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权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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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社会科学文摘

内容提要:

人权概念就像是哺育国际社会发展的乳汁。问题是,现今的人权却更像是咖啡或软饮料。你是想要亚洲版的,伊斯兰版的,本土的,经济的,还是欧洲版的或美国版的?你想让你的人权怎样为您服务呢:制裁、政变、企业的门面装饰,还是旧式的道德劝说?让我们来看一下最有效的——也是最具误导性的——提升全球人格尊严的办法吧。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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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人和民族都渴望相同的人权。”

      事实并不如此。1948年的《人权宣言》尽管被世界所正式接受,但其一般化的框架却能够用几乎无穷尽的方法来加以解释。即使是取得了全球的共识,对于酷刑作为一种“人为错误”的禁令仍然是虚伪的。2001年“9·11”恐怖袭击之后,美国著名的法律学者阿兰·德尔朔维茨(Alan Dershowitz)就将合法的酷刑视为等同于恐怖主义的手段。

      别的不说,《宣言》发布后的后殖民时期就见证了对于人类渴望一致性的信念的腐蚀。这部分是因为人们普遍相信人权是一种西方的产物,而非西方国家只是被强迫接受的。尽管这样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是那些企图遮盖自己滥用职权行为的政治家的宣传所造成的,但它们同样反映了非西方人的想法。他们认为高度自我的宣言并没有充分平衡权力和责任——“亚洲价值”和“伊斯兰价值”的出现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基于价值和文化多样性的主张同时也代表着对全球化中始料未及部分的一种地区性的反抗,代表着对美国的主导地位的恐惧以及对消费者利益保护运动和传统丧失的相关考虑。建立地区特征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强调人权的差异性,不论是亚洲人还是非洲人,伊斯兰教徒还是基督教徒。这个趋势的另一个例子就是人权本土化。他们非常注重差异,因此在联合国的帮助下,一个世界性的本土化网络正在形成自己的人权框架,称为《本土人权宣言》。

      即使是在西方,对人权的一致性也是被高估了的。对人权于18世纪后期在欧洲的两种起源,人们目前有一种重大的混淆。从法国大革命承认“人的权利”(自由、平等和博爱)之中产生了一种广泛的认识,即所有的人都享有共同的权利,这种想法超越了历史的特殊性。恰恰相反,在美国革命中出现了《人权法案》。它附属于美国宪法,仅仅适用于美国,并且服从于国内法庭的解释,而这些法庭正是民族价值和优先政策的代理人。美国和欧洲在诸如资本制裁以及国际法意义此类问题上的分歧部分可以用这两种起源的不同性来解释。

      “现在对人权的侵犯要比过去厉害得多。”

      错。这是感觉和现实之间的碰撞。就像诊断癌症和其他疾病一样,人们现在有能力去精确地判别人权受侵害的状况,并加以有效的治理,但这也创造出了一个假象:疾病本身更具传染性。每一个可靠的人权观察者都会指出,全世界在自我决定以及民主化两个方面都有了进步,这也就意味着个人对自身的命运有了更多的预期,而政府则受到了更大的限制。全世界有三分之二的人口,也就是40亿人口居住的国家被“自由之家”认为是“自由”或“部分自由”的;总的来说,这些国家占了全球GDP的94%。而且,联合国组织在过去60年中的一项真正显著的成就是创建了一个人权体系,构筑了一系列反对歧视性别、民族、儿童、宗教信仰和难民的条约,并且进行了机构上的创新,比如在日内瓦建立了联合国人权高级委员会。

      对于人权的提升,应该给予非政府组织更多的信任。几十年前,政府将这类问题不是看作无害的虔诚就是当作纯粹自愿的指令时,它们就已经严肃地做出了最低程度的保证。尽管人权方面的非政府组织开始时只是存在于西方国家的一种现象,但到了20世纪末,它们已经出现在世界各地,并且甚至活跃在一些专制国家中。但它们的成功中带有先天的矛盾:它们在解决侵犯人权、寻求支持上越有效率,公众的想象却越是为认为它们是失败的。

      “人权与全球反恐战争是背道而驰的。”

      事实恰恰相反。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要满足全球恐怖主义挑战的特殊需要,人权的保护需要受到限制,或者可能甚至会被中止——但是这样的情况还是相对较少的。由于基地组织在行动及其目标上具有神秘性,因此提供消息就能获得巨额奖金,而能够获得有用消息的为数不多的几个渠道之一就是用刑讯逼供被关押着恐怖分子嫌犯。这样的事实也许可以证明,放宽对待战犯的习惯性规定的做法是合法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那些侮辱性和惩罚性的囚禁就是合法的。就像美军古巴关塔那摩海军基地的X-Ray营里或是美国军官将囚犯转移到埃及或其他国家时发生的事,在用刑讯榨取情报上几乎没有任何禁忌。

      全球反恐战争实际上除了军事冲突之外,更是一种政治和道德冲突。维护人权,甚至是去维护那些被指控或怀疑参与恐怖活动的人的权利,这样才能显示出美国政府对于生命和尊严的尊重。而一旦采取恰恰相反的行动——不给被关押者同律师接触的机会,或是在没有明显证据的情况下进行含糊的指控——这只能表现出一种混淆冲突本质的世俗机要主义。我们应该保护的事实上是对人权的尊重。在立法、司法和行政政策上偏离于这一标准的任何行动都将背负沉重的舆论压力。到目前为止,自从“9·11”恐怖袭击之后,美国国会、媒体和公众都不愿意去挑战当权者,而是表现得过分顺从,但是这样做只会进一步削弱人权,同时也无法加强国家的安全。

      “滥用人权的现象自9.11之后在全世界都变得更加严重。”

      确实是这样,但大多数伊拉克人和阿富汗人除外。尤其是在美国,反恐法律的制定引起了关于限制人权的思考。以色列、俄罗斯、巴基斯坦和埃及政府都以恐怖分子问题为托词,对反对势力和个人加强了镇压。而美国对安全问题抢先一步的考虑以及它的联盟关系也都凌驾于人权问题之上,尤其体现在美国同前线国家——如巴基斯坦和一些高度专制的中亚国家——的关系上。

      但是人们失去这些的同时也有重要的收获。面对基地组织挑战的压力,以及为了追求地缘政治目标,美国发动了导致伊拉克和阿富汗政权更迭的战争。而从人权的角度看,伊拉克和阿富汗可能是世界上两个最糟糕的政府。确实,两国数百万人民在今后的许多年中仍将面对国内的争端,甚至于面对残酷的专制统治再次复辟,但是至少在这一刻,他们的生活比以往要好得多了——即使尊重国际法关于使用武力的禁令比军事介入更能提升全球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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