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02.232;B2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14)02-0042-08 一、“明道救世”——柏拉图与老子的共同诉求 同为“轴心时代”的哲学先贤,柏拉图与老子分别成就了古希腊与古中国“哲学突破”的辉煌,并影响着几千年来东西两大文明的哲学走向。怀特海曾感叹整个西方哲学史都不过是柏拉图的注脚;中国学者亦赞叹老子“实现了中国‘哲学的突破’”[1]334。循着“哲学的突破”①的理路,柏拉图与老子“各不相谋”,却“不谋而合”地均以“理性之思”,勾勒出东西方哲学的纹理与内涵。正是借着二者理性认识的突破,为我们理性地认识及比较二者道德哲学之异同提供了逻辑上的正当引证。 柏拉图与老子之“理性”的产生有其相似的社会背景,即二者都身处动荡不安的“社会之大变局”,尤以道德沦丧为主要体现。柏拉图曾叹息:“后来他们身上的神性由于经常掺和大量的凡俗而变淡变弱了,他们身上的人性开始占了上风,于是再也不能承载他们的幸运,他们的行为也失去了分寸。有清醒眼光的人明白,他们开始变得愚蠢,因为他们最珍贵的天赋中最美好的东西正在失去。”[2]362-363老子亦认为,彼时“朝甚除,田甚无,仓甚虚”[3]五十三章的社会现实与“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3]五十三章之浮华生活,概因德性之缺失。由是,德性成为二贤“明道救世”之良方。对德性之安定社会、造福众人的价值,柏拉图和老子多有呼吁,都认为德性与个体生死、福与祸、国家兴衰、存亡关系密切。也正是因着这种理性的考量,柏拉图的“理念论”与老子的“道论”虽然都属于形上之思,却都旨在落实于形下之世,最终成就自身的工具价值。 尽管二者在道德哲学的认识论上存在着迥然差别,但是在“明道救世”的终极价值诉求上却毫无二致。故而对于二者道德哲学从“形上之体”到“形下之用”的宏观比较,可对“轴心时代”东西方两大文明的道德源头达到溯本清源的学术功用。 二、“城邦到公民”与“自然到个体”:道德的来源及转换 (一)“城邦与公民”及“自然与个体”:道德来源的殊异 柏拉图的青少年时期恰处于政权更迭、社会动荡、道德颓废的时代,而他成熟时期的作品《理想国》正是一部探讨国家政治、伦理构想及教育谋略的著作。柏拉图关于“理想国”的蓝图,最初便是以城邦的需要为出发点对德性予以划分而建构的。其要旨涵盖以下诸点:其一,柏拉图的理想国中首先需要统治者,因为城邦中有诸多事务需要统筹与处理。为了能够有效处理城邦事务及维护统治,城邦统治者应该秉烛智慧,概因智慧可以使其统揽大局;他还应该是勇敢、节制的,因为勇敢可以使其果断地做出决策,亦因节制可以防止其私欲的萌生。其二,一个理想的城邦必然是强大的、能够捍卫自己政权的城邦;而城邦的长治久安离不开军人,于是需要一批城邦护卫者。城邦护卫者不同于统治者,他们不需要处理国家事务,故不需要智慧,而勇敢能够使护卫者威武、有胆识,从而在对抗外侵时冲锋陷阵。此外,护卫者还需要具有节制的美德,因为节制可以使得勇敢变得有分寸。其三,城邦的繁荣昌盛离不开发达的生产力,于是就相应地需要一批生产者。生产者创造城邦的物质财富,为推动城邦的繁荣和生活的富足做贡献。生产者必须安分守己,能够脚踏实地从事生产与劳作。为此,他们仅需要有节制的美德便可,因为节制的美德可以遏制生产者的“痴心妄想”,可以使他们安于现状,避免僭越暴乱。可见,阶层越高的人拥有的美德越全面,统治者除了智慧,尚分有护卫者勇敢和生产者节制的美德;护卫者除了勇敢亦具备生产者节制的美德;而生产者作为社会的底层,却没有资格分有其他阶层的美德。最后,为了维护三个阶层之间的关系,使其确保不僭越自己的职责,还需要一种具有统筹并协调三者能力的美德,这便是城邦的正义。正义负责统筹协调统治者、护卫者和生产者三者的关系,使得三者能够在自己所属的领域中各司其职。可见,柏拉图按照城邦的秩序及公民德性价值的高低,勾画出一幅道德层次的蓝图:城邦的正义→治者的智慧→卫士的勇敢→生产者的节制。 同样,为了使城邦的美德有效地维护城邦,城邦的“正义、智慧、勇敢、节制”四种美德不仅仅对应于每个阶层,亦必须在每个阶层的每个人身上存在和体现出来。于是,柏拉图的道德划分从个体公民的角度来讲,亦包括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四部分。个人的勇敢和国家的勇敢是同一种勇敢……并且在所有美德方面个人和国家也都有这种关系。[4]168而“节制就是天性优秀和天性低劣的部分在谁应当统治,谁应当被统治——不管是在国家还是在个人身上——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一致性和协调性”[4]152。“在城邦劳动者到高级官员这三个等级中,节制均得到了体现,它犹如产生三和弦的低音,市民无论高低贵贱,都因他而凝聚为一个整体。”[5]103同样,“正义”作为《理想国》中重要的政治词汇,其在城邦和个体中的含义是一致的,“城邦的正义和个人的正义分有的是同一个正义的形式或理念”。[6]131对城邦道德与个体道德予以划分后,柏拉图进而深入个体内部,对个体的灵魂层次进行细化。他认为,个体的灵魂由欲望、激情、理性(分别对应于节制、勇敢、智慧)三部分构成。欲望是灵魂中处于最底层的部分,理性是灵魂的最高层次,且能够控制其下属的欲望和激情。按照柏拉图关于“灵魂转向”只能由哲学家实现的观点来看,灵魂的转向意味着灵魂由欲望、激情层面向理性层面提升,而哲学家拥有最高尚的美德——智慧。这正如施特劳斯所言:“只有智慧统治灵魂其他两部分的哲学家才是正义的,其他人的正义来源于习惯而非哲学,他们灵魂深处渴望彻底的不正义”。[7]45在这里,个体美德中的智慧与灵魂中的理性处于同一层面,勇敢与激情相对应,而节制与欲望相观照。可见,柏拉图对灵魂的分层亦是对个体灵魂道德的划分。相应地,“按照城邦与个人的类推,他(柏拉图)要以城邦中的正义为指导去理解个人灵魂中的正义”[6]122,即灵魂的正义是灵魂各个组成部分的和谐,以及拥有不同灵魂的人按其灵魂的指示本分的存在。 在《老子》的语境中,“道”是核心词汇,合于道便是合于自然。在老子看来,人类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界最具自然性。“‘自然’一词在现代汉语中主要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与‘人类社会’对应的‘自然界’,二是与‘人为’相对应的‘自然而然’,或者说各种自然而然的事物与状态。当然,‘自然’的上述两种概念是同源的,因为‘自然界’是一种最为自然而然的存在。”[8]54《老子》打破人与自然界的藩篱,认为人类可以如同自然界那般“自然”地生活,并指出自然界之自然性对于人类社会和谐久存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