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政治哲学

作 者:
龚群 

作者简介:
龚群,男,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哲学院政治哲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代政治哲学,既强调公民是城邦政治的参与者,也强调以德性为中心的共同体善。后者是当代社群主义的思想资源。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从强调善优先于权利转向权利优先于善。正义从以共同体的利益为依归转向以人权或基本权利为内涵。当代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分歧在于诉诸共同体的善还是诉诸权利为其理论重心。然而,阿伦特所提出的公民权问题以及世界主义所关注的全球贫困问题构成了对自由主义的权利重心的挑战。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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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杂志:http://skxb.jsu.edu.cn DOI:10.13438/j.cnki.jdxb.2014.05.002

      中图分类号:D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074(2014)05-0014-06

      政治哲学在当代兴起,成为学术界、理论界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然而,当人们讨论政治哲学时,不得不返回到政治哲学概念本身,即何为政治哲学的问题上。本文试图从西方政治哲学思想史的角度,对于政治哲学的概念进行清理。

      政治哲学所要探究的是什么?应当是政治领域里的哲学问题。因此,对于政治哲学来说,首先应当理解的是什么是“政治”。政治是关切到每个人的事务。作为一个人、人类的一员,可以离开政治吗?亚里士多德明确地说:“人在本性上,……正是一个政治动物”[1]7。人在本性上就是一个政治动物,也就意味着人不可能离开政治。“政治”(,polis,city,city-state)这一概念,在亚里士多德的意义上,也就是城邦共同体,或城邦国家。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从人类的本性或人类的自然进程看,就在于从家庭、村落等进化到政治共同体。在他看来,城邦就是人类共同体的最高形式。因此,人的本性决定了人是在政治共同体中生活的。如果一个人从不在政治共同体中生活,或不是政治共同体的一员,他如果不是野兽,也就是神[1]9。既然人不可能离开政治共同体而生存,那么,政治对于每个人而言,就不是可以离开或不可能离开的问题。政治共同体对于人们而言,如同罗尔斯所说的,是生入其中而死出其外①。那么,何为“政治共同体”?这一概念是一个复合概念,即为政治与共同体两个单词的复合体。这两个概念可以区分理解在于人类社会有着不同的共同体,如经济共同体、信仰共同体等。然而,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这一复合概念所表示的也就是城邦或城邦国家。城邦是公民生存的自由领域)的理解②。

      亚里士多德式的政治哲学把共同体的共同善(幸福)看成是首要的,这样一种对于政治本性的理解也是柏拉图的政治哲学的特征。柏拉图在他的《国家篇》(理想国)中,就把建构一个正义的政治共同体置于中心地位。这一特征在近代的卢梭那里继承下来,他强调通过契约来建构一个真正的共同体,这样一个共同体也就是所有成员能够享有政治自由的领域。卢梭说:“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5]23这样一种结合形式就是通过契约而形成一个共同体:“这一结合行为就产生了一个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以代替每个订约者的个人;组成共同体的成员数目就等于大会中所有的票数,而共同体就以这同一个行为获得了它的统一性、它的公共的大我、它的生命和意志。”[5]25因此,如果说当代社群主义体现了对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的情结,那么,我们可以在卢梭对真正共同体的真正自由的强调,看到了这样一种对于政治的理解。因此,当代社群主义的政治哲学可以追溯一个悠久的传统,这一传统的源头就在古希腊。

      现当代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不把善看成是优先于正当或权利,而是把权利(或者说,自然权利、人权或个人权利)看成是正义的根本要义。因此,现当代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是权利的政治哲学而不是共同善的政治哲学。在自由主义者看来,权利对于善有着绝对的优先性,政治之善就在于作为公共事务代表的公共权威能够维护其成员的基本权利或人权,如果公共权威或公共权力不能维护其成员的基本权利,也就没有存在的理由。这些权利就是以自然权利或人权来表达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在自由主义者看来,权利(在17、18世纪,如洛克那里,是自然权利)或者说人权是政治合法性的依据所在。权利或人权的奠基性是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特征,正义作为政治的基本原则,体现的就是基本权利的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根本特性。这与亚里士多德的观念是不同的。亚里士多德强调“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1]148。亚里士多德的公共利益,实际上就是公共善。因此,自由主义把公民的基本权利置于政治奠基性的地位,表明了现代政治哲学与古代政治哲学的根本区别。

      当然,当代社群主义不同于自由主义的论点,从而体现了古代政治哲学对当代的影响。社群主义认为,不存在权利对善的绝对优先性。他们像亚里士多德那样看问题,即认为只有在特定的共同体内部才有有权利的个人存在,而个人的权利是依据这一共同体的善以及个人对于共同善的贡献来决定的。或者说,因为个人参与了共同善的共同追求,从而有着对于共同善的分享。应当看到,亚里士多德式的共同体具有这样的特征,并且个人的善与公共的善有着内在的密切关系。不过,阿伦特也提出了发人深省的类似问题。她联系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犹太人所遭受的种族灭绝性灾难,提出古典自由主义以来所提出的人权仅仅是一些抽象的权利。阿伦特认为,要拥有这些权利,还必须有一种权利,即公民权。如果不以民主社会的公民权为前提,就是虚幻的权利。阿伦特说:“我们开始注意到还存在一种权利,即获得各种权利的权利……和从属于某种有组织的社群的权利。”[6]388不论是否可把当代的沃尔泽看作是阿伦特的回应,沃尔泽在对罗尔斯的批评性论战中提出,公民资格是所有公共善中最重要的善,或是一切公民权利的获得的前提和基础。沃尔泽说:“在人类某些共同体里,我们互相分配的首要善(primary good)是成员资格。而我们在成员资格方面所做的一切建构着我们所有其他的分配选择:它决定了我们与谁一起做那些选择,我们要求谁的服从并从他们身上征税,以及我是古希腊最大的政治共同体,或包括全体成员的共同体。因此,对于城邦政治的理解,也可以看作是对政治的最初含义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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