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041(2013)02-0115-08 20世纪90年代以来,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引起中国文论学者的极大兴趣,他的“场域”概念不胫而走,成为论证文学与社会关系的新依据。给人感觉是:布迪厄真正找到了将文学放置在社会环境中加以研究的奥秘,揭示了审美活动与社会制度、思想变迁的内在关联性,俨然成为分析文学性质特点的真理叙述者。而对这个反思审美自律论的学者,却鲜有再反思出现。其实,布迪厄创造的只是文学社会学,不能真正解决文学的审美本质问题,而他自己未必不清楚这种限度。因此,当本文从这个角度来看布迪厄时,作为社会学家的布迪厄倒是更加清晰了。将他运用的概念不加区别地使用在对于文学性质的分析上,可以说是张冠李戴,并不合适。 一、布迪厄影响中国文论一瞥 在中国文论界,陶东风是运用布迪厄理论最有代表性的一名学者,他以此建构文学与社会政治的关系,达到清理与解构1980年代文学审美论的目的。陶东风认为,布迪厄的反思核心是“任何知识的生产者在生产一定的知识时,必然受到其在学术场域与社会空间中所处位置的有意或无意的牵制”。这表明任何一种思想观点的产生总会受到生产者社会出身与社会标志(如阶级、种族、性别等)、特定位置(如特定的知名度、资格、资历等)、“唯智主义”(以理论逻辑取代实践逻辑等)的多重制约,知识的生产必然服务于特定目的,带有一定的利益考虑,由此产生的知识并不纯粹,必然不具有普遍性。如此一来,破除思想观念普遍性的最好方式就是将这些知识“历史化”,考察它们的具体历史起源——即历史建构或“事件化”,从而“打破关于理论的自明性、普遍性与必然性的神话”。 陶东风解构1980年代的“文学主体论”和“文学自主性”时用的就是这个方法:第一步,先揭示它们与西方启蒙现代性的关系:“文学主体论”是德国传统思辨哲学与法国自由解放思想的融合,“文学自主性”是康德的审美无功利与现代知识分化与独立思想的融合,由此证明它们是传统的、普遍主义的、自律论的一种努力。第二步,直接借用反思社会学的“场域”概念来探讨它们成为强势话语的社会原因,认为它们能够成为主导话语,那是切合了时代的社会需要尤其是政治需要。陶东风指出:“无论是普遍主体性话语、人的自由解放承诺,还是学科自主性诉求,都与当时的思想解放运动紧密相关,它们本质上依然带有强烈的功利性、意识形态性乃至政治性。”陶东风揭示文学主体论与自主性产生的时代背景与诸种条件,就是强调它们本身并不纯粹与独立,人们怎么能够将它们视为纯粹与独立的东西呢?第三步,进而认为这些带着功利性建构起来的观点没有普遍性,它们只适合于1980年代的意识形态革命,现在时过境迁,这样的思想就过时了。陶东风从1990年代审美文化的新发展来看文学主体性与自主性,认为它们“失去了对90年代中国社会文化极度复杂化了的新状况的言说能力,以及对于新产生的审美活动与艺术生产、艺术消费方式的阐释能力”,需要超越。陶东风认为,这是理论上的普遍主义遇到了现实生活本身的日新月异的新变化,改弦更张成了必然选择。于是,只有引进西方的文化研究方法,尊重“语境化”,重视文学、审美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关系研究,“不是参照文本的所谓‘内在或永恒价值’,而是通过参照社会关系的总体地图,来解释文化的差异与实践”,才有出路。① 我们认为,从社会转型时期文化必然发生转型的角度看,陶东风提出理论话语应当适应时代变化,没有错;固守原有理论来观察新时代,难免捉襟见肘。可这个问题要看如何推论,用过去时代的理论观点观察新的时代难免不合时宜,调整理论思路,运用新的方法研究新的时代现实,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尝试。但若由此证明所有过去的理论与方法为错,应当抛弃,那也未必合理。今天强调新的理论与新的时代的结合,过去时代的理论与过去时代也是结合的,已经获得了自己的价值,这个价值并未因为时代的变化就完全过时了。就此而言,陶东风反对普遍主义、本质主义,对于文论知识的生产有推进作用,只要不走向全盘性否定的相对主义道路上去,就值得尝试。但是,他的论述还是合乎逻辑地指向了相对主义,即将主体论与自主性的兴起视为与政治合谋,没有说清这一合谋是否区别于工具论当年的与政治合谋。若人们像否定工具论的合谋那样否定主体论与自主性的合谋,或者,人们像肯定主体论与自主性的合谋那样来肯定工具论的合谋,都是对问题的极端简化,抹平了两种合谋在价值观上的重大区别。要反工具论的本质主义,也要反审美论的本质主义,但反的时候是应当有所区别的。引进反本质主义,重新打开了认识文学与政治关系的视野,却不是请进了政治就意味着审美不重要,不更关乎文学的根本特性。 原因何在?我们认为,陶东风引进“场域”理论帮助自己重建文学与社会政治关联的论述,却没有说明社会学理论在阐释文学性质时所必然具有的局限。其实,布迪厄并没有否定事物本质或自主性的存在,只是强调了本质的产生来自各种外力的综合作用,而非一种内省性的、纯粹思辨的产物。布迪厄认识一个事物时总是向事物的外缘求索的思维方法,是典型的社会学家的做派。这被用到文学性质研究中时,在改变过于内省的、体验式的研究方法方面,自有不可忽视的调整作用,但却不能由此认定只有社会学的方法才是研究文学性质的主要的甚至是唯一正确的方法。因此,深入认识布迪厄的身份及知识特征,合理评价社会学介入文学研究时的限度,成为必须面对的理论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的任何含糊,都有可能伤及对文学性质的认识。 二、布迪厄:社会学家抑或美学家 不错,布迪厄研究了艺术场,但他只是一位社会学家而不是美学家。他想推翻的是文学研究中弥漫的“自恋主义”倾向。这种倾向认为,从科学的角度看文学,就会丧失文学经验的“独特性”,强调只有坚持文学的自主性才能进行文学阅读,科学分析会破坏美学乐趣,社会学家注定要落入相对主义、破坏独一无二的“创造者”的境地,等等。布迪厄对文学的社会学分析是想“重建一种社会‘现实’,它易于通过日常生活的可见物、感觉性和具体性进行把握”。布迪厄提出了“文学场”的概念,意在能够“面对面地观察事物并依照它们本来的样子看待它们”。由此“文学场”形成的艺术品,已非“纯粹”意义上的艺术品,“文学场或艺术场是能够引起或规定最不计利害的‘利益’的矛盾世界,在这些世界的逻辑中寻找艺术品存在的历史性和超历史性,就是把这部作品当成一个被他者纠缠和调控的有意图的符号,作品也是他者的征兆。这就是假设从中表现出一种表达的冲动,而场的社会必要性所规定的形式,趋向于使这种表达冲动难以辨认。抛开为追求纯粹的形式而超脱纯粹的利益这一点,是理解这些社会空间的逻辑必须付出的代价,社会空间通过它们运行的历史法则的社会炼金术,最终从特定情感与利益通常残酷的对抗中,抽取普遍性的升华了的本质;而且它提供了一种更真实的最终更有保证的观念,因为这是一种不那么超凡入圣的观念,这来自人类成果的最高征服”。②布迪厄强调文学艺术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广泛联系,从而将其视为社会生活的一种表现,而非所谓“独特”的文学经验的自身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