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在比较政治中的应用及其意义

作 者:
陈刚 

作者简介:
陈刚,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政治学博士,研究方向:比较政治,湖北 武汉 430072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内容提要:

个案研究是社会科学中经常使用的对单一对象进行深度分析的研究方法。按利普哈特的看法,个案研究分为非理论型个案研究、解释型个案研究、产生假说型个案研究、理论证实型个案研究、理论证伪型个案研究和异常型个案研究六种类型。在比较政治学中,个案研究有着广泛的运用,且结构主义、文化主义和理性主义这三大理论流派都曾贡献过非常精妙的个案研究。概括言之,个案研究可以提供对他国政治和政治制度的更为细致入微和有血有肉的认识,使先前提出的某个政治分析框架或理论观点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和检验,激发有潜力和有价值的新政治概念、新政治观点及新政治理论的出现,以及用于批驳既有的命题、定律或通则并促使其不断加以修改和完善。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11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C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4)05-0170-09

       比较政治学是对世界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和政治制度所进行的系统研究,其最早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对当时各城邦制度的比较分析,但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则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政治学的各分支学科中,比较政治学是“根据方法论而不是根据所研究主题进行定义的唯一分支”①,亦即它以对比较方法的运用而不以所探讨的领域为基本特征。正因如此,在一些人的眼里,典型的比较政治研究是像《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这样两三个国家的集中比较,或者是像《民主的模式:36个国家的政府形式和政府绩效》这样多个国家的统计分析。不过,把比较政治的范围局限于少数国家的集中比较和大量国家样本的统计分析,会遗漏掉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带有比较视野的个案研究,而高水平的个案研究同样是衡量比较政治学发展状况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指标。

       一、个案研究的含义及其主要类型

       个案研究是社会科学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偏重于定性研究的方法,也被称为案例研究,它是“探索难以从所处情景中分离出来的现象时所采用的研究方法”②,是“为揭开一种特殊的政治事件或现象的详细信息而进行的研究”③。从上述两种界定可以看出,个案研究中的个案大致包含两层意思:一来它可能是“众”中之“个”,与其他的“个”有别且附着于具体的场景,故而对它进行细致刻画是必要的,舍此无以把握其独特的个性;二来它可能是某个普遍类型的“案”,与其他同类型的“案”有共性且更具代表性,故而对它进行深入阐释是有益的,借此可推导出带启发性的通则、定律和理论。

       在比较政治学中,个案研究是大量存在的,有时甚至若干个案的研究被精心择取和汇编之后就构成了一部比较政治学的著作。④比较政治的研究需以个案为基础,是因为要对世界上数量极多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作全面分析和把握,就必须先建构专有的概念和进行类型的梳理,并聚焦于有限的少数国家和地区进行个案的说明。换言之,“比较政治学研究的任务在于揭示个案国家政治事件内部的共相和个相,找出异同,这是比较研究的前提”⑤。当然,科学的归类也是建立在前期所开展的大量分散的研究工作基础上的,没有丰富的各国政治的画面和素材,就无法找到可比的因素和归纳异同。就此而言,对单个国家政治、单个政治事件和单个政治机构所进行的描述性研究即便没有多少理论上的贡献,也可促进概泛的政治知识的累积性增长。

       要说明的是,对单个国家、单个事件和单个机构⑥的研究并非只因为其研究对象具有单一性就自然而然地算作个案研究了,除非研究者已经明确意识到它是指涉什么的个案。事实上,仅满足于对单一对象本身作简单勾勒只能产生教科书式的通论性著作,而很难被看作有意义的个案研究。换言之,没有问题意识和理论预设,一项所谓的个案研究的价值就会小很多,毕竟“比较政治的研究者考察一个案例,是为了显示它在一个更大集合的政治现象方面能告诉我们什么,或者他们将政治的特殊方面与更一般的政治理论性思考联系起来”⑦。故此,个案研究者在开始他们的研究工作之前通常都会慎重地思考其所选取的对象是否恰当,特别是会想想它为何重要、有何意义及为何要专门研究它。

       当然,选择某个对象来研究的初衷有时也可能纯粹出于其他考虑,比如想利用研究者本人的语言技能(所掌握的语言只能研究它),得到了某个基金项目的资助(所申请到的款项需要研究它),抑或是拥有近距离观察的便利(所移居的国家正好就是它)。不过,为了避免太过功利化的研究及提升自己所从事的研究的学术底蕴,立意高远的研究者往往会在选择了单一对象之后仍尽力凸显比较的视角和贯彻理论的关怀。于是,尽管从资金和时间的有限性出发决定了对象的选择只能是单一的,但很多影响深远的概念和综合性的理论却正是从对单一对象的研究过程中作为副产品而出现的。

       学术实践中的个案研究包含着一些不同的类型,对此已有不少学者进行过详细的论述,例如斯泰克划分了本质性个案研究、工具性个案研究和集合性个案研究;⑧埃弗拉划分了检测理论的案例研究、构建理论的案例研究、阐明前提条件的案例研究、解释案例内涵的案例研究;埃克斯坦划分了构建特定规律的案例研究、构建知识领域的案例研究、启发性的案例研究、探究可信度的案例研究和关键性的案例研究;⑨王绍光划分了纯描述性专题研究、包含有内部比较的个案研究和带有比较意识的个案研究;⑩等等。在这里,我们将依据美国学者利普哈特的观点,谈谈比较政治学中个案研究的主要类型。

       在利普哈特看来,个案研究可分为非理论型个案研究、解释型个案研究、产生假说型个案研究、理论证实型个案研究、理论证伪型个案研究和异常型个案研究六种。(11)非理论型个案研究和解释型个案研究都受对某一对象本身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所驱动,且两者都不以理论建构为目的。不同之处在于,非理论型个案研究是纯粹描述性的研究,它只回答个案是什么的问题,而解释型个案研究在说明个案为什么是这样的时候往往要依赖于既有的理论命题。非理论型个案研究是比较政治研究所必不可少的,毕竟当某一值得注意的新政治形式确立时,最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得了解它。所以,金、基欧汉和维巴曾指出过:“好的描述永远胜过差的解释。”(12)更何况对于大多数比较政治研究者来说,他们事实上也往往是从对本国以外的某个国家的政治和政治制度的描述起步的。相较而言,解释型个案研究对研究者的要求更高,因为解释意味着要找到影响某一政治事件、某国政治的关键因素,或者与之共变的相关变量,且得围绕这种影响或共变关系作出清晰的说明。虽然说与被解释国的本土研究者相比,从事解释型个案研究的学者的工作会因国情熟悉程度低及文化移情能力弱而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弊病,但却也能够注意到本土研究者所习以为常、不觉为奇和易于忽略的东西。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