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学理论与自然科学分享的“科学性” 从前现代统制性神学或经学中独立出来的文学理论,作为现代“学科”( discipline) ,其原理性包含着系统知识与规范方法,这也就是近代独立的“科学”概念内涵。以经典物理学为典范的自然科学迄今仍然支配着“科学”观念的规定与理解。斯达尔夫人与泰纳的文学理论,代表着较深依赖于自然科学的文学理论类型,普列汉诺夫的文学理论则可以代表依赖社会科学的文学理论类型。诚然,不仅社会科学理论,甚至自然科学意义的科学知识及其方法,对当代文学理论仍然有着重要意义。例如当代文学理论中莫莱蒂( Franco Moretti) 将自然科学的生物学、地理学与社会科学的统计学、社会学糅合于人文哲学与文学理论,以“宏观阅读”( Distant Reading) 方式揭示了个体阅读视野无法看到的文学史规律,文学地图学从而成为一个自然科学与文学理论结合的学派理论。但是,上述方向的“科学”性仅居于工具技术的方法地位。是否可以在更根本的意义上讨论文学理论的“科学性”呢? 扼要讲,文学理论与自然科学共享着“科学”的以下若干现代性特性: (一) 文学理论与研究对象的主客区分格式; (二) 以概念与逻辑揭示文学活动规律; (三) 文学活动规律转化为可以普遍验证的文学理论“知识”; (四) 文学理论的知识具有系统性或体系性; (五) 上述科学特性保证了文学理论在现代大学的研究与教育的交流传承。 但是,文学理论与自然科学分享的“科学性”不仅有限,而且需要反思其对文学理论造成的缺陷与局限,为此需要引入人文科学理论。 二 文学理论的人文科学属性 文学理论是人文科学中的一门人文学科。其独特的“科学性”需要在与自然科学既关联又相区别的人文科学涵义下获得说明。 继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后,19 世纪下半叶诞生的人文科学已经提供了一个新的现代学科知识类型。对于特定的具体人文学科而言,人文科学具有“元理论”的意义。所谓“元理论”,是指作为特定学科终极性原理、前提与方法的类型科学。但是,人文科学对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带有反思与价值规范性质,人文科学兴起的重要背景恰恰是批判科学主义,从而,人文科学在何种意义上可以称作“科学”、人文科学是否还可以与自然科学分享文化现代性成果的“科学”观念,也就成为一个问题。正因为此,国内外汉语学术界往往顾忌采用“人文科学”一词,而宁可使用“人文学科”或者“人文学”。美籍华裔学者林毓生在《中国人文的重建》( 1982) 中强调,“‘人文学科’绝对不能把它叫做‘人文科学’”。[1]( P.3) 但是,西方语言中,与汉语“科学”对应的除“science”外,是否还有其他不同思想背景的语词? 其实,古希腊时代的“哲学”( philosophia) ,作为系统的知识与究极的真理追求,也就是“科学”。近代以后以自然科学为范型的狭义“科学”( science) ,在古希腊即包含在“哲学”的早期形态“自然哲学”中。这种与“哲学”同义或密切关联的广义“科学”语义语用,特别保留在德文的“科学”( Wissenschaft) 一词中。海德格尔指出,经费希特以“Wissenschaft”为词根铸造了“知识学”这个傲视近代物理学的术语后,“科学”( Wissenschaft)便享有了作为系统知识与终极真理的崇高地位。[2]( P.829)从19 世纪众多创建人文科学的形态,到20 世纪胡塞尔所立志建构的“真正的科学”的现象学与人文科学,都是在这一意义下使用“科学”一词的。联系到德国思想文化特别是哲学的终极追究与信仰气质,我们不难理解“Wissenschaft”与注重实用经验的英语文化传统中的“science”之上述差别。 因而,当用人文科学代称的德文“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en) 翻译穆勒( J.S.Mill) 《逻辑学》里“道德科学”( moral sciences) 一词时,①已经发生了从近代自然科学向现代人文科学的转化。其实,早在穆勒之前的休谟《人类理解研究》第一章中,已有“精神哲学( Moral Philosophy) 或人性科学”的提法,[3]( P.9)只是休谟比穆勒更加审慎恰当地使用了“哲学”而不是“科学”的归类。与德语思想坚持人文科学之“科学”地位相同,意大利学者维柯( G.Vico) 早在自然科学独占“科学”一词的18 世纪,就立志为有别于自然科学的“诗意思维”命名一门“新科学”。[4]意大利文的“科学”( scienza) 与英文“science”同源于拉丁文“scientia”,因而维柯才针对狭义的自然科学型的“科学”而冠以“新”字。维柯的“新科学”,就是广义的人文科学,他与德国思想家一样,都坚持了“人文”的“科学”地位。“科学”,在此是指自古即有、近代以来尤为尊贵的系统知识与真理认识,“人文”要求分享此一知识桂冠,表明了“人文科学”的现代性。它意味着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独立区分又相互依存的密切关联性。② 韦勒克、沃伦的《文学理论》( 1942) 作为现代文学理论代表性著作,其第一章即引述人文科学,以之作为奠基文学理论研究对象与方法的元理论。但是,该书关于文学理论的人文科学特性理解仅仅落实为文学对象的“个性”或“特殊性”。这一局限代表着文学理论与其元理论的人文科学关系研究的普遍状况。因此,文学理论的人文科学特性研究至今仍是一项有待深入的基础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