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何为:文学的精神价值论略

作 者:

作者简介:
姜文振,河北师范大学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姜文振(1967- ),男,河北邯郸人,文学博士,教授,主要从事中西比较诗学、当代文化与文论研究。

原文出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文学何为”是中西传统文论、诗学追问文学价值之定性的一个恒久话题。价值问题关乎人的生存质量与生命境界。文学是一种属人的存在,是人的价值的外化、呈现和人的价值需求的满足方式。文学的价值是精神性的,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精神价值。中西传统文论、诗学有着价值诗学的鲜明特色,在其悠久的发展历史中生成了以“真”、“善”、“美”、“自由”、“超越”等价值观念为聚焦点的关于文学精神价值各层面丰富的理论表达,形成了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指向人的心灵、致力于理想生命境界构建的内在的动态结构系统,留下了可资当代文学价值研究吸收借鉴的丰厚理论遗产。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5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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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587(2015)04-0059-06

       DOI:10.13763/j.cnki.jhebnu.psse.2015.04.010

       价值问题是人文学术关切的一个基本问题。文学的价值问题,则是文学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对于文学价值的认识和理解,不仅直接影响着乃至决定着文学理论研究范式的选择与生成,更内在地影响着、引导着文学的创作活动和欣赏活动。伴随着人类文学艺术的历史发展,关于文学价值的哲学思考与理论探讨也源远流长、生生不息,“文学何为”成为中西文论、诗学所追问的一个恒久的问题。

       在新时期以来关于文学价值问题的理论探讨中,人们常常从“需要”的层次立论。许多论者援引马克思在《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引用的瓦格纳的话来作为其从“需要”的角度看待“价值”问题的理论根据:“价值’这个普遍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P406)但是,马克思认为,对于价值的这一定位,“事实上只是认识和承认一定的外界物是满足‘人的’需要的资料”[1](P409)。从人与物的关系来看物对于人的价值,“需要”显然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满足人对物的需要的价值实际上只是一种“使用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因而马克思将那种“价值’按照‘需要’来规定自己”的观点斥为“无稽之谈”[2](P638)。

       文学之为“物”,显然不同于满足人实用之需的物品、器物、外在于人的客观存在物。作为人的创造物的文学,确可以满足人的某些实用需求,具有某种“使用价值”,但文学的价值又不能仅从满足人对物之“需要”的“使用价值”层次立论。余虹先生说:“诗的本质之用是‘用’而非‘被用’。简单地说,诗和人的本质性关系是诗用人,而不是人用诗。”[3](P260)这一表述虽然有着明显的修辞化色彩,却道出了文学之“用”与一般事物之“用”的不同。很显然,仅仅从实用层面来看文学的为人所用,则文学仅仅是某种具有物性的东西。黑格尔在谈及关联着意义和价值的“目的”时曾说:“一说到目的,一般人心目中总以为只是指外在的合目的性而言。依这种看法,事物不具有自身的使命,只是被使用或被利用来作为工具,或实现一个在自身以外的目的。这就是一般的实用的观点。”[4](P390)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发展历史中所出现的狭隘功利主义、工具主义理论倾向,即是源于将文学的价值问题同一般的物的价值问题等量齐观的实用观点,源于未能对作为精神产品的文学与作为实物存在的东西的根本差别作出明确判断。在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的演进历程中,这种“实用”的文学价值观是普遍存在的,它的直接影响是对于文学自身特质的盲视——“实用的观点不足以达到对于事物本性的真切识见”[4](P390),它的极端影响则是对于文学健康发展的干扰。

       文学是一种奇怪的东西。文学有用于社会人生,又不可成为简单“被用”的工具;文学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着深微复杂的关联,但它又需要有自己独立的价值定位与尊严;文学有着自己的发展逻辑,但在它的实际发展历程中却常常不得不屈从于某种文学之外的逻辑;文学因其与人的心灵与人的生命存在直接相关而是审美的,但文学的审美常常被政治、道德、宗教甚至金钱、权力涂抹得色彩斑驳;文学使人更像人,但人常常将文学弄得不像文学。

       无论如何,如果我们从“需要”或“有用”的角度去看待文学的价值,就必须强调一点:人的最大的需要是源自人的心灵与生命的精神需要。“基于人类需求而建立的人与对象性世界的价值关系,归根到底是人类不断解放自己、探求历史之谜解答的意义的表征。在精神文化领域,尽管价值关系形态千差万别,但追求都是以超越物质实用价值为旨归的精神性价值。文艺价值的独特性,就在于它总是立足于对人类生命活动中诸多‘生存的两歧’的深切感受与体验,通过充满审美激情的深层表现与理性拷问,积极探寻克服诸多生存矛盾的某种答案,促使人类不断走向完善与自由的境界。”[5](P187)由此就可以理解,人作为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有“灵魂”的存在,固然首先需要满足“吃、喝、住、穿”等基本生存条件,但人生在世,物的层面的匮乏只是最基本的忧患,最大的忧患则来自心灵的匮乏与精神的枯萎。充盈的心灵与丰富的精神世界,是人之为人最重要的价值选择。与满足实用之需的外在的使用价值相较,千百年来人类文化史与心灵史所执着探寻的真、善、美、自由、超越等价值取向,都源发于人自身超越实际功利的内在需要,体现着人的生命所特有的自由自觉的本性和自我超越、自我完善的目的性,而人类的文学艺术活动正是这些价值追求的现实呈现。因此,满足人内在的精神与心灵之需,是文学最重要的价值。

       从哲学的层面看,价值学是一种境界之学,它关乎人的存在与人生命的境界。境界之学未可以认知的方式去把握,亦未可仅仅执着于实用层面去考量。实用主义的价值学往往仅从“需要”立论,但“需要”本身如何又未曾说得明白。一个基本的道理是,人的需要不是一个明确而统一的概念,每一个个人都有其各种不同的需要且并非所有的需要都是合理的。如若仅以实用的“需要”作为价值立论的关键,这种“价值”的合理性是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的,更永远无法说清楚价值究竟为何,却可能将价值学降低为一种貌似多元、兼容的庸人哲学。马克思说:“他们的需要即是他们的本性”[2](P514)。但当需要出现异样的分歧时,何者呈现着人的本性?作为“类”存在着的人之中,个人的特性不能代表人的本性。而“人的本性”之说虽然是超越于个人的理论抽象,却因其对于人的生命存在的至高境界的守望而不能简单地斥之为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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