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国际经验与教训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光平,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张思萌,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原文出处: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内容提要:

世界各国经过艰难漫长的理论探索和政策实践,形成了“全能国家型”、“自由放任型”、“社会市场型”、“现代威权型”、“替代主导型”、“现代治理型”等各类特色鲜明的国家治理理念与实践模式。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并不存在统一模式与发展路径,各国应将独立探索与开放借鉴相结合,根据本国国情与历史文化传统构建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实现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有机平衡,提升国家治理效率与效能。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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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505(2015)02-0004-05

      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是一国政治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重要问题。当今世界大约200多个国家根据自身国情党情、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内外条件,对国家治理展开了艰难漫长的理论探索和政策实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国家治理理念与实践模式。从各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看,虽理念、模式和绩效千差万别,但却呈现出诸多共性。在全球化、信息化深入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深入分析各国构建国家治理体系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经验教训,可以为中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参考借鉴。

      一、当今世界各国实行的几种主要国家治理模式

      (一)“全能国家型”治理模式

      “全能国家型”治理模式将中央集权视为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执政党和政府全面介入并掌控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个领域。政治上,实行单一国家体制,中央对各级政府机构实行自上而下的管控,各类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组织绝对服从国家政治领导核心;经济上,国家几乎垄断所有经济资源,排斥市场经济作用;政府不仅通过强制性计划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和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也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社会政策上,政府通过其管控的各类社会组织保持对全社会全面干预,政治功能凌驾于文化功能之上,行政关系取代其他社会关系,公私领域混为一体,社会全面政治化,国家与社会高度一体化。政府在享有对社会全面管控力的同时,也承担起全面责任,为公民提供几乎所有公共产品和社会保障。“全能国家型”治理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前苏联,受其影响,原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治理体系也带有浓厚的“全能国家”色彩。苏东剧变后,“全能国家型”治理模式广受质疑并为多数国家抛弃。当前,世界上仅有少数国家还沿用该治理模式。

      (二)“自由放任型”治理模式

      “自由放任型”治理模式源于古典自由主义思想,最早出现于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与“全能国家型”治理模式相反,“自由放任型”模式认为“最好的政府就是最小的政府”,主张政府退出对国家经济、社会生活的干预,回归“守夜人”角色,将国家治理主导权完全交给市场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倡导市场自由和社会自治。政府职权仅限于提供必要的国防、安全保障,以及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框架。公共权力运作严格遵循民主法治和分权制衡原则,通过实现立法、司法和行政等职能部门之间,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分立和制衡,对政府权力进行严格限制,避免政府干预国家治理。主张在基本法律框架下,通过社会个体的“理性选择”与自由竞争来促进经济均衡增长,实现全民经济利益最大化,形成“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以推动社会进步。“自由放任型”模式曾在欧美国家大行其道,后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中陷入困境,一度被“凯恩斯国家主义”模式所取代。20世纪80年代,经历改良调整后,该模式以“新自由主义”面孔再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兴起,并扩散蔓延至一些转型国家和发展中国家。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自由放任型”治理模式的弊端再次凸显,饱受各界质疑诟病。

      (三)“社会市场型”治理模式

      “社会市场型”理念介乎“全能国家”与“自由放任”两种模式之间,既批判国家全面掌控经济社会,也反对市场机制无限度扩张。该模式主张将自由竞争原则与社会均衡原则相结合,强调市场竞争与政府有效控制并存、经济杠杆与政府干预并举、经济增长与社会福利并重。政治上,认同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基本价值原则,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为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提供保障;经济上,以市场经济和自由竞争为核心,最大限度发挥市场活力,政府不直接参与市场竞争,而是通过法律和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微调,在市场机制和政府职能之间取得动态平衡;社会领域是“社会市场型”治理模式的关注重点,该模式着力弥补市场失灵并实现社会公平,构建普惠、均质和平等的福利体系,为国民提供最广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充当劳资双方仲裁者,维护各方平等权利。“社会市场型”治理模式在20世纪中期反思“自由放任模式”的浪潮中兴起,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调整更新,衍生出“第三条道路”、“北欧模式”等不同类型的分支流派。当前,德国、法国等欧陆国家以及瑞典、挪威等北欧国家大多实行这种治理模式,亚非拉部分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也将“社会市场型”治理模式作为学习和效仿对象。

      (四)“现代威权型”治理模式

      奉行这一模式的国家认为,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秩序是实现国家有效治理的前提,在一国经济、社会尚未充分发展的情况下,政府作为最高效的权力组织和运行体系,应牢牢掌控国家治理的主导权。“现代威权型”治理模式的主要特征包括:政治上,坚持一元化领导,充分发挥威权领袖和政治精英的作用,打造高度体制化的垂直行政体系,实行渐进式政治改革;经济上,以国家快速发展为重要目标,“计划理性”与“市场理性”并重,政府一方面制定实施符合国情的发展战略,强力介入市场活动,迅速提升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精心培育市场体系,推动向完善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转型;在社会领域,突出社会公正平等,让广大民众分享发展成果,同时以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和传统价值观凝聚民心,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软支撑”。与“全能国家型”模式不同的是,“现代威权型”治理模式认为建立强大的中央威权只是国家治理的手段而非最终目的,政府必须用好手中的巨大权力推动现代化导向的改革举措,实现国家跃进式发展。曾经和至今仍在践行“现代威权型”治理模式的国家主要是“新兴市场经济体”和一些“后发国家(地区)”,如“亚洲四小龙”等东亚新兴工业经济体、俄罗斯等前苏东转型国家、阿根廷与委内瑞拉等发展中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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