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的修辞指向

——詹姆斯·费伦的叙事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江守义,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芜湖 241000 江守义(1972—),安徽庐江人,博士,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文艺学。

原文出处:
江淮论坛

内容提要:

费伦从修辞学的视角来界定叙事,从修辞的手段、沟通性和目的性三个角度来展开具体的叙事分析。聚焦和不可靠叙述等叙事技巧在他的分析中成为修辞手段,对叙事进程和读者的关注体现出修辞的交际特征,对叙事伦理的强调体现出修辞的目的性。叙事学和修辞学的有机结合,使他的叙事研究体现出鲜明的修辞特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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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565.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3)05-0148-008

       20世纪60年代中期,叙事学作为结构主义文论的一个分支在法国诞生,其显著特色在于寻找某类叙事文本或所有的叙事文本所共有的叙述结构,“术语森严且热衷于严格分类”[1]2,一方面强调用科学的精神来对待叙事文本,另一方面将自己的研究视阈严格限制在文本之内。自20世纪90年代美国成为全球叙事学研究的中心以来,叙事学的发展呈现出一种新的面貌:它打破了结构主义叙事学那种以文本为中心的叙事分析模式,与接受美学、女性批评、意识形态批判等理论结合起来,形成多种多样的叙事学,诸如认知叙事学、女性主义叙事学、修辞性叙事学等。詹姆斯·费伦的叙事学研究便是修辞性叙事学研究的一个重镇,本文集中分析其叙事研究的修辞指向。

       早在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时代,修辞学就成为一门“显学”,古希腊流行雄辩术,雄辩需要修辞的藻饰,换言之,修辞学在很大程度上是为雄辩术服务的,雄辩术的基本目的就是通过辩论使他人相信自己所说的话。这种辩论应该有其内在的逻辑关联,让人信服。正是考虑到这一点,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第二章开头即指出:“修辞术的定义可以这样下:一种能在任何问题上找出可能的说服方式的功能”[2]。从亚里士多德对修辞学的界定中,不难发现:(一)修辞是一种“说服方式”,是一种技巧或手段;(二)修辞是一种“沟通”方式,通过修辞可以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更好地与别人沟通;(三)修辞的目的是说服别人,对修辞学而言,“只要能达到目的,就一切都是好的。”[3]这三点中,第一点,是针对修辞者而言,第二点,是针对修辞者和修辞接受者二者之关系而言,第三点,是针对修辞接受者而言。费伦对叙事的界定暗合了这三个方面的要求,在《作为修辞的叙事》一书中,他对叙事作出了自己的界定:在修辞意义上,叙事意味着“某人在某个场合出于某种目的对某人讲一个故事。”[4]14首先,叙事是“讲一个故事”,如何讲好这个故事,便需要运用各种叙事技巧,这些技巧使故事显得丰满生动、引人入胜,犹如一种“修辞术”,来修饰其所表达的内容。其次,叙事是“某人在某个场合……对某人讲一个故事”,这个“场合”的外在表现自然是文本,但“场合”的具体情形千差万别;前一个“某人”指真实作者、隐含作者或叙述者,后一个“某人”指真实读者、隐含读者或受述者。这两个“某人”之间形成三个层面的交流:叙述者和受述者形成叙述层面的交流,隐含作者和隐含读者形成文本层面的交流,真实作者和真实读者形成阅读层面的交流。三个层面的交流使叙事成为一种特殊的“沟通”方式:文本静默。而读者却用心在阅读聆听。再次,叙事“出于某种目的”,这个“目的”便是叙事意图,对叙事而言,叙事意图的传达与领悟至关重要,一如修辞对“目的”的强调。当然,叙事的“目的”性和修辞的“目的”性也有差异,修辞是“只要能达到目的,就一切都是好的”,目的明确,即劝说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而作者的叙事意图很难被完全领悟,甚至读者的解读与作者的叙事意图不一致也经常出现,对此,作者的态度一般都很宽容,往往乐于接受读者的解读来修正自己当初的想法。看来,叙事意图有时并不是一个明确的具体的观点,而是对所叙之事的兴趣和热情。

       费伦从修辞维度对叙事加以重新界定,拓展了叙事的研究路径,增强了叙事研究的开放性。对叙事学的最早界定始于托多罗夫1969年出版的《〈十日谈〉语法》,书中说:“……这部著作属于一门尚未存在的科学,我们暂且将这门科学取名为叙述学(叙述学即叙事学,此乃翻译之差异——引者),即关于叙事作品的科学”[5]1-2。此后,经典叙事学对叙事的界定和研究基本上都强调其文本性和科学性。米克·巴尔在《叙述学:叙事理论导论》(第一版)中说:“叙述学是关于叙述本文的理论。”[6]1热奈特在其著名的《叙事话语》中,结合对普鲁斯特《追忆逝水年华》的分析,从叙事的顺序、时距、频率、语式、语态五个方面具体展示了叙事研究的科学性。对叙事文本及其科学性的强调,使经典叙事学的宗旨成为“建立一个叙事作品的类型学”[5]21。但不同的叙事学家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对叙事作品的各个层面作出了各种各样的分类尝试,这使得叙事学几乎成了分类学,文学作品的活泼泼的生命力也在这些分类中消失殆尽。正是为了补救经典叙事学的这一弊病,后经典叙事学从不同角度入手,对经典叙事学加以匡救和补充。费伦从修辞角度介入叙事,甚至认为叙事只是一种修辞,坦言叙事是“某人在某个场合出于某种目的对某人讲一个故事”,便是将文学作品看作一个由修辞者向修辞接受者传递信息的媒介。这样一来,叙事研究的路径拓宽了不少:其一,文学作品作为媒介,我们要研究的就不仅是文学作品本身,还要研究其媒介性质,这自然要研究传媒过程中主体与受众的关系。其二,既然要考虑主体与受众的关系,作为媒介的文学作品就不仅仅是主体单向度传递的结果,它同时也是主体与受众潜在交流的结果。其三,叙事本身作为修辞,固然讲究修辞格,但也要注重修辞效果,因此,各种叙事技巧的分类就不再是叙事学研究所追求的首要目标,不同叙事技巧综合运用的效果才是叙事学所关注的真正中心。随着研究路径的拓宽,叙事研究也不再局限于枯燥的文本分析或分类,其开放性大大增强:对叙事技巧综合运用效果的关注,使叙事由原来对科学性的推崇开放为对科学性和文学性的并举;对文学作品交流性质的理解,使叙事由原来的文本性的静态分析开放为人文性的动态交流;对传媒过程中主体和受众关系的分析,使叙事由原来孤立的文本分析开放为文本分析与政治、伦理、意识形态分析共存。费伦叙事学研究路径的拓宽和叙事开放性的增强,都得力于他叙事研究的修辞学角度。下文将分别从修辞的手段、沟通性和目的性三个角度切入,对费伦关于“作为修辞的叙事”研究展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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