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冲突”主宰当今世界?

——评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

作 者:
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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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山西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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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本文分三个部分,即现代国际冲突的根源究竟是什么,“中国威胁”论的背后,冲突还是融合,论述了应该如何看待当代世界及其冲突,评论了美国学者塞谬尔.亨廷顿提出的“文明冲突”论,认为他的论点经不起理论、现实、历史的检验。本文认为,国家利益的对立是现代国际冲突的根源,把它归罪于文明的差异是不能成立的;炮制根本不存在的“中国威胁”论是为了给西方大国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辩护,把不同文明圈的国家作为敌手来对待是危险的;文明间的“差异——碰撞——冲突——重构——融合”是世界文明发展的总趋势,文明间的冲突将永世长存的悲观论调是没有根据的。

       当今世界,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大量信息的广为传播、交通工具的不断完善、文化交流的日趋频繁,使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彼此间的相互依存性和渗透性愈来愈大,从而使当今世界已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就要求各国加强经济合作和各个方面的交流,谋求共同发展。与此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国际社会是由各个主权国家组成的,由于国家利益的不同,必然会产生种种矛盾和对抗,在冷战结束后的当今世界更是如此。当前,世界正处于新旧格局交替的过渡时期,各种政治力量正在重新分化组合,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动荡不安,合作与对抗并存,协调与竞争同在,国家间关系时而紧张,时而缓和。因此,世界的发展要求人们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文化和民族心理的差异,求同存异,相互尊重,加强合作,增进友好,竞争共处,这对各方都是公平合理的,也是符合和平与发展这个时代总趋势的要求的。如果反其道而行之,歧视乃至仇视属于不同文明——文化圈的国家和民族,把它们作为敌手来对待,企图加以遏制、围堵,这在理论上是谬误的,运用于现实国际政治中则更是危险的。遗憾的是,美国著名学者享廷顿倡导的“文明冲突”论恰恰属于后者。

       哈佛大学教授、奥林战略研究所所长塞谬尔·亨廷顿(SAMUEL·P·HUNTINGTON)于1993年夏在美国《外交》季刊上发表了《文明的冲突?》一文,其主旨是,冷战结束后正在形成世界的划分标准,不再是意识形态或经济制度方面的歧异,而是文明/文化。他断言,“文明间的冲突将主宰今后的全球政治。各文明间的断层线将是未来的主战场。”他还认为,今后世界的走向将由七、八个主要的文明互动形成。未来国际政治的核心最可能是西方文明与非西方文明的冲突。尤其是儒教文明和伊斯兰文明对西方文明最具“威胁性”。亨廷顿还认为,文明间的冲突将永远不会泯灭,不同文明/文化是不会出现全球性的大融合的,但每一种文明必须学会与其他文明共处。

       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发表后风靡一时,《纽约时报》、《先驱论坛报》予以摘要转载,世界新闻媒介将之广为传播,备受各方瞩目,但褒贬不一。面对伊斯兰国家和亚洲国家的如潮批评,他于1993年冬又在《外交》上发表辩解文章《驳对<文明的冲突>的批评》,仍坚持己见,不改初衷。

       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看待当今世界,应该怎样评价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他的论点经得起理论、现实、历史的检验吗?本文拟略作分析。

      

       一 现代国际冲突的根源究竟是什么

       确实,当今世界上存在着缤纷而多元的文明/文化,它们之间的差异也是客观存在的。随着交通的发达、信息的传播、交往的增多、社会的进步,一方面加速了不同文明/文化的接触和交流,促进了人类生活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不同文明/文化之间的碰撞和冲突不可避免。但是,我们能否像亨廷顿那样,把文明/文化方面的差异说成是引发现代国际冲突的主导因素,把文明/文化间的歧异当作是世界许多地区热点出现和冲突爆发的根源呢?回答是否定的!

       这是因为,文明,或者亨廷顿文章中从总体意义上所说的文化,是人类历史活动的产物,主要表现为哲学思想、价值观念、宗教信仰、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对各个民族和国家的政治、经济乃至外交确实具有强大渗透力和影响力。但是,文明/文化对社会和人们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是间接的、无形的、精神上的。由此可知,文明,即总体意义上的文化与通常人们所说的一般意义上的文化,即与政治、经济并列的文化不是一回事,它跨越国界、超越民族,凌驾于现实的政治、经济、外交乃至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之上,作用于社会和人们的精神世界。

       那么,究竟如何认识和评价总体意义上的文化对现实国际政治的影响呢?这些年来,一批西方国家的学者特别重视和强调文化在国际政治中的作用,提出了所谓的“文化中心论”。他们认为,19世纪国际关系的中心是领土资源争夺和权力角逐;20世纪国际关系的中心是市场争夺和意识形态斗争;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国际关系的中心则转化为文化竞争,即争夺文化制高点。“文化中心论”者企图为民族和国家生存和发展提供某种功利性的理论论证。由此可知,从一定意义和一定程度上说,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是“文化中心论”的延伸和发展,而且把“文化中心论”推向了极端。然而,不管是“文化中心论”,还是“文明冲突论”,在国际关系的理论中都是站不住脚的,是不能成立的。因为,这些理论无视或者至少是忽视了这样一些最基本的事实:国际关系最基本的、最主要的行为体是主权国家,而非某种跨越国界、超越民族的文明或文化;国家利益是直接制约、主导国家在国际关系中行为的根本动因,而非看不见、摸不着、在背后发挥间接、潜在作用的文明或文化;追求或维护不同的、对立的国家利益,是现代国际冲突产生的根源。诚然,由于复杂的历史和社会原因,这种国家利益的冲突往往借助于文明、文化或宗教的形式和表象。亨廷顿文章中一再提到的,所谓伊斯兰文明与西方文明的冲突,就是现实的国家利益的对立借助于文化和宗教外衣而出现的典型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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