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9月清廷诏令停罢科举,表明自鸦片战后长达60多年的议改科举戛然而止,不得不以永停科考(童、乡、会试)的方式为新式学堂发展让路。100多年以来,停废科举评价毁誉参半、众说纷纭,迄今未能“盖棺论定”,关键之一,在于学界对戊戌至甲辰(1898-1904年)科举改章与停废科举的关系了解甚少、把握不足①,无法评判科举改革的趋向与前景,即继续下去是否能使更新科举与推广学堂两全其美,既能在西学西用方面师夷长技,亦能维护中学之体,保持传统文化与道德精髓不坠。 始于1842年的晚清议改科举,最初趋向是期待老树嫁接新枝,纳实学、西学于科举②,但在甲午战前半个世纪里鲜少进展;甲午战后,救亡图存成为朝野共识,改革科举、鼓励实学的主张逐渐得到认同。光绪帝顺应舆情,不仅批准开经济特科,采纳由康梁等维新派策划推动,经宋伯鲁、徐致靖等御史奏陈的废八股、改试策论等建议,而且同意了张之洞、陈宝箴会奏的《妥议科举新章折》。此时科举改革的目标,因循于鸦片战后以来的思路,即将有用之学纳入科举。重新审视上述看似熟悉的史实,翻阅科举停罢前壬寅、癸卯(1903年)、甲辰科乡试、会试的卷子,以及当时学政、应试士子、阅卷考官的日记,不难发现:与既往认识不同,戊戌年的改科举,并未变成一纸空文,只是一度被迫推迟实施。它在事实上成为日后新政改革的起点,在庚子(1900年)至甲辰岁科与乡会试中,更改科考场次及考试内容、改试策论的要求,均普遍得到贯彻。只是这些正在逐步落实的措施,何以未能改变科举的最终命运,仍需深入细致地探讨。 一、戊戌科举改章的贯彻与曲折 戊戌年由光绪帝批准的八道谕旨,包括了更改科举考试章程及书院改革、兴办学堂两个方面。③与科举改革直接相关的内容为:(1)在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中,以策论取代四书文(八股)④;(2)除八股文外,既往所试五言八韵诗也予以取消⑤;(3)采纳张之洞、陈宝箴《妥议科举新章折》的建议,调整乡试会试三场考试的内容,将史论与政论列为第一场,时务与实学列为第二场,四书五经列为第三场。⑥上述措施,前两项是从形式上改变文体束缚,后一项则通过考试内容及场次安排,引导士子重视时务及西学西艺,应试者若不能紧随时尚所趋,第一场开始便遭淘汰;但西学之用,应不悖中学之体,不弃修齐治平之根本,只有同时不废经学精义者,才能最终取中。这一设计可谓煞费苦心。⑦ 在戊戌科举改革的同时,清廷将兴办学堂与改革书院作为培育经世致用人才的重要举措⑧,期待学堂科举并行不悖、相辅相成。这使得甲午战后的科举改革,一开始就与学堂发展有了无法割裂的联系,则两者的优劣,常常被时人用于对比评议,而两者的实质差异,却常常被忽略和忘却。⑨这对最终裁定科举命运的影响不容小觑。 根据张之洞、陈宝箴的建议,除乡会试之外,学政岁、科试也须在考试内容及场次安排上相应调整,则科举改章的范围,已包括了童试、乡试与会试的不同层面。根据改章后的要求,院试均由学政出题。有人曾质疑各省学政自身的新学程度,能否把握西学精髓。张、陈两人认为,基于以下理由应不成问题:一是当时上海译编中外艺学、政学之书,不下数十种,有据可凭;二是科举闱场规则“例准调书,据书考校,似不足以窘考官”;三是“房官中通晓时务者尚多,总裁、主考惟司复阅,尤非难事”,各省主考、学政年富力强,有相对充裕的时间了解时务,胜任出题。⑩总之,改变科考内容,考官可以胜任。 浙江学政陈学棻认为,即便考官不难适应,而科举改章后士子能否应对却不容乐观,因为自八股取士以来,父子师承均以此为宗,一旦猝改,则茫然不知所措,难以适应,易致士心涣散,“浮言变乱,摇惑人心,则祸患实隐而深”。(11)可是,光绪皇帝已认定科举改革与富国强兵息息相关,痛下决心,不为所动。 由于戊戌科并无乡试,会试则已在科举改章前举行,故从当时学政到省会及府州县巡考的情况来看,改试策论最初主要贯彻于童试及岁科试。湖北学政王同愈1898年在各属考试生童和优贡,均曾采策论为试题,主要内容为时务、西学一般知识及算学重要定理等。(12)由于考试内容的变化,传统的阅文幕友也需调整,改聘算学方面优长者担任。 令人遗憾的是,科举改章刚刚展开不久,形势很快就因政变而被逆转。 戊戌政变发生后,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四日,慈禧懿旨“嗣后乡试会试暨岁考科考等场悉照旧制,仍以四书文、试帖经文、策问等项分别考试。经济特科易滋流弊,并著即行停罢”。(13)就科举考试的文体、内容、程序而言,完全颠覆了前述光绪帝八道谕旨有关科举改章的举措。只有对书院改革是否裁撤,尚未明示。 九月三十日,礼部所奏恢复科举旧章(学政全书及科场条例)获准,不过,对于要求各省书院照旧办理、停罢学堂等意见,慈禧懿旨却另有解释:“书院之设,原以讲求实学,并非专尚训诂词章。凡天文舆地兵法算学等经世之务,皆儒生分内之事。学堂所学,亦不外乎此。是书院之与学堂,名异实同,本不必定须更改。现在时势艰难,尤应切实讲求,不得谓一切有用之学,非书院所当有事也”。(14)十月二十五日,上谕对刘坤一所奏书院不必改,学堂不必停予以谕示,重申前述宗旨,则书院改制保留不变,且“各府州县议设之小学堂,仍听民自便,不必官为督理”。(15)尽管两宫未以矫枉过正的方法取缔学堂,但仍与此前积极倡导并力责各级官员督促形成反差,对学堂发展确有明显消极影响,各地学务一度陷入停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