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观:二元对立或近似值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光斌(1963- ),男,河南桐柏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国内思想界流行的民主观是二分法,即以有无竞争性选举作为民主与非民主的唯一标准。二分法民主观主要是解释代议制政治,但是,现代国家向代议制提出了诸多制度性挑战。二分法民主观主要是冷战时期意识形态战争的产物,在此之前近似值政体观一直在西方思想界占有重要地位。判断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政治,需要寻求替代性的民主观。无论什么样的民主政治,说到底都是为了善治,为此,人类不得不思考二分法民主政治所带来的种种后果。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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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12)05-0054-12

       我们已经生活在全球民主化的时代,不管你是否喜欢民主,不管你实行的是什么形式的民主,我们都绕不开“民主”这个话语。也正是因为它太流行、太有宰制地位,所以关于民主的争论也就最多。其中,我们习以为常但从来不去认真思考的,就是什么样的民主观在流行?本文并不去讨论那些耳熟能详的说法,比如“人民当家做主”等,因为无论什么样的民主理论大概都不否认民主的最原始含义即人民的统治、多数人统治等意义上的“人民主权”原则,并且,资本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旗帜上都有这一原则。但是,如何定义“人民的统治”却历来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为此,社会主义国家的官方话语把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称为“资产阶级民主”甚至“资产阶级专政”,而资本主义国家的官方话语则将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称为“威权政体”甚至“独裁政治”。显然,在“人民主权”下面,存在着民主观上的尖锐冲突,存在着如何划分民主的问题。

       在西方思想界,在民主形式上,既有历史悠久的宪政民主与多数决民主的区分,①也有共识民主与多数决民主的区分,以及审议民主与多数决民主的不同,更不用说被称为激进民主的参与式民主对多数决民主的不满了。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不同于多数决民主的其他民主形式而流行的却是多数决民主?在我看来,多数决民主固然最简单,但其背后却有民主观的冲突,即近似值民主观与二元对立民主观的冲突。有意思的是,中国学术界和思想界所接受的民主观似乎是以多数决民主形式为基础的二元对立民主观,而与之相区别甚至相对立的宪政民主、共识民主、审议民主、参与民主等民主形式,其背后的近似值民主观却不那么被重视。在理论上,多数决民主的问题已经被深刻讨论,所有其他形式的民主都是因为不满多数决民主而提出来的。在实践中,即使是在欧美20多个国家,多数决民主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也备受诟病,更不要说在转型国家中存在的问题了。更有讽刺意味的是,已经实行多数决民主的俄罗斯、伊朗、委内瑞拉等国却被西方国家称为“非民主”国家。看来,以竞争性选举为唯一标准的二元对立民主观面临着根本性的挑战。

       为此,很有必要对大行其道的以二元对立为基础的多数决民主进行理论反思,同时找回历史悠久的近似值民主观。本文将讨论这两种对立民主观的来龙去脉,以及各自的立场表述,并分析新的政治社会形态对于二元对立民主观的制度性挑战。我们非常清楚,民主问题不是简单的理论命题,更多的已经是意识形态问题。在二元对立民主观已经意识形态化并因而内化为一般人的观念的条件下,理论的学术讨论与思想反思显得苍白无力,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没有必要、没有责任去正本清源,更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不负责任地随波逐流。

       一、政体类型:从近似值到二元对立

       民主分为社会民主、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政治民主主要是政体意义上的民主问题,因此,民主一开始就与政体相联系。根据权力归属的人数多少,在对158个城邦国家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柏拉图的传统,亚里士多德以统治者人数为标准,把政体划分为君主政体(1人统治)、贵族政体(少数人统治)和共和政体(多数人统治)。同时,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政治是关乎城邦的最高的善,并以此为标准即是否追求善业,将上述三类政体又演绎为变态的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但是,在亚里士多德那里,158个城邦国家的政治制度研究是如此复杂,绝不是几个类型可以概括的,因此,在每一种大类下面又梳理出若干类“亚政体”,而且指出同一种类型政体之间的差异甚至大于不同类型的政体。②对此,萨拜因指出亚里士多德开创了对政治过程的研究,而且其精细程度是后来者所不能企及的。③就连保守主义阵营的学者也认识到,亚里士多德的政体观是单一序列上的级数差异而非类的对立,而这种非实质性差异就为政体之间的转换和改革提供了可能性。④也就是说,政体系列上的“级数差异”其实是一个近似值问题,即名称上不同的政体在政治过程意义上可能是近似的,没有其名称所反映的差别那么大。

       但是,世界进入意识形态时代,意识形态学说与亚里士多德式的政治科学截然不同。我们知道,基督教的兴起就意味着世界的意识形态化,但是今天所谓的意识形态则是西方社会工业革命以后的产物。在曼海姆看来,如果说作为意识形态的宗教是一种世界观或对一种生活方式的信奉,而生活中大量的“思想方式”(即所谓的“观念的科学”)则是一种特殊的虚假观念,即为了其特殊利益而有意掩饰或扭曲社会情景真相的一套说辞。我们知道,马克思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的。阶级虽然在古希腊就有,但工业革命把人群以财富为基础划分为结构性对立的有产者、无产者以及其他阶级。不但如此,过去只是有产者能受教育并因此而掌握着话语权和思想的特权,宗教改革提高了识字率,而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更是知识社会化的开始,“思想”慢慢地已经不再是有产者的特权,其他阶级或阶层也开始享有了思想的权利。这样,就形成了密尔所说的思想历史上的分水岭:以前都是有财产者论说其权利,而现在无产者也开始系统地主张权利了。⑤

       在密尔看来,没有财产的阶级在历史上第一次以“思想”的形式主张权利,这无疑是人类历史上的新鲜事,必须认真面对。不但如此,工业革命带来的人间悲剧,使得生活在有产阶级阵营内部的“反叛者”也要为公平和正义呐喊了。因此,工业革命以后的社会其实也就进入了意识形态化的时代,各个阶级都在主张建立有利于自己的政治体制。这样,利益的对立演变为观念的对立;为了使自己的利益和观念合理化甚至神圣化,观念的对立又演变为智慧的对立,居优势地位的一方通过文化再生产而矮化对方,直至使其接受自己的屈从地位,而被支配者的思想代表也极力揭露问题的真相并主张自己的权利。因而,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学说就演变为“亚里士多德的战争”,真正意义上的亚里士多德式的政治科学演变为意识形态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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