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政策之两难:“大”公平与“小”自由

作 者:

作者简介:
史航(1992- ),女,江苏金坛人,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研究;于忠海(1967- ),男,山东宁津人,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教育哲学、教师教育和高等教育研究,江苏 镇江 212013

原文出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内容提要:

免费师范生政策自2007年颁布实施以来,毁誉参半。究其原因,不外乎集中于大环境教育公平与否和小范围群体是否自由两点。免费师范生政策的提出,初衷在于解决中西部农村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以促进教育走向区域均衡和相对公平。然而,作为政策的直接施予对象,免费师范生享受政府“优待”的同时,自由却受到限制,生存状况及成长堪忧。要调和这一两难的局面,达到公平与自由的双向成长,并最终使政策趋于完善,适当增加教育政策的弹性、尊重个体自由成为不二之选。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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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13X(2015)04-0074-05

      DOI:10.13763/j.cnki.jhebnu.ese.2015.04.011

      为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2007年国家开始重新推行免费师范生政策。该项政策具体是指国家在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实行有条件的师范生免费教育,以解决我国基础教育阶段中西部农村地区师资力量薄弱、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然而,七年多来,政策实施的背后是愈来愈多的质疑,人们开始探寻,教育真的因此公平了吗?免费师范生个体的自由缺失又该如何应对?公平与自由真的不可兼得吗?

      一、推行免费师范生政策,加码教育公平

      人口基数宏大、区域发展不平衡、青少年受教育程度不一,始终是我国教育前进路上不得不面对的课题,而这些课题的中心指向,就是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指国民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和公平地占有教育资源。概括起来,它主要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1](P33-36)。所谓教育权利平等是指国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这里的平等暗含教学环境、师资力量的平等。教育机会均等,则是指区域间、贫富间受教育的机会均等。单从政策上看,师范生免费教育确实在这两方面对教育公平起到了一定作用。

      (一)促进区域间教师资源平衡

      当前我国教育内部存在一个极为严峻的分水岭,东部地区基础教育全面完成,高等教育逐渐实现大众化;中西部落后地区,则仍徘徊在九年义务教育的边缘,迟迟不前。造成这个局面的绝大部分原因在于师资配置。由于东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教师可用资源繁多,薪酬待遇相对丰厚,高学历的知识分子乐于融入其中,从事教师的职业。反观中西部地区,教学条件艰难,教师福利微薄,优秀的师资力量难以保留,人才流失情况惨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任由市场机制调节教师资源,极有可能将区域间的教育差距继续扩大,导致教育公平陷入恶性循环。免费师范生政策的介入,让一切有所转机。这项政策提升了教师地位,肯定了教师价值,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除此之外,对师范生进行免费培养,为社会培育出源源不断的青年教师生力军,也为学校教育工作注入着生机与活力。最为关键的是,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必须去农村或落后地区支教两年,这又变相分配了教师资源,保证了中西部农村地区教育发展的原动力,区域间的教师资源走向平衡。

      (二)推动贫富间教育机会均等

      报考免费师范生的学生多来自贫困地区,他们家境穷苦,大学四年的学费对他们而言就是巨额款项,他们无力承担,求学的道路充满险阻,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学费全免给他们带去了希望,他们得以拥有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进入一流的部属大学,开阔自己的视野,实现个人的价值。与此同时,免费师范生毕业后重返生源地工作,确保了人才资源积极回流。接受过高水平教育且兼具高素质的教师的增加,使中西部农村地区的青少年接受的教育质量愈来愈接近于城市,缩小了城乡间及贫富差距,让每个学生都得以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机会与教学环境。

      区域间教师资源平衡和贫富间教育机会均等,免费师范生政策双管齐下,教育公平不断加强。

      二、实施政策条框,失守个体自由

      相较于社会,小群体和个人总是渺小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的权益可以受到忽视。教育旨在帮助人们唤醒先天禀赋提升能力,完善自我不受束缚,获得真正的自由。可是,免费师范生政策在促进教育公平的同时,也违背了教育的本意,让免费师范生失去了自由,走向了彷徨。

      (一)学术自由的缺失

      学术自由一直是大学的灵魂,是学术人的尊严所在。关于学术自由,诠释繁多,其中,《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给学术自由的定义是:“教师和学生不受法律、学校各种规定的限制或公众压力的不合理的干扰而进行讲课、学习、探求知识及研究的自由。”[2](P726)总结来说,对学生而言就是,在接受教学时应该充分享受个体自由,集中体现在学习内容、学习方法、授课教师的选择上。但是,与此相反,自协议生效、免费师范生进入高等院校开始,他们的学术自由就根基难保。不同于一般师范院校和其他专业的学生,免费师范生的课程结构更加单一,且课程类型多偏向于专业课或者技能课,可供作为兴趣学习和选择的通识课程则相对较少。譬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免费师范生,他们日常必修班主任工作原理、中学语文教学法、教育学等一系列专业课程,还有关于基本技能综合训练、教育见习、教育模拟实习的技能提升课程。除此之外,他们选修少量由学校筛选出的类似公共关系学、营养与健康等通识课程,这些课程的开设并不是他们所愿、所好,选择也不是他们内心所向。在这样的情况下,专业课程和通识课程就分离了,形成一种精读与泛读的关系。

      实际上,在课程体系中,专业课程与通识课程本该是互补互生、密切相连的,通识课程促进学生素养才能的提升,帮助学生对学科知识达到“通”“广”“博”的程度,专业课程引导学生在更感兴趣的专业领域深入学习,进而面向社会就业。免费师范生政策使学校割裂了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的联系,一味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提升,忽略了学生对其他知识的渴求。对此,免费师范生自己也有所察觉,心存困扰。高雪春的《免费师范生培养现状的调查研究》就指出,在对课程设置是否满意这一项,勾选满意的免费师范生仅为24%,勾选不满意且认为教师教育课程与学科专业课程比例不合理的免费师范生却高达36%[3]。显然,免费师范生意识到了他们在课程选择自由上的缺失,试图表达自我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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