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艺术的教育研究”(art-based educational research,ABER)目前在西方教育研究中的数量越来越多,价值也越来越凸显,它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具有生命活力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伴随着西方社会的后现代转向,以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对工具理性、科学理性的反思和批判,基于艺术的教育研究方法逐渐兴起。这种研究方法的最早创立者是美国斯坦福大学著名的艺术教育家、课程研究专家艾斯纳教授(Elliot Eisner),其艺术和教育的双重学术背景使其反思以往科学主义范式下的教育研究,创立了一门艺术批评的学科,从而发展出一种新的基于艺术的教育研究方法。 尽管由艾斯纳开创的这种研究方法引起了很多的争议和质疑,但他点燃了这个领域的研究,推动了它的发展。1993年在斯坦福大学成立的第一个“基于艺术的研究”机构成为美国教育研究协会(AERA)的成员。如今,这种研究范式方兴未艾,分化出了许多新的类型,诞生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然而这种研究范式在目前我国教育学术界还很陌生,关于它的译介、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的成果几乎为空白。作为一种研究范式,它是一个包含基本的认识论假设、理论观点以及方法论、具体方法的体系,所以本文着重就这几方面来阐释何谓基于艺术的教育研究,以期引起我国教育研究者对此的关注和借鉴。 一、认识论假设 认识论的假设构成了一种研究范式的理论前提,它关涉到这种研究范式如何看待认识方式、知识、研究对象以及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等基本的认识论问题,并且直接影响了研究者所采用的具体研究方法。 (一)模糊的认识论(an epistemology of ambiguity)[1] 自19世纪以来,伴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科学主义的研究方法论和方法一直深深地影响着人文社会学科的研究,长期以来也成为教育研究的主导。科学主义的研究范式站在主客二分的立场上,强调研究对象的客观性,知识的唯一确定性;强调研究是去发现已经存在的客观真理;强调人的理性是把握世界的唯一方式。然而随着这种研究范式弊端的逐渐显现,它日益受到质疑和批判。可以说基于艺术的教育研究范式,其基本的认识立场就是建立在对科学理性的批判之上。它持有一种不精确的认识论,即认为人们所认识的宇宙世界不是确定不变的,其因果关系也不是固定的、线性的、单一的,而是不断变化的、联系的、复杂的,对于人类社会和教育现象来说更是充满着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因此人们所获得的认识或知识也不是永恒的,放置四海皆准的唯一真理,而是从不同视角获得的局部的、暂时的、不完整的有时甚至是矛盾的认识。同时它不认为有一个预先存在的、确定不变的真理等待着研究者去发现,而是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通过研究主体和研究对象不断交往对话所建构出来的。艾斯纳说:“人类的知识无论是对精神的反思还是对自然的认识都是经验的建构形式,因此,知识是建构的,而不是简单的发现。”[2]他认为在传统的认识论中,人们低估了这一知识的建构过程。“知识是一个动词,是一个不断追寻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物体或产品。思想更像是一条流动的小溪而不是一块固定不动的岩石。思想也总是产生在工作的过程之中。”[3]因此,基于艺术的研究范式认为研究者应该具有一种谦卑的认识论态度(epistemologically humble),而不是霸王式的认识论态度(epistemological bully),[4]不应该强加给读者他们自己对世界的单一观念,而是激发一种令人受到启发的对话。 (二)艺术具有照亮教育情境,呈现教育体验,增强教育理解的独特价值 作为一种质性研究,基于艺术的教育研究除了具有质性研究共同的一些认识论取向之外,它更加强调认识世界方式的多元化,不仅艺术和科学都是认识世界的重要方式,而且艺术能够提供独特的看待教育的视角并且增强对教育的理解。在艾斯纳看来,“存在多种认知世界的方式,艺术家、作家、舞蹈家以及科学家都可以在认知世界中作出重要的贡献。”“而且人们所选择的认知世界的方式不仅影响了他们能够阐释什么,而且也影响了他们能够体验到什么。”[5]“艺术能够让人们进入到通过其他呈现方式所不能获得或很难达到的体验”。[6] 艾斯纳借鉴杜威(John Dewey)在《艺术即经验》中对“表达”和“陈述”的区分,即杜威认为科学是陈述知识,而艺术是表达意义,以及美国符号美学家苏珊·朗格(Susan Langer)所提出的“陈述性符号”(representation symbols)和“描述性符号”(presentation symbols)的区别,指出科学符号或语言陈述了一个状态或事实或事物,这种陈述是透明的,它直接指向了指示物。而艺术符号或语言是不透明的,它的具体、形象、情感、情境性使其不是简单的指向所指之物,而是能够传递体验,能够唤起人们的想象,使读者直接被其呈现的意义所吸引,从而激发人们的共鸣和思考。 其实,这是一个关乎艺术是否能够和科学一样揭示真理和意义的问题。近代以来,伴随着科学的大发展,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对立日益显著,文学、艺术被认为是非理性的,只关乎情感,唯有科学是理性的,是实证的,它不仅是世界的主宰,而且是真正知识的唯一来源。这种对立,使得艺术长期以来被看作与真理无关,艺术不可能揭示真理。其实,马克思(Marx)早就论述过人类有四种把握世界的方式,一是哲学,二是实践,三是宗教,四是艺术。世界不仅是人们认识的对象,信仰的对象,改造的对象,而且还是人类体验、审美的对象。作为一种特殊的掌握世界的方式,艺术不仅向人们呈现了世界的丰富意义,而且确认了人的本质力量。德国哲学家卡西尔(Ernst Cassirer)在《人论》中指出人是创造符号的动物,人创造了一个由语言、神话、宗教、艺术、历史、科学等符号构成的文化世界。其中艺术与其他符号一样,是人的一种行为方式和把握世界的方式,其独特性在于艺术是一种直觉符号的语言,艺术品不仅通过形式去唤起读者的感官享受,更是通过可观可感的符号去表达生命形式,使读者在对形式的关照中,整个生命都产生共鸣和震动,从而实现自身生命的再创。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则更加明确地阐明了“诗”乃是“存在之真理”显现的最本源、最基本的一种方式。他批判了传统真理观,认为符合客观现实的知识就是真理的传统真理观是建立在主客二分的基础上的,真理应该和人的存在紧密相连,所以他指出存在的显现即真理之所在。诗的语言保持了存在的时间性和历史性,保持了抽象意义与感性意义的统一,因此表达的是活的存在。然后海德格尔由“诗”推演到“艺术”,认为一切艺术品都是按“诗”的原则创造的,“艺术的本质是诗,而诗的本质是真理的创建”。[7]由此海德格尔提出了艺术的本质是:存在者的真理自行设置入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