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语境下文学理论的书写困境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友峰,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原文出处:
当代文坛

内容提要:

文学理论的跨文化书写是当前文学理论教材编写的核心问题。在新世纪文学理论教材的跨文化书写中,陶东风主编的《文学理论基本问题》、南帆等著的《文学理论》分别以西方的反本质主义和文化研究为理论基石来进行文学理论书写。由于中国文化语境的特殊性其文论的书写模式不能够适应文论的教学需要,王一川的《文学理论(修订本)》则以中国古典文论“兴辞”为基础来进行书写,从跨文化的视角来看,王著初步实现了中西文论的融合。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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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新世纪以来,由于西方新的文论观念的涌入,文论教材的编写日益突出了跨文化的特点,如何在全球化的语境中建构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文学理论教材,成为这个时期文学理论教材编写的核心问题,因而在教材的书写模式上出现了多元化的特点,突破了文论的政治化和审美化的束缚。在新世纪文学理论教材的书写模式中,陶东风主编的《文学理论基本问题》、王一川的《文学理论》和南帆等著的《文学理论》成为了大家争论的焦点。在这里,本文想从跨文化的视野去分析这三本以西方最新理论成果为依据的文论书写模式在中国语境中是否可行这一问题。

      一

      陶东风主编的《文学理论基本问题》是以反本质主义为理论基础的。所谓的反本质主义是针对本质主义而言的,在哲学上,本质主义思维模式表现在三个维度上:一是在本体论上表现为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即相信任何事物都存在着一个深藏着的惟一的、永恒不变的、超历史的本质,相信“本质”与“现象”的区分提供了人类观察万事万物的基本概念图式,通过对本质的认知就可以把握现象的全部秘密。二是在认识论上表现为基础主义的认知模式,即相信世界可以被分析为最终的可以做基础性的东西,人类的认识和信仰都可以建立在这样一个稳定而不变的基础之上,人类的知识通过主客观符合论的真理观得到积累和发展;三是在方法论上表现为科学主义的研究模式,即相信世界上所有事物都可以通过科学的方法来处理,科学的任务就是要去发现和描述隐藏在事物后的实在和本质。简而言之,本质主义是一种信仰本质存在并致力于本质追求和表述的知识观和认识论路线。落实在文学上,这种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总要寻求给文学一个本质的规定,无论是蔡仪哲学反映论或童庆炳的审美意识形态论,其基本理论模式就是建立一个以此本质为核心的理论体系,然后将文学纳入到这个本质论所规定的逻辑框架中加以阐释,而这种西方古典哲学和美学的观念受到了现代思想的挑战,波普尔的科学证伪主义、维特格斯坦的反本质主义以及德里达的解构主义都对这种思维方式提出质疑。

      在此背景下,陶东风认为:蔡仪的《文学概论》以及童庆炳的《文学理论教程》都可以划归于这种本质主义的文艺学,这种文论系统严重地阻碍了文学理论的自我反思能力与知识创新能力,文学理论无法解释文学界产生的新的现象,文学理论“无用”了,而要在新的时代重建文学理论的有效性,就应该重建文艺学的知识形态,反对本质主义文艺学,建构面向未来的反本质主义文艺学,解构传统文论“四大块”的模式,走文艺学知识“历史化”和“地方化”的道路,建立一个具有历史性和地方性的文学理论知识体系。

      从全书的章节结构可以看出,《文学理论基本问题》的反本质主义并不成功,全书分为七个章节,加上导论和三个附录。第一章“什么是文学”对应传统文艺学教材中的文学本质问题;第二章“文学的思维方式”对应传统文艺学教材中的文学创作问题;第三章“文学与世界”则是对第一章“什么是文学”问题的进一步分析和阐释,通过对“再现”问题的解析来分析文学与生活世界之间的渊源关系,也属于传统文艺学教材中所谈的文学本质问题;第四章“文学的语言、意义和解释”对应传统文艺学教科书中的“文学作品论”和“文学接受论”,只不过这是在现代“意义”理论的基础上所做的作品论和接受论阐释;第五章“文学的传统与创新”对应传统文艺学教科书中的“文学发展论”,探讨文学的发生、发展和古今演变问题;第六章“文学与文化、道德及意识形态”,这本来是旧文艺学教科书中所阐述的核心问题,即文学与上层建筑之间关系问题,作者引进了新的西方“文化研究”的视角,对文学作了新的意识形态论的解释;第七章“文学与身份认同”,这是从西方“后殖民主义”的视角对文学做出的新的理论推进,属于超越传统文艺学教科书的范围。因而,从编写体例来看,《文学理论基本问题》各个章节的编写模式并没有体现出主编在导论中所确立的打破传统文论四大块的写作宗旨。传统文艺学中所涉及的本质论、发展论、创作论、作品论、接受论在《文学理论基本问题》中都有专门的章节来加以表述,只是在第七章加上了西方文化研究的核心问题“文学与身份认同”,因而可以说该教材是传统文艺学教科书和文化研究之间嫁接的产物。在具体的编写过程中,也没有体现出主编的“反本质主义立场”,并且最终得出了关于文学的本质主义的结论:“一是,诗(韵文)与文(散文)的文体区别(我们知道这本来是相当差异的概念)。二是,文学与语言、情感、想象有关。从以上的论述中,完全可以得出一条文学本质的定义:文学就是以诗(韵文)与文(散文)为基本文体,以语言、情感、形象、想象相关联的一种文字联合体。”①因而,在《文学理论基本问题》导言中主编所主张的“反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并没有在具体的章节中得以展现,反而陷入了自己所设定的本质主义漩涡之中。当然这与跨文化语境下文学理论书写有着本质性的关联,反本质主义是出自西方的理论话语,当它嫁接在中国土壤上作为立法原则对文学进行立法时,由于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本身的特殊性,其研究对象在文学长期发展的过程中也相对稳定从而形成文学理论的基本知识,这些知识就包含了本质论、作品论、创作论、接受论和发展论。因而任何一种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都无法回避对这些问题的归纳和阐释。《文学理论基本问题》的反本质主义立场对传统文艺学四大块的解构并不成功。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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