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教师的地方性知识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长吉,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 金华 321004。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农村教师除了学科知识、教育类知识、实践性知识之外,还应拥有生产生活的地方性知识、历史文化的地方性知识、传统民俗的地方性知识、民间艺术的地方性知识、地理景观的地方性知识、思想观念的地方性知识。农村教师掌握地方性知识,可以促进农村地方性知识的保护与发展,可以提高农村教学质量,还有利于促进其专业发展。使农村教师掌握地方性知识的策略主要是,将地方性知识纳入职前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教师职后继续教育中增加地方性知识的培训。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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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村教师的地方性知识:概念辨析

      对于农村教师而言,所应具有的知识包含三个类别。第一类是普遍的、公共的、普适性知识,即普遍化、一般化了的认识,如学科知识、教育类知识、基本的文化素养知识等,这些知识对于城市教师和农村教师没有什么区别。第二类知识是实践性知识,是教师个体在经验与反思基础上形成的具有教师个人独特气质的知识,这类知识也是无论城市还是农村教师都应该具备的表征其实践智慧的知识。除了这两类教师都应具备的知识外,农村教师因其工作地域、工作环境和工作对象的特殊性,还应具备第三类知识,借用西方学术界的概念,笔者把这类知识称为农村教师的“地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这类知识是农村教师关于农村社会的认知和体验,是对所在地域农村长期积淀下来的经过合法性检验的经验与智慧的认知,是具有本土色彩、乡土气息、地域性质的知识。目前,对于第三类知识,无论是在关乎农村教师发展的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农村教师的实际工作当中,都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与公共的、普适性的知识相比,地方性知识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差异性。第一,某一地域的知识与公共性知识存在差异。克劳彭伯格认为地方性知识是指某一具有独特的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地区中的人们在特定的条件下劳动获得直接经验而形成的智慧。[1]它“是相对于全球性知识或者说普通性知识而言的,是在全球化讨论中进一步强调的概念,在汉语中的另外一层意义主要相对于‘中央的、官方的、正统的’,是空间维度的相对性概念。”[2]第二,就不同地域而言,其知识内涵与样态也有所不同。地方性知识是本地社区或人民经检验合法从而长期积累下来的知识。对于不同的本土社区,现有的社会环境、文化资产和社会背景可能截然不同,因而他们所认为的有效、合法并经过多年时间检验的知识和智慧也可能不同。[3]

      与地方性知识这一概念相近的概念有“本土知识(Indigenous Knowledge,有时也译作乡土知识)”、“传统知识(Traditional Knowledge)”,等等。其中,“传统知识是相对于现代知识而言的,是区别过去与现在的时间维度概念,在旧有的知识基础上存在和延续。”[4]传统知识与地方性知识这两个概念的区别较为明显,最经常与地方性知识通用的概念是本土知识。

      考察学者关于本土知识的诸多定义,可以认为本土知识具有如下两种性征。第一,所谓本土知识,其概念来源于西方学术界,泛指与西方科学相对应的各民族知识体系,即一个民族在自己生存、延续和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自己独特内容与形式的知识体系。[5]在这层含义中,多少带有些民族自我意识、自我保护与自尊等抵制殖民文化的情感色彩。第二,“本土知识是某个特定地区的人们所拥有的一系列知识和技能的总和,它使人们能够最有效地利用当地的自然环境。”[6]这个层面的描述更加突出了本土知识的地域性与社会历史文化性质。国内学者关于本土知识的定义综合了这两层含义,认为本土知识是“由本土人民在自己长期的生活和发展过程中所自主生产、享用和传递的知识体系,与本土人民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及其历史密不可分,是本土人民的共同精神财富,是一度被忽略或压迫的本土人民实现独立自主和可持续发展的智力基础和力量源泉。”[7]该观点也为国内众多研究者所接受,达成了较为一致的共识。

      地方性知识与本土知识是两个经常交叉使用的概念,本文主要使用地方性知识这一概念。这是因为,地方性知识包含了本土知识,使用地方性知识这个内涵更宽泛些的概念有利于表述本文的观点,也更符合农村教师的境遇。从知识的生产、传播、消费与辩护等方面来看,本土知识就是一种地方性知识。[8]特别是在农村这种语境下,地方性知识包含了乡土知识和本土知识。农村地方性知识近似于乡土知识或本土知识。但是农村地方性知识较之后两者,“还包括了乡土社区的‘他者’对‘原生性乡土知识’进行再次加工和总结而形成的‘次生性乡土知识’。其中,‘原生性乡土知识’是指与乡土社区成员的生产生活实践密切相关的乡土知识。”[9]当然,使用地方性知识这一概念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本土知识概念可能带来的“文化对立”、“文化压迫”、“文化殖民”等敏感性含义。[10]

      二、农村教师掌握地方性知识:意义探寻

      (一)农村教师掌握地方性知识,可以促进农村地方性知识的保护与发展

      当前,承认地方性知识的独特价值,保护与传承、发展地方性知识已经成为学界的共识。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容易出现一种不良的情形,即站在普适性的文化立场或者城市中心的文化立场上谈农村地方性知识的保护与发展,把农村地方性知识作为客位的文化来对其实施恩泽性或猎奇性的保护。这种所谓的保护脱离农村的现实场景,仅凭大学教授或官方文件来进行。农村教师作为当地的“文化人”,在地方性知识的挖掘、整理、传播、发展等方面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方面,他们自身处在农村场域之中,与农村、农业、农民有着天然的身份与情感的联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农村的地方性知识作为主位文化,使得农村教师心理认同并充满温情地看待本区域地方性知识,把这种保护行为当成是自己的事,能够用心去呵护。另一方面,农村教师通常是当地最有学问的人,他们对文化有敏感性,有能力感知地方性知识,并结合自己所拥有的普遍性知识,充分挖掘、整理、充实、改造地方性知识,彰显所在区域的物质与精神文化特质,成为所在区域地方性知识的守护者。此外,农村教师可以说是唯一整天待在农村的知识分子,有条件长期、近距离地观察和体认。可见,在地方性知识越来越受到关注的今天,农村教师最适合于承担起地方性知识守护者的角色,担当起弘扬农村优秀的地方文化的责任。

      当然,这就需要农村教师自觉地去了解、体验和掌握地方性知识,领会地方性知识丰富的、独特的内涵,了解地方性知识的形成过程与机制,掌握一些收集、整理、开发农村地方性知识的本领。“教师应该能够比其他人更敏锐地感觉到本土知识的存在,更重视保存、保护和发展本土知识的价值,并且懂得如何去研究和分析学校所处社区的本土知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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