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来的学前教育:乱象与前景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国艳(1970- ),男,山东济宁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学前教育学研究;熊贤君(1957- ),男,湖北麻城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授,博导,主要从事教育史研究,广东 深圳 518060

原文出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内容提要:

学前教育经过30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欠账太多,制度不健全,也导致乱象丛生。酿成乱象的原因众多,但其主因是没有将学前教育当成教育事业,没有将幼儿园教师当作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落实《教师法》的相关规定,幼儿园教师没有编制,导致教师的种种福利待遇不能落实。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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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13X(2015)02-0061-06

      DOI:10.13763/j.cnki.jhebnu.ese.2015.02.011

      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重大转型的标志,随后各行各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气象,取得了巨大成就。而学前教育在这一转型中则与其他方面发展颇不匹配,出现一些不和谐的杂音。如何使学前教育成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已经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

      一、乱象丛生的学前教育

      由于国家在学前教育上欠账太多,社会转型时期教育发展失衡,人们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增长迅猛等原因,中国学前教育尽管取得较大成绩,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第一,监管不到位,甚至疏于管理,不作为,导致学前教育无序失控。2003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但各级政府疏于对民办幼儿园的审批、行政和业务管理;在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上,角色缺如;在落实幼儿教师的编制、“三险”等方面的协同管理职责上严重不作为,甚至置若罔闻,直接导致幼儿园教师没有编制,福利待遇与中小学教师相去极远,使幼儿园教师队伍极不稳定,更谈不上敬业精神和师德建设,幼儿教育质量低下。其次,中央及省级政府的统筹管理作用微弱。国务院、教育部虽“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但中央及省级政府统筹管理落实缺乏力度,直接导致相当多的民办幼儿园实际上无人管、城镇与乡村幼儿园发展不平衡、幼儿园管理机构缺失与人员不足等问题。由于对转型期政府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宏观调控中应承担的公共管理责任认识不到位,对幼儿教育的地位作用缺乏认识,经济职能与行政职能剥离过程中对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责任出现比较严重的弱化,领导管理力量削弱,导致监管不力,入园难①,入园贵,直至“民怨沸腾”。

      第二,幼儿园教育目标迷失。新中国成立之初,借助苏联先进的教育经验,我国确定了适合新中国国情的全新教育模式和理论框架,并于1951年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实施幼儿教育的组织为幼儿园。幼儿园收三足岁到七足岁的幼儿,使他们的身心在入小学前获得健全的发育。”随后《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也对幼儿园的培养目标做出相应规定,直至2001年《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颁布,并具体提出“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也可作其他不同的划分。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但是这些要求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和实施,特别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家长们在育儿认知上更注重知识与技能训练,诸多幼儿园,特别是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民办幼儿园、农村幼儿园为了迎合家长的心态,在教育内容的选择上更注重教育的即时效应,从而忽视了幼儿园教育的特殊性以及幼儿年龄的接受能力,“小学化”、“智育化”等现象十分严重,极大程度地影响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城乡幼儿教育资源不均。严重不均的学前教育之甚者,首屈一指的就是乡村学前教育。1973年全国幼儿园数为45 528所,其中城市(含县镇)11 116所,农村34 412所;在园幼儿数为245.03万人,其中城镇122.87万人,农村122.16万人[1](P229-231)。幼儿园数远远高于城市,在园幼儿与城市幼儿园稍低,大致一半对一半。而到2012年,城市幼儿园118 160所,而乡村幼儿园数仅仅63 091所,分别占总数的65.19%和34.81%。在园幼儿数则更相差甚远,城市2 645.98万人,乡村1 039.78万人,分别占71.79%和28.21%,乡村幼儿园在园幼儿数仅及城市的39.3%。近10年来,虽然有很多农民工将子女带入所打工的城市入园,但毋庸置疑的是,农村幼儿教育是不进反退,入园率持续走低。

      第四,幼儿园教师素质不高,待遇低下,教师流动与流失严重。时下的中国幼儿教育以民办幼儿园为主力,而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低,多数不合格。1990年,全国共有幼儿园教师80.57万人,其中教育部门办园教师人数为13.20万人,其他部门22.66万人,民办44.76万人[2](P764-765)。至2012年全国共有幼儿园教师达249.00万人,其中教育部门办园教师人数为53.67万人,其他部门7.04万人,民办163.38万人。从教育部2002-2012年统计数据来看,虽然我国幼儿教师学历呈逐年增高的趋势,但高学历所占比例仍较低,如2012年研究生学历的幼儿教师仅占总数的0.20%,本科学历的占15.26%,专科占50.91%,高中以下学历的幼儿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3.63%。据调查,2008年5月京津两地74所民办幼儿园的188名教师,“持证上岗”的人数只占46%,而54%的民办幼儿园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现在的情况是否有好转,不得而知。

      由于对幼儿教育的地位与作用认识模糊,各级地方政府未能切实承担起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并不将幼儿教育认作是“事业”,而是当作教育“产业”,将大部分幼儿园进行转制,不但减少学前教育预算经费,部分地区甚至将幼儿园视为财政收入来源,向社会力量办园收取教育附加费等费用。这一错误的做法一方面极大地挫伤了社会力量办园和幼儿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导致幼教事业严重滑坡,幼儿园数量急速萎缩,幼儿教师大量流失[3]。另一方面,由于幼儿园教师身份存在着的“二元制”,即享有或不享有公办编制,名义上是同工同酬,实际上收入有着天壤之别。“在编”教师收入是不“在编”教师的3倍,以至更高。而幼儿园教师位卑责重,风险高,任务重,待遇低,使得许多准备入职者望而却步。不得已入职者流动频繁,有的一学期换一所幼儿园,有的学期中途走人。教师频频易人,教学质量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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