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义德观及其教育价值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峻杉,首都师范大学儿童生命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讲师,E-mail:saner6@163.com,北京 100048

原文出处:
基础教育

内容提要:

有关老子“义”思想的研究相对于老子“道”“德”“仁”“礼”思想等方面的研究更为少见,这反映了人们对老子“义”思想的普遍性观念。仔细分析,会发现老子思想中其实蕴含着丰厚的义德思想。老子将“义”置于其“道、德、仁、义、礼、智、信”的道德系统中来论述,义德是“下德”第二阶段的主导,老子义德观具有本体论特征。唯道是从,勇于承担;柔能生强,慈而后勇,是老子义德观在人格气质修养方面的鲜明特征。在伦理主张方面,老子义德观启示以“尊道贵德”作为正义的前提性条件,利益取舍需要考虑“道法自然”原则下的个人承受力,以及效法天道原则来完成利益再分配。当今社会公德建设需要在加强制度性的同时,呼唤义德精神的响应。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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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5-2232.2015.02.003

      “义”是中国文化中非常有影响力的一个概念,而且其出现得非常早。甲骨文、金文“義”的字形等,如同兵器上插举着羊。到六书的时候,等写法就已经比较明显的由“我”和“羊”构成。“我”,甲骨文形象兵器,又表示仪仗,使“義”字充满了阳刚铿锵的气息,因为義行、義举都需要承担风险和责任,需要舍弃一己的利益。“羊”则表示奉献的祭牲,表明了“義”字是富含自我牺牲精神、诚心敬奉天道、顺应大道规律的行为。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而又有威仪,就是“義”。[1]

      以往对老子思想的研究,较多集中于老子的“道”、“德”、无为、自然等概念,有关老子“义”思想的研究相对于老子“道”“德”“仁”“礼”思想等方面的研究更为少见,这反映了人们对老子“义”思想的普遍性印象。但是如果注意到老子的核心思想“道”与“德”的修养都是有所依据和根基的,因此需要重视其超越性的前提和条件,那么老子思想中“仁义礼”的重要性就会突显出来。刘笑敢曾提出“道家式责任感”的概念,力图挖掘《老子》原文的基本精神,从而纠正常见的误解,即认为老子哲学是消极的、逃避的、不关心社会的印象,进而思考老子思想对现代社会可能产生的积极意义和启示。[2]本文也采用类似的研究定向,提出老子义德观的概念,其中人格气质修养或所谓“功夫论”是中国传统哲学所独具的特色,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佛家都呈现出这一基本特征。[3]但道家的人格气质修养往往被归入道教研究中,而在哲学与伦理学研究中受到的重视不足,这使得相关研究和思想的传播受到了某种局限。老子思想中的道德修养论有着浓厚的本体论作为基础,这种本体论同时也是老子思想之伦理主张的根据。因此本文从老子义德观的本体论特征、人格气质修养、伦理主张三个方面展开讨论。

      二、老子义德观的本体论特征

      老子的义德观,需要将其放在老子的道德系统论中来考察,在道德仁义礼智信的系统关系中,辨析老子义德观的特征。

      1.老子的道德系统中的义德

      老子思想中的“道”具有鲜明的本体论色彩。[4]老子以整体统合的眼光来把握存在本体,并由这种整合观进一步引发出了关于自然与人生和谐统一的“天人合一论”等思想。[5]老子思想中的“德”是“道”化生万物过程中的最初产物,是纯朴未散、有质无形的“炁”,也是畜养万物、决定万物发展方向的支配性力量。因此,“德”也具有本体论特征。[6]这里所说的本体论都是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天人合一式的本体论特色,而非西方哲学体系中与认识论相对立的本体论,这两者有相似但也有差异。在研究老子思想的时候,需要高度重视这种天人合一而论背景下的概念,否则就容易以后世和当代的伦理体系来局限地理解老子思想。樊浩认为,“道”与“德”结合,才是中国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7]老子的理论系统中,先天的“道德”之炁生“阴阳”二炁,“德一”之炁调控“阴阳”二炁的平衡,继而化生万物。①

      《老子》中“义”字出现了五次,老子是将“义”置于其“道、德、仁、义、礼、智、信”的道德系统中来论述的。②老子将“德”分为上德和下德两大类。上德具有自身的圆满性和自成目的性,下德则因为不圆满,而且处在继续流失衰退的状态,所以需要珍惜和修补德性。“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也;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上礼为之,而莫之应也,则攘臂而乃之……夫礼者,忠信之泊也,而乱之首也。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也。”则可视为老子对下德状态的描述。仁、义、礼、智、信是“德”无法保持圆满状态之后朴散而出的下德状态,是德的五个子系统。而且仁、义、礼、智四种德性在德性下衰的过程中依次作为主导德性,而“信”则包含在其他四种德性之中,起承载作用。[8]23-28

      因此,老子思想中的仁义礼智信也都具有本体论的特征。这种本体论特征意味着,既然人以及万物都是道和德所化生的,而德又会逐渐朴散为仁义礼智信五个系统,因此人的精神属性方面也会天然存在着与之对应的仁义礼智信的五种人格气质或伦理。③同时,因为仁义礼智信已经是德一朴散的五种德性,因此自身都具有阴阳属性。其中阳性为其“向德性”的表征,阴性为其“失德性”的表征。④老子在帛书第一章中用“上仁”“上义”“上礼”等词汇来区别于仅具有伦理意义的仁义礼。“上仁”作为完整德性朴散之后最初占主导性的德性,是人性的自然流露,这种状态是最接近上德的。下德状态的第二阶段“上义”及之后,则不仅“为之”,而且“有以为”,无论是从手段还是目的,都处于经验性的后天状态。对于“义”而言,由于已经处在经验状态下的情感和理性为主导的心理状态下,所以“义”的方向性取舍就成为首要的问题。虽然阳刚勇猛是义德的特征,但是这种阳刚勇猛用于正义还是霸道,则是区分上义与下义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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