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政治学视野中的民粹主义概念辨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程同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倩,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

原文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民粹主义至今都是一个无法明确界定的概念,无论是其特定属性还是涵盖范围,都是模糊和充满争议的。根据比较政治学者的研究方法,可以将民粹主义概念分为三种类型,即叠加型概念、辐射型概念和重构型概念。虽然这三种概念各有优劣,但是重构型概念明显优于叠加型和辐射型概念。当下有关民粹主义概念的探讨应致力于达成对重构型概念的共识,以及对其可能存在问题的关注和解决。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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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民粹主义,由于概念模糊且学界对其所涵盖的范围没有一致看法,很多政府、政党、运动、人物和政策都被贴上了民粹主义的标签。如果在理论上无法就民粹主义的概念达成一致,在研究中就容易出现太多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这势必阻碍知识的积累以及该领域研究的深入推进。因此,在现有知识的基础上逐步达成关于民粹主义概念的共识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很多后续的研究将会失去意义。

       一、比较政治分析中的概念研究传统

       比较政治学中的概念研究有两大典型的派别,一是以萨托利为代表的本质主义,二是以科利尔、吉尔林为代表的折衷主义①。萨托利的概念研究具有开创意义,他指出了导致概念混乱的概念游移(conceptual travelling)和概念延展(conceptual stretching)问题②,倾向于用清晰简明的两分法来界定概念。他提出了一个以概念结构的纵向关系为基础的抽象阶梯(the ladder of abstract)方法。这种方法有助于避免导致概念延展的分析方式,可以沿着阶梯向上延伸消除概念的一个特征或属性,得出一个普适性概念,也可以向下延伸增加概念的一个属性或特征,得出一个结构性概念。而位于中间的则是中级层次的一般性概念,其内涵和外延之间保持某种平衡。同时,他通过对术语(term)、含义(meanings)和指称对象(referent)关系的探讨,指出概念缺陷的两种情况:一是含义与术语之间存在歧义,二是含义和指称对象之间关系模糊,即歧义和外延模糊,前者造成一词多义,后者导致指称不明。萨托利还区分了界定概念的两类属性:决定性属性和伴随性属性,建议用决定性属性来界定概念。这种本质主义的立场体现了概念界定方法上的二分法,通过二分的“是”与“否”确定概念。此外,萨托利重视概念重构的作用,认为这是解决概念混乱的一个非常有用的方法。通过概念重构,有助于得出一个最小定义,这种最小定义符合他所主张的定义规则:定义应该是充分和简洁的。充分指的是定义包含足够的属性去确认其指称的对象和边界,简洁则是指决定性属性中间不包含任何伴随性属性。

       科利尔的主要贡献是批判地继承了萨托利的分析框架。他认为萨托利所依据的是古典分类法,即通过分类等级确定各种概念或范畴之间的关系。古典分类法强调,每个概念或范畴都有明晰的边界,其成员具有相同的属性。然而实际上并不是,在社会科学领域范畴通常是模糊的、混乱的,充满了争议。基于此,科利尔用家族相似性范畴(family resemblance category)和辐射型范畴(radial category)这两种非传统的范畴类别,质疑了萨托利的传统框架。他还发展了萨托利关于“沿着抽象阶梯向上或向下的分析策略”,并以等级、亚类型和总括性概念等为基础构建了新的概念分析策略。科利尔的总括性概念方法有非常明显的分级法特征。继科利尔之后,吉尔林批判地发展了萨托利和科利尔的研究,他更强调情境对于界定概念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界定概念的综合策略:抽样性使用→类型化属性→构建最小—最大化定义(min-max definitions)。

       可以看出,以萨托利为代表的本质主义倾向于用清晰简明的二分法来界定概念,重视概念的主体性和一致性。而以科利尔和吉尔林为代表的折衷主义主张在具体情境的基础上调和两分法和分级法,强调关注概念的情境性和复杂性③。事实上,由于社会科学研究不可避免地会受研究者价值倾向和个人偏好的影响,确立一整套完全标准化的,让人们普遍认可的概念几乎不可能,因此在概念研究中学者们所做的也只能是让争议降到最低。

       二、民粹主义概念的不确定性

       关于民粹主义的争论,诸如民粹主义是否与特定时代相联系并由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所决定,是左翼的还是右翼的,是法西斯主义的还是平等主义的,是进步激进的还是保守怀旧的等,一直都没有停止过。这些分歧与争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萨托利所说的概念游移和概念延展问题造成的。前者指的是将概念应用在新案例中,后者是指当概念不适用于新案例时而出现的含义引申或扩充。由于许多概念在产生时并不是为普遍适用所设计的,而是基于特定的经验或实践,当概念生成后,学者们又试图将此概念应用于更多的案例,以解释更多的现象,获取更多的知识,所以必须经常调整概念的外延以适应新的背景,简单说,就是减少概念的一些内在属性来扩大概念的外延。然而,适用范围的扩大常常意味着含义精确性的降低,因为“我们只能通过说的更少,以求得更广的概念涵盖面”④,概念延展必然带来不确定性和模糊性。民粹主义最先是在北美和俄国兴起,如果对其讨论超出这两个地区之外,就会出现概念延展的问题。

       从起源上看,“民粹主义”一词最初特指两种现象:一是对应英文中的“populism”,专指19世纪末美国由人民党代表的,以保障农民与小工业者的利益为主要政策诉求的激进乡村运动。二是从俄语“narodnichestvo”一词翻译过来,指19世纪六七十年代俄国知识分子中“民粹派”的主张,他们认为俄国有绕过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内在可能性,并认为人民群众优于受过教育的精英,号召到“人民中去”。

       在关注俄国民粹派活动的同时,一些学者认为民粹主义是世界性的现象,而不是俄国特有的。爱德华·希尔斯(Edward Shills)在研究麦卡锡主义的过程中,将民粹主义看成是多面性和国际性的,认为它渗透于德国的纳粹专制以及俄国的布尔什维克主义之中,“对于长期形成的等级统治阶级,这些阶级垄断着权力、财产、教养以及文化,在他们所实施的统治过程中,哪里有普遍的怨恨情绪,哪里就存在着民粹主义”⑤,他将精英和大众之间的关系作为基本的分析框架。希尔斯提炼出如今被冠有“民粹主义”之名的种种现象的一些共同特征,最先使“民粹主义”成为一个通俗性的概念,并成为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学和社会学的重要研究对象。此后,对民粹主义的研究,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经验层面,都在持续不断地扩展,这就开启了民粹主义的“游移”之旅。希尔斯本人也将他对民粹主义的分析扩大到解释非洲和亚洲的相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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