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比较视野下的绿色发展

作 者:

作者简介:
郇庆治(1965- ),男,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外马克思主义、环境政治和欧洲政治(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着力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目标的并重和共赢的环境友好型绿色发展,是当今世界主导性的绿色或可持续发展理论话语和范式。欧日的生态现代化模式和美澳加的生态行(法)政主义模式显然更接近于人类这一浅绿色的理想或目标。至少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金砖国家”来说,尽管目前有着令欧美国家群体妒羡的经济增长率,但终究属于一种更低层次的绿色发展,因而必须致力于从目前的可持续增长范式与模式的升级转型。不仅如此,至少就对于中国而言的可借鉴性来说,以欧盟、日本为代表的生态现代化发展模式尤其值得关注。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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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2)08-0005-07

       尽管在经历了改革开放30年的高速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之后,发展的无条件性或至上性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合法性挑战,但至少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发展依然是我们这个庞大而迅速崛起中的东方大国的政治共识与社会共识。换句话说,发展的升级或绿化——而不是西方学术界时常讨论的走向稳态经济或社会——已然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环境政治主题。[1](P57-59)

       一、作为一种理论与实践模式的绿色发展

       一般来说,绿色发展(green development)是以1992年里约热内卢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为标志(更早可以追溯到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年发表的《我们共同的未来》研究报告)、国际社会广泛确认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与战略的通俗性代称。绿色发展的要义是如何通过发展观念与发展模式的革新从根本上解决人类正面临的日趋严重的生态环境与资源困境,也就是实现一种可持续的发展。绿色发展最初关注的主要是经济增长的资源与生态可持续性(承认自然/生态极限),但随后逐渐扩展到如何创建一种可持续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系统(尤以2002年约翰内斯堡人类可持续发展峰会为标志)。

       因而,绿色发展在相当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国际社会自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以来逐步形成的一种“环境或可持续发展共识”[2](P3-6):一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努力(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来抑制并最终逆转全球气候变暖趋势(以及其他全球性环境问题),维持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唯一家园的生态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二是世界各国通过产品更新换代、工艺技术革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构建一种低能耗、低物耗、较少生态环境损害的绿色经济。所谓“稳态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概括就是对这种可持续绿色经济的主要表征。三是人类社会共同探寻一种超越现代物质主义价值观与大众主义消费模式的适度消费、社会公平、生态正义的生存方式与生活风格。

       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侧面,因为世界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处在差异悬殊的起点之上与环境之下(即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但却是不同的世界)。所以,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们在理解与界定绿色发展时会有诸多的理论视角与立场差异,在制定与落实绿色发展战略与政策时也存在着重大的实践性差别。

       具体而言,从理论上说,绿色发展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层级来理解与界定:一是生态可持续的绿色发展,它首要关注的是人类经济与社会发展活动及其后果的生态可持续性。依据这一界定,衡量人类有关活动及其后果的生态可持续性标准不仅关涉活动本身的低物耗、低排放(比如碳)和可循环(因而最低程度的自然生态影响),还包括活动的长远影响和间接影响,尤其是在代与代之间和全球范围内的影响——环境污染的代际转移和区域转嫁,都算不上生态可持续的绿色发展,因而大致属于弱生态中心主义的范畴。二是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发展,它首要关注的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目标的并重和共赢。依据这一界定,除了对特殊生态环境对象的强有力的法律行政保护,还必须致力于生产经济技术方式与生活消费风格的重大变革,才能最终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性目标。但对于这一理论来说,人类的物质消费需求更多的是如何满足而不是加以限制的问题,而任何意义上的变革都只能是渐进的和以经济技术为主的,因而大致属于弱人类中心主义的范畴。三是环境/资源可维持的绿色增长,它首要关注的是使依赖或可掌控的自然生态能够支撑高速发展的经济特别是GDP增长。依据这一界定,真正重要的不是自然生态系统如何使本地居民享受更舒适和高质量的生活,而是自然生态系统及其构成要素的经济商品化及其工业化开发利用(比如对于工业生产十分关键的贵重金属和稀土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也就是着力于经济体总规模的扩张。当然,至少在应对工业环境污染后果和资源稀缺的意义上,这一理论也会强调关注绿色议题并支持环境友好的发展举措,但总体上属于人类生产/经济主义或“发展主义”的范畴(现实中往往体现为所谓的GDP崇拜)。

       从过去20年回顾的视角来看,绿色发展第一个层级上的理解与界定依然更多局限于少数激进或极端的环境主义运动与团体的范围,比如来自左翼“红绿”的生态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运动团体和来自超越左右的“深绿”的生态中心主义/自治主义运动团体[3][4]。而真正能够进入和影响主流政治从而成为一种明确的实践战略的主要是第二个层级上的理解与界定,而且基本上局限于欧美工业发达国家或已进入后工业化的国家,尤其是欧盟核心国家和日本。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绿色发展大致是在第三个层级上被政治议题化和政策化的,尽管我们的绿色意识形态话语也许时常处在第二个甚至第一个层级。

       二、绿色发展的三种国际模式

       依据上述对绿色发展的概念性解析,我们可以把当今世界各国的“浅绿”发展理论与实践大致概括为如下三种模式或类型:欧日的生态现代化模式、美澳加的生态行(法)政主义模式和“金砖国家”的可持续增长模式。

       (一)欧日的生态现代化模式

       生态现代化模式的核心理念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目标的并重和共赢,而且主要依靠一个具有法政能力和生态自觉的国家(准国家)促动与掌控的绿色经济或市场来实现。作为一种完整的绿色发展理念与战略,以欧盟及其核心国家最为典型。[5](P175-179)[6](P90-98)

       联邦德国是最早提出与实践“生态现代化”理念的西方工业化国家。早在1982年,柏林自由大学环境政策研究中心的马丁·耶内克(Martin Jnicke)教授首次使用了“生态现代化”这一概念。它随后出现在1983年第4/5期德文版的《自然》杂志中,并于1985年在一个隶属于柏林科学研究中心的国际环境与社会研究所(IIUG)出版的题为《作为生态现代化与结构政策的预防性环境政策》的论文中将其译为明确的英语术语。从那以后,“生态现代化”逐渐从柏林走向整个德国,从学术圈研讨变成执政党的基本政策。1998年,它成为社会民主党和绿党组成的“红绿”执政联盟协定的关键词,尽管绿党更多从环境主义的立场来理解,而社民党更多从经济与技术革新的视角来理解。到2002年再次大选时,社民党总理盖哈·施罗德和绿党领导人约希卡·菲舍尔之间的立场已非常接近,使得执政联盟在随后的一个任期中在环境政策上较为一致。2002年,德国环境顾问委员会(SRU)年度报告中对“生态现代化”做了专门的概述。至此,“生态现代化”已经成为联邦德国的基本国策,而不只是一种政策工具或话语。不仅如此,2005-2009年的基督教联盟/社民党大联盟政府以及随后的中右联盟政府基本延续了由前任政府确立的“生态现代化”战略与政策,而在这方面,环境部长出身的首位女总理安格拉·默克尔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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