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学界对美国政治学巨擘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Huntington)的政治理论的关注主要集中于他的《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等著作,关注的议题通常涉及政治发展、政治稳定、民主化转型、文明冲突等等。然而,国内几乎没有研究者关注过亨廷顿于1970年主编的一本论文集《现代社会的威权主义政治:稳固的一党制的动力》。此书所集中探讨的问题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高度复杂化,一党制如何适应经济社会的变迁?围绕此一问题,该书以案例的形式较为全面地讨论了历史上或现存的一党制国家的起源、特征、演化路径及趋向等诸多问题。作为两位主编之一的亨廷顿,在这本文集的导论和结论中,以有别于现代化理论与集权理论的视角,详细阐发了其对一党制的理解,其中精彩而富有洞见的论断随处可见,而其理论的影响一直延续到现今的中国政治研究中,如美国学者狄忠蒲(Bruce J.Dickson)发表于1998年的专著《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民主化:列宁主义政党的适应性》从政党适应性角度比较中国共产党和退居台湾的中国国民党的演化轨迹,其逻辑脉络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亨廷顿一党制理论的延伸和深化。可以说,近年来在海外日益凸显的中国共产党适应性研究,不仅继承了亨廷顿40余年前有关此一主题的研究工作,而且其发现或结论似乎并没有从根本上超出或突破亨廷顿一党制研究的总体论说框架。事实上,亨廷顿一党制研究中包含较为成熟的体系,如一党制的起源和分类、一党制的演化路径、一党制中的领袖—意识形态—党组织三者关系的变化、一党制中政党与新生社会力量的关系、一党制的稳定性与前景等,这些论题对认识和分析今日中国的体制仍不乏借鉴参考意义。因此,梳理并深入挖掘亨廷顿对一党制的研究成果,对推进中国政治研究依然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 一、一党制研究的问题意识 亨廷顿介入一党制研究的动因,主要归于20世纪60年代现实世界的变化,而其问题意识则在于通过研究一党制而分析威权主义统治的命运。60年代,东欧共产主义国家(如南斯拉夫和捷克)皆进行了经济和政治改革,南斯拉夫的社会自治改革和捷克的“布拉格之春”都表现出色彩强烈的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倾向,而苏联自斯大林去世后也对斯大林模式进行了纠正和改造。而在共产主义国家之外,南欧的葡萄牙和西班牙等威权主义国家,各种抗议活动此起彼伏,威权政府的命运似乎摇摇欲坠。凡此种种,促使政治学界开始思考和质疑威权主义统治的可持续性。 关于威权主义统治的可持续性问题,20世纪60年代的西方学界主要有两个流行观点:其一,认为具有相似经济社会体制的社会必然有相似的政治体制;其二,认为复杂的、现代的工业化社会必然实行民主体制,而威权主义体制则与现代社会不能兼容。换句话说,这些观点实际表明:第一,一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该国的政治体制之间有一种简单明了的对应关系,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的国家必然实行威权体制,反之,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必然与民主政权相对应;第二,威权体制是传统的、前现代社会的现象,民主体制是现代社会的产物。 与上述观点相比,亨廷顿的观点要更为复杂。一方面,他并不否认一个社会的政治体制与该社会的发展程度具有一定关联性,比如传统的、简单的威权统治形式(如绝对君主制、个人独裁)确实很难与一个高度复杂化和现代化的社会并存。但另一方面,亨廷顿认为威权体制并非都是传统社会的现象,正如民主体制有传统与现代之分一样,威权体制也有传统与现代之分。这就打破了当时流行的将威权体制与传统简单等同的现代化理论。亨廷顿指出,传统社会有各种各样的威权统治形式,但这些威权政体形式是简单的;而现代化的发展则可能会带来一个现代的、复杂的威权体制,其主要的现代形式就是一党制。亨廷顿强调,一党制虽然可以将其起源追溯到清教徒和雅各宾党人,但它主要是现代的产物;具体言之,它主要是20世纪的政治现象,是20世纪经济、社会、政治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产物。如果说传统的、简单的威权统治不能在现代社会生存的话,那么复杂的、现代的威权统治的命运又会如何呢? 在亨廷顿看来,威权主义统治能否在现代社会中存活,主要取决于一党制能否在现代社会中存活。为此,亨廷顿对一党体制的考察主要集中于:(1)一党制的动力是什么?(2)一党制是在什么条件下产生的?(3)一党制在什么条件下能够存活下去?(4)我们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把不同类型的一党制进行区分,并发现一党制不同的演化模式?(5)一党制在过去的演化历史能够为将来的预测分析带来什么? 二、政党体制与一党制 根据政党数量与政党在整个政治体制中的作用两个标准,亨廷顿对政党体制进行了分类。根据政党数量的不同,政党体制可以分为无党制、一党制和多党制。无党制主要是传统社会的现象,而一党制和多党制都是现代社会的产物。然而,单纯的数量标准无法对不同的一党制和多党制进行区分,也无法以历史的眼光考察同一个一党制或多党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的演化轨迹和趋势,因此亨廷顿又引入了另外一个标准,即政党在整个政治体制中的作用。所谓政党在整个政治体制中的作用,主要指政党相对于政治体制中其他机构和集团的力量优势;其可从三个方面衡量:(1)政党垄断政治体制合法性的程度;(2)政党垄断政治领导人选拔的程度;(3)政党垄断利益聚集和决策的程度。这三个标准不但可以用来区分同一类型政党体制的不同亚类型,而且还可以用来区分同一个政党体制的不同发展阶段。根据政党数量和政党在政治体制中的作用这两个维度,亨廷顿将政党体制做出如下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