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艺术作为生产

作 者:

作者简介:
邢建昌,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河北石 家庄 050024;吴晓霞,邢台学院文学院,河北 邢台 054001 邢建昌(1963-),男,河北石家庄人,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美学、文艺美学、当代文化艺术批评。吴晓霞(1984-),女,河北任丘人,邢台学院文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文学理论与当代文化艺术批评。

原文出处:
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艺术生产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文学理论界一个重要的理论主张或理论思潮。艺术生产理论是从读解马克思经典著作关于艺术生产理论的论述开始,而走向自觉的理论建构的。艺术生产理论的核心是回答文学艺术作为精神生产的特殊性问题,从而超越新时期以来关于文学艺术解释的反映论与意识形态的视角。在新形势下,艺术生产论应着力回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学艺术的商品属性及其生产规律,解决文化艺术作为产业生产与艺术创造之间的矛盾问题。而马克思经典艺术生产理论,也需要吸纳它的后继者——特别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成果,从而形成更加开放的理论视角以迎纳各种现实文化问题的挑战。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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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O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674-3210(2014)01-0005-11

       20世纪80年代,在审美文论不断论证、丰富文学艺术审美本质的同时,“艺术生产”理论进入了理论家的视野。“艺术生产”概念最早由马克思提出,马克思从艺术生产视角解释文学艺术,将文学艺术视为人类的一种与物质生产相关联却又很不相同的特殊的生产——精神生产,形成了艺术生产理论。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艺术生产理论面临着如何解释当下文化艺术实践的新课题:艺术生产是否应该同物质生产一样进入市场,按照市场规律决定其沉浮变化的命运?该如何处理艺术生产以自身为目的和为满足消费者需求而生产的关系?艺术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审美属性和商业属性如何协调?这些都是艺术生产理论需要回答的。

       一、艺术生产理论:回到马克思

       我们需要对艺术生产理论做一个追根溯源的工作。只有弄清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艺术生产理论的来源、内涵及其特点,相关的研究才会顺理成章,用艺术生产理论解释文学艺术才会有一个可靠的基点。

       艺术生产理论的内涵十分丰富,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资本论》等著作中,马克思对艺术生产理论均有论述,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关于文学艺术的解释框架。

       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提出了艺术是生产的“特殊的方式”的思想:

       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1]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是“生产的一些特殊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这就是说,不存在不受生产的普遍规律支配的特殊的别的什么生产。解释作为精神生产的艺术生产,首先需要理解生产的一般性质,其次要弄清作为生产“特殊的方式”的精神生产的特殊性。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

       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表现为思想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2]52这是马克思对于特定时代统治阶级状况的一种说明。统治阶级之所以在社会上处于统治地位,那是因为他们拥有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而物质力量占统治地位,也就自然在精神力量上占统治地位。一个阶级特定时代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决定着这个时代物质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生产。一定的物质关系表现为一定的精神关系,一定的精神关系又表征着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精神关系与物质关系不是孤立的、分割的,而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此外,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还论述到:

       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2]29这仍然是在强调,一定程度上物质生产决定精神生产,精神生产的发展是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马克思、恩格斯甚至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到:“精神生产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3]270。精神生产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物质生产决定精神生产,精神生产的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只是,在资产阶级条件下,精神生产者的身份发生了变化,“资产阶级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灵光。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3]253——劳动的异化性质凸显出来。

       但是,马克思不是一个物质关系决定论者。1857年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提出了物质生产与艺术生产的“不平衡关系”:

       关于艺术,大家知道,它的一定的繁盛时期决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因而也决不是同仿佛是社会组织的骨骼的物质基础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例如,拿希腊人或莎士比亚同现代人相比。就某些艺术形式,例如史诗来说,甚至谁都承认:当艺术生产一旦作为艺术生产出现,它们就再不能以那种在世界上划时代的、古典的形式创造出来;因此,在艺术本身的领域内,某些有重大意义的艺术形式只有在艺术发展的不发达阶段上才是可能的。如果说在艺术本身的领域内部的不同艺术种类的关系中有这种情形,那么,在整个艺术领域同社会一般发展的关系上有这种情形,就不足为奇了。困难只在于对这些矛盾作一般的表述。一旦它们的特殊性确定了,他们也就被解释明白了。[4]112-113马克思以希腊人、莎士比亚与现代人比较,现代文化的繁荣在某种程度上与希腊文化是无法媲美的,然而希腊时代的物质基础却远远比不上现代社会的物质基础,希腊史诗出现在物质基础并不发达的希腊时期。可见,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发展并不完全同步,在其发展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进一步论述道: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种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4]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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