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的德性及其与中国记忆伦理化的现实路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静蓉,暨南大学文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文学与文化

内容提要:

政治道德或记忆的德性,其核心思想就是记忆的伦理或记忆政治。它的产生与中国的传统思想方式及政治统治方式有关,它的效应实施也与碎片化的后现代社会有关。中国记忆的伦理化是通过三种方式实现的。第一,文学的暗示性。即文学作品借助其“文学化”的表现方式表达道德倾向性或价值观,它是文学介入历史、发挥社会影响的重要表现,是文学对于历史的“想象性记录”的一种策略。第二,政治的正确性。即统治者合法性的组成因素,也是后者实施统治的手段,更是统治者合法性追求的理想和愿望。第三,道德的排他性。即以道德为纲,把道德标准视为判断记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或主要标准。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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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语:近年来,对于“记忆”的研究备受关注。集体记忆、社会记忆、文化记忆,乃至赵静蓉教授在思考的国家记忆诸问题,构造了历史反思、社会批判和文学阐释的新维度。而如何遗忘和如何记忆的话题,不仅仅“转换”传统的文学反映论、文化符号论的知识范式,也可以透视当下中国历史记忆的意识形态机制。本期刊发国内记忆研究领域中富有代表性的赵静蓉、张均和张大先三位学者的记忆伦理成果,一方面旨在凸显记忆伦理命题的重大性,另一方面则期待引发这个命题的广泛讨论——事实上,讨论“记忆伦理”,就是讨论我们的“现实”如何被删减、修改和构造,而我们的处境又是如何被“替换”的。(周志强)

       一 记忆的德性

       记忆伦理对现实和历史影响巨大,它不仅可以通过简单朴素的善恶观来否定或消除某种记忆的存在价值,它还有另外一种更强大的力量,即创造我们所需要的英雄以及关于英雄的记忆,并以此来影响和建构后代人的记忆。比如在60年代生人和70年代生人的记忆中印象深刻的雷锋的故事,就是一个可以用来阐释和佐证记忆伦理的政治力量的完美典型。真实的雷锋形象及其事迹与灌输、教育给我们的那个英雄形象之间也许存在着一定差距,但后者被创造出来用以教化民众,我们不仅要对这个被创造的形象予以精神自律,还要对之进行道德宣传、政策制约,它甚至成为一种社会习俗(雷锋纪念日),以社会仪式的形式进入到几代人的集体记忆中。所以事实就是:真实的雷锋已离我们远去,不可复归或复原,而被创造的雷锋则取代前者成为我们的历史和记忆。集体政治的意愿借助对个体记忆和集体记忆的日常伦理的规定得到体现和实施,几代人的思想经验和现实操演将之愈益固化,以至今日,雷锋的光辉形象和英雄事迹已然变成了中国人的文化无意识。这种逻辑推演和思想意识的功能转换,笔者就称其为政治道德①或记忆的德性。

       政治道德或记忆的德性,其核心思想就是记忆的伦理或记忆政治。它的产生与中国的传统思想方式及政治统治方式有关,它的效应实施也与碎片化的后现代社会有关。因为在一个意义缺失、价值多元、身份归属感不确定的社会里,没有什么比道德归属或伦理的统一更令人心安的了。伦理学家马各利特在其《记忆的伦理》一书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非常有趣也极其精辟的分析。马各利特认为,记忆的伦理可被分为微观伦理(指个人的伦理)和宏观伦理(指集体的伦理)两类,它首先要提问的问题就是:人有记忆的义务吗?人一定要去记住那些已成为过去的东西吗?记住或忘却是否应该相应地受到道德上的赞美或谴责?②马各利特问了一个在我们许多人看来似乎是不言而喻的问题。人一定要去记忆吗?——记忆是人的本能,也是人的技能,我们能对作为生存本能的一种生活技能产生怀疑吗?

       为了理解马各利特的用意,或许我们还可以把马各利特的提问再做进一步的分化,比如可以这样问:过去了的事情,我有必要再去记住它吗?我是否应该记住那些令我感到愉快的和有用的往事、而忘记那些不愉快的过去?我没有真正经历过这些,我只是听说或知道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我有必要去记住别人的经历并将之作为我的生活的一部分吗?我应该记住那些我根本不想记起的事情吗?很显然,在这种更为细化的提问当中,记忆的本质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变化,它不仅牵涉到记忆主体个人的情感,还暗含了他人(包括个体、群体和社会)对主体的价值判断,甚至还涉及主体与历史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记忆从一开始可能就不仅仅是一个心理学的概念,它根本地属于伦理和道德的领域。马各利特把我们对记忆本质的界定从心理学的范围推广到了伦理学的范围,在他这里,记忆首先不表现为人类的权利,即“我可以记住什么”、“我以怎样的方式来记忆”、“谁可以或不能记忆”,而是体现为人类的一种义务,即“我要不要去记忆”、“我应该不应该记住或忘记”。不能不承认,正是这一对记忆最质朴也最原初的发问,令记忆研究在今日之国际学界重新焕发了光彩,也令我们对诸多记忆难题认识得更加彻底。

       日本东京大学教授高桥哲哉在他反思中日关系的重要著作《战后责任论》中其实就以其个人的视角表达了他对记忆之伦理的认识。在这本书中,高桥哲哉所有的思考都是基于他对“责任”(resposibility)这一概念的界定而来的。他认为,“责任”的本意其实就是一种“应答可能性”,就是共同生活在社会现实中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呼应关系。人是一种与他人彼此关联的社会性存在,因此就必然要置身于一种“回应他人”的责任之中,“视而不答”虽然是一种自由选择,但却一定会破坏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日本的“战后责任”也应当从“应答可能性”的角度来考虑。“战争责任就是日本侵略亚洲各国,把那里作为自己的殖民地和占领地,违反各种国际法,进行战争犯罪和迫害行为的责任。”而“战后责任”则是指作为战后一代日本人被追究的应答可能性责任,是一种关联性的责任,是指那些拥有政治权利的日本人“从根本上克服、改变曾经使侵略战争和殖民地统治成为可能的这个社会现状”的责任。③尽管高桥哲哉的论述因其日本语境和哲学背景而显得非常绕,但他依然清晰地区分了“战争责任”和“战后责任”,并且明确指出那些没有直接参加过战争的日本人同样不得不承担记忆战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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