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正义:正派社会教育制度的价值基础

作 者:

作者简介:
冯建军,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导。南京 210097

原文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正派社会比正义社会更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正派社会是“制度不羞辱每个人”的社会。制度不羞辱是指不伤害人的自尊。近年来,我们把公平正义作为教育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但注重的是分配正义,忽视了承认正义。分配正义只能解决资源公平分配问题,但无法解决制度对人的自尊的伤害。承认正义为解决制度对人的自尊伤害提供了新的思路。正派社会的教育制度以不羞辱人为前提,通过爱、法权(法律)和团结(成就)三种形式,使教育中的每个人在制度中获得自信、自尊和自重,并最终指向人的“尊严”的实现。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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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 G5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63(2015)11-0132-07

       DOI:10.15937/j.cnki.issn 1001-8263.2015.11.019

       罗尔斯在《正义论》的开篇就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①他把正义作为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旨在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不过,真正的正义从来都是想象的,现实的正义只能是相对的,是在与不正义的斗争中实现的。与正义相比,不正义才更为真实。追求正义的过程,就是不断与不正义做斗争的过程。如果一个社会抵制不正义,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正派的社会。正派社会是一个比起正义社会来说,相对低调的社会理想。正义是通过抵制不正义的正派社会而来,所以,正派的社会不一定是正义的社会,但正义社会必定是正派的社会。我们对教育正义的探索,一直局限于“乌托邦”的正义社会之中,而忽视了现实更可能的正派社会。因此,探索正派社会的教育正义,比论证“乌托邦”社会的教育正义更为具有现实性,更为真实和可行。

       一、坏世界、正派社会与制度不羞辱

       这个世界是好还是坏,如同人性是善还是恶一样,都是一种假设,不可能实证,更不可能有标准的答案。不同的学科,对人性、对世界的假设不同。伦理学相信人性善,世界是好的,因此,它以道德教育引发人性之善,构筑人的美好生活。政治学相信人性之恶,世界是坏的,因此,政治学强调以制度治人性之恶,构筑一个不坏的正派社会。

       人性的善恶、世界的好坏,也不是永恒的,它可以随着社会条件,尤其是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当社会物质资源充分、丰富时,即便是人性恶,也不会再为物质财富而争夺。所以,罗尔斯提出正义原则的一个前提条件是资源处于适度(或者中度)缺乏的时代,资源的真正丰裕也不需要正义对分配的限制。但就当前而言,我们宁可相信世界是坏的。②尽管我们在期盼一个好世界,但我们所做的努力,是在改变一个坏世界。正因为这个世界是坏的,我们的变革才充满意义。因此,我们面对真实的坏世界,我们就必须研究这个坏世界,变革这个坏世界。“在坏世界里幻想好世界是典型的望梅止渴,……如果没有把最坏的社会情况考虑在内就不是有效的研究,就等于在掩盖问题”。③

       正因为世界是坏的,人性是自私的,所以,我们需要以制度去约束人性,防止人性之坏的滥用。伦理学相信人性是善的,是可以培育的,它甚至反对对人性的惩罚。道德教育是培育人性善的自觉。但残酷的现实使我们看到,仅有道德教育是不够的,道德的力量抵御不了人性之恶。因此,有的学者就提出了底线伦理教育。道德教育不同于底线伦理教育。道德教育是以“应该如何”提升人的好行为,而底线伦理教育则是以“不得如何”禁止人的坏行为。道德教育的这一变化,也说明了道德教育对待人性和世界的态度“由善到恶、由好到坏”,已悄然地发生了变化。

       正因为人性是恶的,世界是坏的,我们才需要制度。制度是对人性恶的一种强制,它不能保证人人都做好事,但可以保证坏人无法做坏事。对于坏世界的改造,我们不能只依靠人的道德自觉,而应该诉诸制度的约束,甚至是制裁。“我们需要的与其说是好人,不如说是好的制度”。④诉诸制度的社会,不一定是高尚的社会,但一定不是一个坏社会,它是一个正派的社会。

       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哲学教授马格利特(Avishai Margalit)在《正派社会》(The Decent Societ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6)一书中对“正派社会”做了全面的论述。在他看来,正派社会的第一原则不是“做什么”,而是“不做什么”,不是不做“哪一些事”,而是不做“哪一种事”。不让制度羞辱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这是正派社会的第一原则。⑤对于羞辱,马格利特强调的是制度的理由,而不是个人的想法或行为。正派社会的“不羞辱”是针对制度而言的,所谓“正派社会”就是“制度上不羞辱所有人”的社会。

       作为社会中的人,每个人都追求“在他者中的自我存在”,我们可能从他者那里获得“自尊”,也可能从他者那里得到“羞辱”(humiliation)。虽然赢得“自尊”是文明社会的目标,但马格利特更看重“不羞辱”的底线。马格利特所说的“羞辱”特指伤害人的自尊。不羞辱作为对恶的制止,相比之下,消除令人痛苦的恶(羞辱)要远比创造使人愉悦的善(自尊)更为紧迫,应该更具有优先性,“羞辱是折磨人的邪恶,而尊敬则是恩惠。消除羞辱要比予人尊敬来得优先。”“去除折磨人的邪恶要比造就可人的恩惠紧迫得多”。⑥没有消除羞辱,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自尊。不仅被羞辱者没有自尊,羞辱者也没有自尊。因为羞辱者和被羞辱者都没有被真正地尊重,都没有把对方真正地作为人看待。我们无法在一个坏世界建设理想的好社会,但我们可以改造坏世界,减少制度的羞辱,从而不断地趋近好社会。正派社会不能保证每个人的自尊,但它必须不能伤害每个人的自尊。

       我们总是幻想世界是好的,我们也朝着美好社会的目标前进,但实际上,世界却是坏的,我们不得不做对付坏世界的打算。我们研究好世界的建构,但这种建构必须以防范坏世界为前提。我们期盼正义社会,但正义社会必须首先是正派社会;我们期盼正义,但正义首先以对不正义的克服为前提。与正义社会相比,正派社会虽不高尚,但绝不低俗,达到正派社会的要求,是走向正义的第一步,否则,正义只能是奢侈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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