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语言本身:协商民主的政治哲学探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宪丽,上海政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上海 200333 高奇琦,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院,上海 201600 张宪丽(1982- ),女,山西长治人,副教授,从事协商民主、国家治理、政府与企业关系研究; 高奇琦(1981- ),男,山西长治人,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从事国家治理、全球治理研究。

原文出处:
行政论坛

内容提要:

协商民主的本质是语言和言语。索绪尔强调更多的是语言,而维特根斯坦和利奥塔则更关注言语。协商民主的发生过程是语言的展示过程,即语言的被承认、被否定和被悬搁。协商民主要致力于塑造语言共同体,其包括尊重语言的多样性、基于情境的表达自由、基于集体善的共同价值观、语言共同体的诞生等内容。共识对于协商民主至关重要,而共识首先体现为一种语言共识,其包含在理性语言的对话中接近共识、在互利语言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在兼顾弱势语言的前提下反思共识等内涵。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商民主在未来的建设中要围绕如何进一步提高民主的质量而展开,这种提高需要回到语言本身,依赖于对语言和言语的深入研究。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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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460X(2020)05-0012-06

       目前,关于协商民主的研究更多地集中在实践层面,而从哲学和语言两个方面所进行的研究则相对比较少或者缺乏深度的讨论。“语言学转向”是政治学方法论的一种新思潮,该思潮主张以语言为中心发现事实与建构知识[1]。受到这一新思潮的启发,本文力图从语言视角出发来讨论协商民主。本文主要从哲学家们关于语言和协商民主关系的论述入手,从而发现协商民主中语言的内涵和意义。第一部分,讨论语言和协商民主的关系;第二部分,用三种形式来探讨协商民主过程中语言的作用;第三部分,讨论如何在协商民主中构造语言共同体;第四部分,分析协商民主最重要的结果——共识与语言的关系。

       一、协商民主的本质:语言和言语

       在政治学研究中,协商民主的研究者们在定义协商民主时,总是会用与语言相关的内容或接近的内涵来定义协商民主。例如,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从公共性、交往性和法律性等三个方面来界定协商民主。在哈贝马斯看来,协商民主就是公民们在一个公共空间,以语言为媒介,以法律为框架,通过主体间的交往和协商来达到一种共识的过程[2]。话语民主是一种理想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因为该模式将个人话语与正义话语结合在一起[3]。由此可见,哈贝马斯关于协商民主的讨论与语言直接相关,并将语言看成是协商民主的媒介。约翰·德雷泽克(John Dryzek)也将协商民主等同于话语民主,认为话语民主是一种多元的、反思性的民主模式[4]。从德雷泽克的角度来看,话语民主的基础是话语,而话语本身就属于语言。俞可平强调,协商民主中的对话、讨论和审议都与语言有着密切的关系[5]总序。陈家刚提出,要以语言作为媒介,来实现一种理性的公共协商[6]。

       从更加抽象的层次上来讲,协商民主的本质是语言和言语,因为协商民主的过程本身是基于语言的。没有语言就无法进行协商,这也是一些著名学者把协商民主定义为话语民主的重要原因。从结构来看,语言是静态的,而言语则是动态的。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费尔迪南·德·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的讨论更偏重语言,而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和让-弗朗索瓦·利奥塔(Jean-Francois Lyotard)则更加偏重言语。

       索绪尔更加强调语言。索绪尔的核心观点在于:一是语言是确定的,而言语是不确定的[7]37。在索绪尔看来,符号和文字的结构是相对固定的和清晰的,而言语的过程涉及多方互动,因而是不确定和难以把握的。二是语言是集体的,而言语是个人的和暂时的[7]41-42。语言是一种共同的集体结构,而言语则指涉的是个人行为。从索绪尔的视野出发来思考协商民主,索绪尔应该更加强调语言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因为语言是一种静态和稳定的系统,不随人的意志而发生变化,在协商民主中更多地表现为一种集体性的共识。

       索绪尔的观点提醒我们,在协商民主过程中要更加注重语言的集体性。协商对话是帮助个体达成集体性共识的重要途径。在协商过程中,个人的信息是零碎的,因此,在个体作出决策时,应该合理地将个人信息与集体意见相整合。换言之,协商民主中的语言是在尊重个人利益的前提下,通过集体参与而形成的一种民主结构。同时,正因为索绪尔对语言的集体性和静态性的过度强调,因此有研究者批评指出,索绪尔只关注语言本身,而与语言相关的外界因素则被排斥在外[8]。只注重语言的内部系统,而忽略了语言的外部因素,这也是之后索绪尔观点被人批评的重要原因。

       维特根斯坦和利奥塔是从语用学的视角出发讨论了语言游戏的重要性。维特根斯坦把语言和活动放在一起进行讨论。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游戏整体上是由语言所主导的一种活动[9]8。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语言游戏具有多元化的表现形式,譬如,命令、推测等,而凡是与语言有关的活动基本上都是语言游戏[9]19。从维特根斯坦的角度来看,协商民主本质上也是一种基于多样性的语言游戏。相比而言,利奥塔讨论更多的则是语言游戏规则,因为规则对于语言游戏具有指导性的意义[10]。在利奥塔看来,语言游戏规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语言游戏规则呈现出主体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二是规则是游戏的前提;三是每个说法都应该被理解为棋赛中的一步棋[11]52。利奥塔认为,语言游戏所涉及的主体不仅仅是个人,而是一种“社会联合体”,而社会联合体的本质是一种集体性的语言游戏[12]325。利奥塔的这些精辟论述对我们深入理解协商民主非常有启发。协商民主同样要基于规则和契约,而利奥塔的论述将协商民主的内涵带入了后现代的讨论之中,用游戏的概念解构协商民主的神圣性,从而将协商民主参与各方背后的利益争夺更加清晰地展现出来。

       利奥塔不仅论述了语言游戏的规则,还将语言视为一种对抗性的活动。他指出:“发言有如战斗,带着对抗赛的意味,而言语行为就滑入通常所说的好胜论的套数内。”[11]52在利奥塔看来,语言的对抗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抗的双方使用大众都能听懂的语言与对方进行交流;二是在交流的过程中使用语言技巧去击败对方;三是语言击败对方之后,犹如在战场上一样,有获得胜利的喜悦感[11]52。利奥塔极其强调语言中的对抗性,并把这种对抗看成是一种基于知识的权力。同时,利奥塔非常反对在语言游戏中的特权现象。正如他所指出的,人们通过使用语言与他人建立联系,但在这种游戏中,任何人都不可以利用特权来压倒对方[12]325-326。利奥塔反对语言特权的观点使得我们可以深入思考协商民主对话中的权力结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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