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政治发展的治理实践表明,政治安全是关乎政权生存维系和社会安定发展的重要条件。从当前国家安全形势的变化和趋势来看,国内外政治、经济及社会因素相互交织并相互渗透,以网络信息为途径和载体的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凸显,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国际和地区间冲突与对抗加剧。国家政权面临生存安全问题和发展安全问题、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运用整体安全思路并采取现代治理手段回应这些严峻而复杂的威胁和挑战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这样的现实形势,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提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1]52。2014年4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要求”,“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2]。这高度强调了国家安全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发展形势下对改革事业的保障功能,同时反映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目标中的根本地位,表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总体安全观对政治安全的维护作用。由于政治体系在安全状态下的良性运作不仅蕴含权力运行、利益分配、权利保障的复合逻辑,还依赖政治领域中结构、资源与主体多重因素的协同联动,因此,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角考察政治安全的内在机理与实现途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1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政治安全的关系定位 国家政权和政治生活的现实运作及功能发挥不能始终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人类社会的政治实践特别是政治体系的正常维系、健康运行与良性发展,要求以某种方式消除或抑制对政权稳定和社会安定造成威胁的内在或外在、潜在或显在的威胁性因素。历史上,很多思想家以质朴而辩证的话语思索政治生活和政权体系的安危问题,如“危邦不入,乱邦不居”[3]81,“凡蹈危者虑深而获全,居安者患生于所忽”[4]613。近代以来伴随民族国家的确立、发展与巩固,国家统治目的与功能中的安全因素受到高度关注。安全被看作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内在价值和基本条件,“国家状态的目的不外乎生活的和平与安全,凡是生活和睦、治安良好的国家就是最好的国家”[5]41-42。与此同时,国家的生存和发展也要积极致力于维护自身的安全,“国家也需关心安全,既防范外敌又防范内部冲突维护安全,必须是国家的目的,必须是它发挥作用的领域”[6]60。 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有关国家政权安全的理论议题和现实问题得到充分审视,政治安全本身的内涵和意义也受到更多重视。一方面,国家政权体系的维系及巩固需要从指涉对象、威胁类型、核心价值等方面来理解安全的丰富内涵。国家安全在对象上并不限于国家本身,还同非国家因素存在密切联系,对国家政权构成威胁的类型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军事安全因素与非传统意义上的资源、环境、人口安全等问题,国家安全所蕴含的核心价值是以维护人民福祉为取向的政权维系[7]。另一方面,国家安全总体范畴下的政治安全在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过程中的作用被着重强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1994年发布名为《人类安全的新维度》的人类发展报告,指出人类安全包括七大领域,即经济安全、粮食安全、健康安全、环境安全、人身安全、社群安全与政治安全。其中,政治安全在与其他安全领域发生联系的同时,发挥维护整体性安全的根本作用,从而确保“国家主权、领土疆界、民族尊严、意识形态、价值文化、国家制度和权力体制等方面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自主和免受各种干扰、侵袭、威胁和危害的能力和状态”[8]。由此可见,政治安全是一个有着丰富内涵和广阔外延的集合性与包容性范畴,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和秉持不同价值理念的人们对其认识必然存在差异。但在当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现代化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围绕政治安全的价值意蕴、根本任务及实施路径等核心问题必须形成基本共识。具体来看,这样的共识应当涵盖以下方面:政治安全同其他领域和类型的安全因素的关系该如何界定,政治安全在处理生存安全问题和发展问题、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时应坚持什么样的原则,政治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期应如何树立人本安全价值取向。 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事业的现实要求和基本保障,集中体现了国家制度及其执行能力,有利于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利益格局、规范主体行为,在改革的攻坚期和关键期为国家建设的长治久安与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奠定必要基础。政治安全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意义重大,而国家治理现代化也为深入理解政治安全提供了关键性的视角。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政治安全的关系定位,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指向包括国家制度体系的完善发展,以及运用国家制度的治理能力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有效规制和良性管理。这不仅为政治安全设定了基本理念,还有助于从新的角度考虑政治安全的威胁因素与能力建设相关问题,从而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政治安全保障。国家政权的稳定与巩固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前提,在政治发展中消除国家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秩序的威胁因素是确保政治安全的要求。基于传统安全观的理念定位和任务设定,政治安全主要指“一个主权国家有效防范来自外部的政治干预、压力和颠覆以及内部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确保国家政治制度安全、稳定和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增强国际地位”[9]。但是国家制度建设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野下,不仅侧重国家主权完整、主导意识形态、国家自主地位是否受到威胁或挑战,还重视国家政治制度及意识形态是否得到本国人民的拥护和认同,所以政治安全的关注点除了来自外部的武力威胁、军事入侵、政治颠覆和意识形态渗透,还要保证国家政权从社会中汲取的合法性资源免于危险、不受威胁,实现并保证国家治理所设定的现代化目标。因此,国家制度建设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以及联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枢纽,只有当其处于安全状态才能确保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安全是真实的和有效的。这要求政治安全必须保障国家制度的体系建设和能力发展,在推进国家制度合理转型的基础上维护国家政权自身的合法性,及时发现国家制度建设进程中对改革发展造成威胁和挑战的消极因素。值得强调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任务扩展同政治安全能力建设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政治安全能力建设在这个意义上也构成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