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谁能够体现时代?”  

——论许京的文学趣味社会学及其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方维规,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原文出处:
文艺研究

内容提要:

进入20世纪之后,超验的、自上而下的思辨美学似乎逐渐让位于自下而上的美学,比如从社会学的视角考察审美问题。“文学社会学”不但吸引了许多文学理论家和文学史家,也成为社会学领域的一个常见论题。德国学者许京第一个提出“文学趣味社会学”概念和研究方向。他认为不存在统一的时代精神和单一的审美趣味;每个社会都存在各种艺术样式和风格取向,体现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时代精神,每个时代有着一系列时代精神。他的独到见解得到20世纪不少西方著名学者的认同和借鉴。本文主要讨论许京“文学趣味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及其影响。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3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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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后美学时期”的趣味观

      西方的“趣味”概念(意、西:gusto;法:gout;英:taste;德:geschmack)自17世纪下半叶开始在意、西、法、英语中流行,德语则在稍后从邻国翻译了这个术语。“趣味”表示一种分辨性的审美价值判断能力,先于理论思考,来源于审美体验,是一种直接的感受形式和极为感性的概念。西方学者一般认为,审美能力意义上的“趣味”出现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西班牙人格拉西安(B.Gracián)第一个使“趣味”成为批评术语,17世纪的法兰西沙龙文化则是注重“得体”和“风雅”趣味的社会温床。英国早期经验主义者沙夫兹博里、哈奇生等人均探讨过审美趣味问题。之后,趣味的哲学意义日渐突出,越来越得到哲学家的关注,如伯克的《关于崇高与美的根源的哲学探讨》(1756)和休谟的《论品味的标准》(1757)。尤其是康德的《判断力批判》(1793)的第一部分《审美判断力批判》,对趣味理论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直到20世纪的克罗齐,关于“趣味”的讨论和争论似乎从未停止过。

      如果说历代美学家对“趣味”的不同理解和阐释属于“美学时期”的思考亦即自上而下的思辨美学,“后美学时期”或曰“社会学时期”则不再那么萦注传统“趣味”了。普列汉诺夫的第一封《没有地址的信》发表于1899年,标题便是“论艺术——社会学的研究”。他的论文《从社会学观点论十八世纪法国戏剧文学和法国绘画》(1905),以及梅林的论文《论艺术趣味的历史条件》①,都在历史环境和时代土壤中寻找精神需求和各种趣味的根源,其历史和社会维度是显而易见的,甚至颇具“社会学”特色。需要指出的是,社会学语境中的“趣味”或“艺术趣味”,都是较为宽泛的概念;除了人们一般所理解的审美观和鉴赏力意义上的“趣味”和“爱好”外,它常常具有文化“需求”、“期待”、“追求”等含义。如果说读者是文学作品的消费者,与其他消费者一样受着趣味的驱使和摆布②,那么,在文化生活(文学生产与接受)的不同场域中,不同的文学则是为了满足不同的文化和文学需求。这必然关涉读者的社会层次和阶层,涉及“满足谁的需求”这一问题。因此,作家的语言习惯、作品体裁、形式和风格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读者的阅读习惯和阅读期待的影响,作品的成功与否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此。

      经验实证的文学社会学在20世纪50、60年代确立之后,其研究重点是受众和传播研究。文学的交流功能及其特色是文学社会学研究的重要环节。当初,不少文学社会学学者认为,以往的文学理论几乎只关注作家和作品,忽视了文学作为交流手段的特殊功用以及文学消费。一个作家通常采用的是他的说话对象能够理解的表达方法;接受者的理解能力是作家传达思想时必须顾及的因素。

      什么是“美”?什么是“品味”?今天的趣味同昨天的或许不一样?趣味的变化是否导致艺术手段的变化?对于这些问题,其实一百年前早已有人做过思考。20世纪上半叶德国最著名的英美文学史家和莎士比亚专家许京(L.L.Schücking,1878-1964)于1913年发表论文《文学史与趣味史:试论一个新的问题》,首次提出了“文学趣味社会学”概念,将文学趣味和风格同社会土壤的变迁联系起来,试图以审美趣味问题进入“文学社会学”这一新的研究领域。他在文学研究中的文化史和社会学视角,尤其是其专著《文学趣味社会学》(1923)使他获得国际声誉。另外,他的专著《清教主义中的家庭——论十六、十七、十八世纪英国文学与家庭》(1929)被后来的实证主义文学社会学家视为研究典范。

      许京对文学趣味社会学的论述,不仅具有开创意义,而且是整个文学社会学发展史中的重要文献,给后人提供了不少方法论启示。时至今日,他的观点还时常在一些西方文论中被人引用。本文介绍的就是在中国学术界几乎无人知晓的许京的文学趣味社会学观点,并从他的基本理论及其影响这两个方面来讨论问题,以阐释这一理论的独到见解以及相关思考。

      二、“其实根本不存在时代精神”

      大约从19世纪中期开始,也就是实证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登上历史舞台之后,“文学社会学”方向的思考才直接或间接地体现于文学理论探索。19世纪在社会学或实证主义标签下出现的东西,首先具有鲜明的唯科学主义色彩,以及追求自然科学之精确性的基本态度。丹纳和左拉把实证主义亦即自然主义文学理论发展到了极致。嗣后,意大利的桑克蒂斯(F.de Sanctis)、德国的舍雷尔(W.Scherer)和法国的朗松(G.Lanson)都继承和发展了丹纳等人的实证思想。但是进入20世纪之后,实证主义认识论名声不佳。尤其是克罗齐“艺术即直觉即表现”的学说,以及唯心主义文学观中强烈的反实证主义思想,往往喜于把丹纳、左拉、朗松等人当作攻击的靶子。另一方面,实证方法并没有因为诸多谴责而寿终正寝。这一切便构成许京进行文学趣味社会学思考的文学理论和文学史论语境。

      许京在《文学史与趣味史》一文中勾勒了不少超出思想史和文学史的重要问题,开启了注重社会学方向的文学趣味研究,成为克服文学研究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独尊实证主义的重要人物。他指出,以往对文学作品的源流和思想已经做了足够的探讨,现在应该转移研究的重点,将目光转向探讨文学的审美趣味。他从价值判断的角度设问:某些作品在特定时代受到广泛追捧的基础究竟是什么?鉴于一些作品曾经有过的影响与当今对这些作品的评价之间经常存在天壤之别,许京认为审美趣味在文学史中具有重要意义,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文学之外的社会基本条件的影响:“趣味受到时代、文化和社会的制约。”③如果说文学史是一个民族和社会的文化史的一部分,如果要借助文学来把握历史上曾经有过的精神内涵,那么仅仅需要回答的问题是:“民众中不同的人在某个时期阅读什么东西?为何阅读这些东西?这才应当是文学史的主要问题。”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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