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5936/j.cnki.1008-3758.2015.02.010 中图分类号:D 631.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758(2015)02-0169-06 互联网的发展给经济和社会都带来了变革性的影响,也正在影响和改变传统的政治参与模式。尤其在中国,伴随着互联网及社交平台的飞速发展,“网民”成为一个影响力愈来愈大的群体,对许多具体案件进行的集中热烈讨论,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网络舆情事件,并推动这些事件得到解决。这是否意味着政治参与在互联网时代变得更为平等和有效?笔者拟通过对一起典型的网络舆情事件——夏俊峰案件中网络意见领袖结构的分析,探究网络政治参与的结构特征,并分析其意涵。 一、网络政治参与效果 广泛而有序的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政治参与以网络为媒介,通过网络政治交流、网络政治结社、网络政治宣泄等方式来影响政治生活[1],迅速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政治参与形式,其中网络舆情事件的高发引人注目,典型的如2009年的邓玉娇案及2012年的唐慧案等,个体权益的损害引来大量网民的集中关注和讨论,舆情在短时间内迅速形成[2],给相关政府机构和部门带来极大的压力,促使事件得到了较为圆满的解决。 由此,不少学者对网络政治参与表示了良好的预期,认为它提供了更为平等的参与机会,如网络可以增强公民获取信息的能力,改变传统的交流方式及扩展公共空间[3],提供了开放、平等、去中心化的空间[4],能够给网民提供平等的主体地位、平等的政治权力、平等的参政机遇和平等的网络权力[5]。这些研究都对于网络政治参与带来的更平等的参与机会与结构表示了肯定和预期。 然而也有学者对网络促进平等参与的效果表示怀疑。Bucy & Best发现具有较高社会经济地位的群体掌控资源较多,网络参与也更多[6-7]。在网络参与群体中,青年学生和社会中间阶层占到近60%[8];新技术在为普通网民赋权的同时,网络空间内的权力又向精英群体集中[9]。这些研究表明,网络政治参与在个体与群体、阶层之间存在着不均等的结构。 如上研究对网络政治参与主体进行了探讨,但对于网络是改变了传统政治参与的模式还是仍然沿袭了传统政治参与的问题尚未有明确的结论。尤其在国内,对网络政治参与的作用呈现出一定程度的盲目乐观,鲜有对网络参与主体内部结构的分析,这就难以有效解释在网络中普通公民个体政治诉求实现的机制。 二、意见领袖与网络政治参与 1.网络时代的意见领袖与传播结构 意见领袖是传统传播结构的中间环节,使得传播呈现出“大众传播—意见领袖—一般受众”的两级结构,但在网络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新闻的发布者和传播者,这是否意味着意见领袖的垄断性会被打破?从理论上来看,网络时代维护大规模弱连接①的时间和物质成本都变小了,给意见领袖舆论引导作用的发挥扩展了空间;从实践中来看,不少学者分析了网络时代的意见领袖的地位,整体表明网络时代意见领袖的影响范围更广[10],尤其是微博与意见领袖的结合,使得意见领袖的影响面和宣传效果大大提升[11]。就此,本文提出假设1:网络政治参与呈现出“个体—意见领袖—大众”的两级传播结构,意见领袖在其中起着筛选和放大个体政治诉求的作用。 2.网络时代意见领袖的群体特征 意见领袖往往具有一定的特质。拉扎斯菲尔德归纳过传统社会意见领袖的三因素:人格属性、信息能力和社会声望;而网络时代,仍然是社会知名人士或专业人士占据着意见领袖的位置[12]。虽然有不少“网络红人”借助于某个网络公共事件或者某种网络公共行动迅速被网民关注而走红,但这一群体并不具有稳定性。本文也将意见领袖与网络红人相区别,本文的意见领袖是指那些比较持续发挥影响力的群体。由此,本文提出假设2:在网络政治参与中,网络意见领袖群体仍然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群体,不容易因为具体事件的转移而波动。 本文拟选用夏俊峰事件来对这两个假设进行验证。夏俊峰事件源于一起刑事案件,但在法院判决的过程中,其妻子张晶利用微博,积极呼吁请求法院为他免除死刑,提出了明确的政治诉求,形成了颇具规模的网络舆情。因此,本文拟借助这个事件来研究公民个体的政治诉求如何通过意见领袖来与大众产生互动并发展成为舆情事件。 三、夏俊峰事件中意见领袖网络结构分析 1.意见领袖基本状况分析 夏俊峰事件之所以能够得到众多网友的关注,一是借助了网络的东风,2009年刚好是新浪微博兴起的时候;二是这一事件得到了诸多网络大V的关注,引起网民的追随;三是事件发生在社会管理中城管与小贩的矛盾集中爆发时期;四是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些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也引起公众的质疑和讨论;此外,相关消息表明国外势力在这次事件中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如上种种因素,使得夏俊峰案件掀起微博舆论的高潮,使他成为了“中国最有名的小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