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新学体制与城乡分离的加剧

——20世纪前期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庆璠,南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天津 300071)

原文出处:
福建论坛: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新学教育体制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近代化进程,同时也引发了乡村社会前所未有的变迁,却也由此引发了城乡社会一体发展模式的破裂,所谓中国文化“隐然有城市乡村之分”。导致城乡社会发展差距骤然拉大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新学教育体制本身的致因也值得我们关注。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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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5年科举制废除,标志着新学教育制度在中国最终确立。新学教育体制的落实,可以说从制度层面揭开了乡村社会走向近代的历史序幕,它所引发的乡村社会变迁的深度和广度都是前所未有的。据中华教育改进社1923年公布的教育统计,1922~1923年全国各级学校数为178981 (除专门学校外其他教会学校未列入),学生数为6819486(包括基督教会学生数在内)(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926-92页。)。从整个民国初期来看,从1912年~1928年,新式学堂学生年均增长率为6.89%,而同期中国人口年均增长率为0.46%(注:《第一次教育年鉴》,丁编,第30-31页。)。新学教育发展可谓迅猛。

      以崭新面貌出现的、带有现代特征的新式学校深入到乡村社会,从无到有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新学教育从制度层面上获得了取代旧学教育的权威地位,它对中国现代化进程尤其是城市化发展的推进作用是前所未有的,这方面学者论述已多。然而,由此引发的城乡社会一体发展模式的破裂和乡村社会的沉沦,却关注不够。

      一

      旧学教育制度下,我们的传统文化是乡土性的,是城乡一体的。中国“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的,又为乡村而设,法制、礼俗、工商业莫不如是”。(注:叶南客:《论现代人格的转型动力与转型机制》,《社会学研究》,1995年第2期。)城市和乡村的建筑物及日常生活其他方面差别极小,(注: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二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0页,第151页。)甚至连印刷业都是城乡一体化的(注: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第660页,第660页,第551-563页,第646页。)。城乡文化一体,人才始终不脱离草根。明代的科举中,乡村中举者往往多于城市。即以吴江县为例,从洪武三年(1370)年至弘治三年(1489)年,中进士者有49人,除居住地不详之外,其中乡都占36人,而县市只有5人。在乡都中,其中市镇又占14人。即使是科贡,乡村也多于城市。仍以吴江县为例,从洪武十一年(1378)至弘治二年(1489),共计科贡103人,除居住地不详之外,其中乡都占54人,县市只有32人。在乡都中市镇仅占15人(注:《弘治·吴江志》,卷八,科举。见陈宝良:《明代的义学与乡学》,《史学月刊》,1993年第3期,第4-47页。)。清代地方科名分布也无明显的城乡之分。1948年费孝通与潘光旦先生一同分析了950个清朝贡生、举人和进士的出身。从他们地域分布上说,52.50%出自城市,41.16%出身乡村,另有6%出自介于城乡之间的市镇。如果再以省分别来看,以有较多材料的直、晋、皖、豫、苏、浙鲁七省说,乡村百分比超过都市的省有鲁、皖、晋、豫四省(注:费孝通、潘光旦:《科举与社会流动》,《费孝通文集》,第五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第440-455页。)。

      由此可知,传统中国人才是分散于地方的,同时也说明中国传统文化是城乡一体的。但是新学教育确立以来这种情况却发生了根本改变:“农村中比较有志力的分子不断的向城市跑,外县的向省会跑,外省的向首都与通商大埠跑”(注:孔飞力:《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38页。潘光旦:《说乡土教育》,潘乃谷,潘乃和。),“而且这种流动越来越变成是单程的迁移”(注:潘光旦:《说乡土教育》,《潘光旦文集》,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版,第371-378页,第371-378页。)。从一些零星的统计数据和记载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这一点。据统计广东谘议局中94名议员94%居住在城镇(注:贺跃夫:《广东绅士在清末宪政中的政治动向》,《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4期。),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广西,居住城镇的议员也达到33%(注:金观涛:《开放中的变迁》,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65页。)。另据南京中央农业实验所1931~1933年间的调查,在22省离村农户中,地主占19%(注:《全国农户离村统计·农情报告》,第7卷,第7期,第171页。)。有学者估计,近代地主占全国人口总数的5%,(注:据罗兹曼估计19世纪中期,科举出身者、地主和富裕农民大约占总人口的5%。(《中国的现代化》第115页)张仲礼也认为清季绅士阶层的数量同人口数量之比,尽管各地差别较大,但最多也不超过5%,大部分地区的比例波动于1—2%之间(张仲礼:《中国绅士》,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12页)。薛暮桥在三十年代对中国状况作过估计,他认为,在中国地主占总户数的3.5%(薛暮桥:《中国农村经济常识》,上海新知识出版社,1935年版,第24页)。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郭德宏在分析二三十年代的土地问题时,得出1924—1937年,地主占总农户的比例约为3.11%;富农为6.38%(郭德宏:《中国近现代农民土地问题研究》,青岛出版社,1993年版,第42页)。)以这个比例来看,当时地主的离村率是相当惊人的。在近代能够接受文化教育的大多数是地主阶级的子弟,一般农家很少有“闲钱”和“闲工夫”去供自己的子弟去读在他们看来对经商务农没有丝毫益处、完全属于奢侈性消费的书。有人估计30年代全国农家耕种土地30亩以下的共有70%,连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都不容易,自然无受教育的机会和可能(注:古梅:《发展乡村教育的问题》,邰爽秋:《乡村教育理论与实际》,教育编译馆,民国24年2月。)。乡村精英脱离草根向城市集中,造成了乡村社会人才“真空”。这样,农村整体上的文化水平陡然下降,中国文化“隐然有城市乡村之分”(注:章太炎:《长沙晨光学校演说(1925年10月)》,《章太炎年谱厂编》,下册,823。)。这不但使破败的农村雪上加霜,而且进一步加速了城乡渐成分离之势(注:罗志田:《清季科举改革的社会影响》,《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第52-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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