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民主:民主研究的新进程  

——对话杨光斌教授的民主理论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光斌,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江苏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2;石本惠,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党政研究》特约编审,原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研究》杂志社编审,四川 成都 610017

原文出处:
党政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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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本惠:杨教授,您好!我们注意到,近年来您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民主理论方面的学术论文和时政评论,我们想知道杨教授是如何评价中国思想界对民主的认识的?

      杨光斌:从2009年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之维》算起,我已经连续写了8篇民主理论方面的论文,每篇论文都在2万字左右,其他的7篇是《早发达国家政治发展次序问题》、《政体理论的回归与超越:建构一种超越左右的民主观》、《民主观:二元对立或近似值》、《作为民主形式的分权:比较历史-理论建构-政策选择》、《公民社会的民情与民主—治理的质量》、《超越自由民主:治理民主通论》、《民主化成败的国家建设理论解释》。个别论文尚未发表,我们主要就这些研究聊聊吧,当然还会有其他的感想。

      基于对中国思想界的观察和自己对民主理论的研究,我把中国思想界对民主的认识简单地概括为两种落差,也可以说是“一高一低,一多一少”:民主观念的普及度非常高,民主制度的实施度相对较低;民主的口号非常多,民主理论研究非常少。

      我认为,在民主观念与民主制度之间,存在世界性的普遍主义与中国人的实用主义之间的张力,这是第一个张力。就民主观念的普及而言,一般国家都不及中国,过去一百年的中国,从孙中山的革命到毛泽东的革命,就是在民主的理念、民主的大旗下走过来的,因此一般老百姓都认同民主观念。但是,若问他们在中国应该实行什么样的民主制度,中国人又极具实用理性,大多数人会说走自己的路,学者和官方的数据都证明这一点。其实,中国应该实施什么样的民主制度这个问题本身,就说明中国的民主实践形式有待充实和完善,即民主制度实施度相对低。

      与发达的民主观念相对应的是,中国思想界的民主口号特别多、特别发达、特别流行,比如我们习以为常地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民主”,这说明中国人对民主的期待是高调的,而非务实的低调的民主。这也是主张“幽暗意识”的张灏先生晚年反思自己对民主认识的结果,即从青年时期的卢梭式激进高调转向晚年的密尔式务实低调,他认为只有低调的民主观才能最终把民主留住。必须认识到,在过去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很多知识分子总是很理想主义很浪漫主义因而也很激进主义。

      民主口号的盛行源于民主理论的原创性研究太少。看看国内的民主研究,基本上还停留在介绍西方理论阶段,原创性研究很少,因此人们总是跳不出既有的民主观念,不管对中国是否管用。如果民主理论的研究深化了细致了,口号式民主就没有市场了,没有以理论为基础的民主口号具有想当然性。政治口号的主要功能是搞革命或运动,民主政治建设不是用运动能解决的,不再需要“文革”式的政治口号。

      民主理论研究的缺失必然导致第二个张力,即理论与实践的张力,即贫困的理论难以解释丰富的政治实践。也就是说,我们的政治实践上有一些既定的民主理论难以解释的东西,可能具有民主属性,但是它们在既定的民主理论上没有被表述,因而也不被视为民主实践。结果,在一些人那里,在实践上不符合既定理论的,就是有所谓的政治合法性问题。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关于普通百姓对政府和共产党的信任度问题的实证调查,第一次抽样调查发现信任度特别高,结果不符合知识分子的想象,于是做了第二次、第三次问卷设计和调查,结果和第一次一样。我们北大的同行开始反思了,是不是一些知识精英太自大,自认为自己的想法就是大众的看法?但是中国知识精英确实是重要的,其观念对也好,错也罢,都存在历史上、尤其是中国近代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我想说的是,最大的危险莫过于此,实践上干得还不错,观念上不自信,自认为错了。在中国改革开放取得如此巨大成就的今天,很多人还认为中国的实践不符合自己接受的理论和观念而提出中国政治的合法性问题。其实,真正的问题或许是,到底是中国的实践错了,还是自己的观念出了问题?不得不说,教条主义不但有传统的左的,也有来自右的,即对西方社会科学的迷信。民主理论上的迷信尤其明显。

      石本惠:“一高一低,一多一少”的概括很有意思,两对张力的分析很犀利,直击中国的思想现状,应该也触及一些人的灵魂深处。高调的民主观和民主口号在中国确实很常见,但是我们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民主”在理论和政治实践中有什么问题吗?

      杨光斌:在政治正确意义上,这样说肯定没有什么问题。只不过,这样的口号在理论上把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大大简单化了,在实践上也会带来理论与实践的张力。

      在民主政治史上,民主既是一种古老的政治形式,也是一种年轻的政治实践。说其古老,古希腊就有了成熟的民主政体,可我们称那时的社会制度为奴隶制。说其年轻,民主政治、尤其是大众民主政治,是19世纪中叶工人运动、社会主义运动产生以后的事。有了社会主义运动以后,民主形式比如普选,就成为社会主义者追求社会主义目标的重要手段。社会主义的目标之一是实现平等,而普选中的一人一票就是一种平等形式。这样,在西欧历史上,民主就成为实现社会主义的一种重要形式。换句话说,在制度变迁史上,民主是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工具。

      在理论上,近代以来作为政治制度追求的三大意识形态分别是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和保守主义,每种意识形态都是一套价值体系,由一系列要素构成。比如,根据我党十八大政治报告,社会主义价值包括自由、民主、平等、公正等12个词24个字。其中,“公正”是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也是社会主义不同于其他主义的独特价值,其他主义也讲公正,但是只有社会主义实践才真正推动社会公正。根据既有的研究成果,公正思想源远流长,但首先是社会主义者将公正当做其政治哲学并付诸社会主义运动之中。一个国家有了自由、或者有了民主,都不一定有公正,现在很多国家的现实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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