中图分类号:G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298(2015)03-0099-09 DOI:10.14082/j.cnki.1673-1298.2015.03.011 美国学者和中国的美国史研究界都曾对美国多元文化的存在和发展进行过长期的研究,形成了所谓“熔炉说”与“拼盘说”,出现了有关多元文化主义政治思潮,展开了民族主义抑或多元文化主义、自由主义抑或多元文化主义的争论。上述状况对美国教育史研究产生了深刻影响。本文将简要介绍多元文化主义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一般状况,从多元文化主义视角解读美国教育史学史上的三种研究模式,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思考美国教育史研究中的相关重要问题。 一、多元文化主义的兴衰 作为西方学术界较有影响力的政治思潮的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是20世纪90年代热议的话题。《牛津英文字典》将其产生追溯到50年代末和60年代,其兴盛时期是90年代。在《多元文化主义的起源、实践与局限性》一文中,王希勾画了自60年代以来多元文化主义意识形态和实践的演变过程,分析了多元文化主义在教育学界、历史研究、文化批评和社会改革等不同领域内的使用和内涵。在肯定多元文化主义给当代美国社会带来了重要而正面影响的基础上,作者也分析讨论了多元文化主义的局限性。[1] 多元文化主义与移民问题相关,但大规模移民并不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在大部分历史进程中,人们都生活在多元文化的社会里,文化共同体、种族共同体和宗教共同体并存于一个政治社会或一个国家的现象存在于许多欧洲国家。为什么在20世纪末出现了多元文化主义?在英国法哲学家约瑟夫·拉兹(Joseph Raz)看来,这与近代以来民族主义及其意识形态的胜利有关。他在1997年发表的《多元文化主义》一文中认为,从本质上讲,民族主义是一种解放运动,因此,人们往往将其视为一种正义行动。从某种意义上说,多元文化主义是现代政治思想的一个组成部分,旨在清除民族主义所产生的一些伤害。拉兹注意到,当代一些哲学家对于自由主义所主张的道德普遍性持拒斥态度,认为把人类还原成一种抽象存在物的观点是危险的。拉兹认为,多元文化主义的核心主张是认为普遍价值可以在不同的文化当中以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且每一种文化都是值得尊重的。他指出:“多元文化主义的理论核心是承认这些普遍性的主张可以在不同的文化当中以不同的方式来实现,因而应该重新定义自由主义理论范畴中关于人类幸福与人类尊严的概念,不能在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下来理解这种解读道德的方式。因此,取代作为社会共同纽带的民族主义是多元文化主义所面临的主要政治挑战之一。”[2]1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群体要求确认其认同的主张。这些要求来自各种完全不同的群体,但大体包括宗教群体、种族群体、人种群体、历史群体、民族群体、性别群体以及残疾人或患严重疾病的群体等。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文化要求和期望直接指向社会不平等,诸如雇佣中的过度剥削、失业或是沦为下层阶级、受排斥以及身处险境等。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这些要求与历史性承认有关,是他们的深切渴望。在过去的历史中,这些群体如美国印第安人在殖民主义、奴隶制、种族灭绝或文化清洗的摧残下被取消资格,或被诬名化,抑或被消灭或几近被消灭。在70~90年代中期,无论是在西方一些国家的国内层面还是在国际组织层面上,曾通过一系列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及对少数群体权利的保护,表现出一种非常明显的承认和融合多样性的趋势,同时拒绝了更早时期的建立一个单一的同质性国家的理念。 但20世纪90年代初期凸显的种种迹象表明,西方自由主义的民主国家并未克服种族文化多样性所引发的挑战。西方政治哲学家对于由少数群体权利引发的规范性议题曾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深入的研究,少数群体权利问题一度走到政治理论的前沿。但在经历了90年代的兴盛以后,到21世纪初,多元文化主义在自由主义国家中回退了,其表现在理论和政策两个层面。在理论层面,一些自由主义者对多元文化主义进行了批评,认为通过文化承认来整合少数群体的主张存在一些不足。在实践层面,由于长期缺乏公众的支持以及多元文化主义政策自身的不足和失败,在一些曾大力倡导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西方国家如澳大利亚、荷兰和英国在实践中回退了。自由主义国家对自由主义原则重拾信心。李丽红在其所编文集《多元文化主义》中挑选了多元文化主义理论权威研究者的经典文章,从不同侧面反映出多元文化主义的基本主张,呈现了多元文化主义理论的概貌以及多元文化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的争论。 多元文化主义是多元文化教育的主导思想。20世纪60~80年代,美国的多元文化教育蓬勃发展。然而,在进入90年代以后,多元文化教育走向衰退,整个多元文化教育的可行性与合理性都遭到了质疑。对多元文化教育的主要指控是认为其具有分裂性和不平等性。其一,多元文化教育被指控削弱了美国社会的凝聚力,即文化多样性削弱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削弱了主流意识形态对民众的精神号召力。其二,倾向于弱势群体的政府政策如“肯定性行动”等遭到主流群体对“配额制”和“反向歧视”的控诉,相关诉讼案件不断涌现。反对者认为,政府通过强行实施配额制、优待特殊利益集团和预留合同的做法,无疑背离了民权法案的基本精神,并不能带来真正意义上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