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教育的发展及其功能演进

——以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关系为视角

作 者:

作者简介:
付轶男(1972- ),女,黑龙江哈尔滨人,东北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讲师,教育学博士,吉林 长春 130024

原文出处:
外国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在美国第一次现代化走向成熟的时期,“公民”摆脱了单一的“道德人”形象,成为公共生活中的主流身份制度。在这种社会新秩序的建构过程中,公民教育实现了制度化,并得到了迅速发展,其功能也由单一的政治社会功能扩展到社会与个人的现实生活中,填补了道德教育因社会功能弱化而留下的空间。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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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17/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469(2012)11-0096-08

      在20世纪的前60年里,美国的第一次现代化逐步走向成熟。在这一过程中,现代性已经成为美国社会的普遍特征,甚至某些在19世纪形成的现代性都逐渐成了需要革新的传统。但是社会的现代性并不代表一个社会的有序性,在新的经济组织形式、堆积如山的社会问题、新旧价值观的冲突面前,建立新秩序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这种新秩序与历史上任何一种秩序一样,都需要建立在一种价值观的相对一致性以及同这种价值观对应的身份构成的基础上。所以公民教育的在这一时期的历程实际上也是对建构新秩序的一种解答,即谁能培养出新秩序所需要的新人,那么它就是社会意识教育中的主导者。因此从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关系角度出发,以美国现代化成熟过程中的身份演进为线索,通过两者在个体与社会功能方面的互动发展来观察美国公民教育的成长历程是一个可行的研究选择。

      一、美国公民教育的蓬勃发展

      (一)建构公民秩序:第一次现代化成熟时期的公民身份及其德行

      美国现代化的成熟究竟造就了怎样的新秩序和新人呢?

      一方面,普遍的道德原则已经不再是社会秩序运转的基本手段,道德人的生活变得越来越缺乏一致性。现代社会的高度分化使领域分离已经越来越清晰,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以及私人的和公共的领域之间的界限要求人们在每一个领域间都要建立不同的规范。道德人的行为开始变成与特定场合相关的个人选择。如果说,在个人主义的道德人的生活中,还有什么能够使他们具有一定的一致性以保证个人间的有效联合,除了那些与美德无关却又被人们更多依赖的专业技能和社交能力,至多再加上丝毫不掺杂个人道德价值观的公务情感,即所谓职业道德的约束,或者一些比底线道德高不了多少的公共道德。就这样,许多价值都成了珍藏在私人生活世界里的、不具有公共意义的个人道德信念和个人选择。它们只是被“宽容”以“多元主义”的形式统一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任何人都无权以道德规范的名义把某些特定的美德强加给别人。事实上,上帝——终极价值的“死去”、对科学的崇拜、民主的深化、民族融合所带来的文化多元性也都以自己的方式助长着道德相对主义的流行。对于每个人来说,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生活中,道德正在从抽象的、普遍的规范变成取决于个人选择的信念和行为。

      与此相反,公民身份的普及与发展却为美国人的生活提供了一种新的一致性。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完全意义上的美国公民。1920年女性获得了选举权,稍后由国家提供福利与救济的公民社会权利也部分地得以实现。相对于道德人所面临的困境与争议,公民身份是一个附带着真实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利益分配制度的共同体成员资格,是一种建立在共同契约基础上的有据可查的制度设计。它所代表的价值观来自于无可争辩的终极解释:对自由、平等、理性与民主的信仰。所以,虽然在道德方面现代美国人各执己见,但是以公民身份行事时,他们相对来说更容易达成一致。进而,当道德人身份在诸多领域中的普遍适用性都开始弱化时,公民身份制度及其价值观却能够更有效地解决诸多社会问题。一种以这种身份制度及其价值观为核心的公民秩序正在形成。因此,如果说20世纪的美国社会对于公民身份的认知有什么独特概念,那就是公民的内涵已经不再只是道德人那么简单,其政治人、社会人和经济人的形象正日臻完备。

      (二)道德教育的“隐退”

      既然道德原则已经不再是社会秩序运转的基本手段,教育也把自己的重心从道德目的转移开来。19世纪公立学校所开设的那些以道德教育为目的的共同初等课程,到了20世纪20年代已经分化成了各种互不相同的课程。课程分化实际上反映了在很大程度上以经济为出发点的全新教育目的。尽管在20世纪初道德教育仍然轰轰烈烈,但从客观上讲,现代课程体系的确挤占了道德教育的时间和空间,使它沦落到只能在专门的课程和活动中进行。

      随着相对主义在道德教育领域的蔓延,心理学家哈特肖恩(Hugh Hartshorne)等人以实验否定了传统的说教式道德教学与建立道德品格间的必然联系。[1]这为相信“没有永恒的价值体系,它将随着经验的变化而变化、发展”[2]的进步主义者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帮助他们终结了以宗教和伦理学为基础的、绝对主义的传统道德教育,开始了以心理学为基础的、强调理性作用的现代道德教育。从此道德教育被融入一切教育教学过程中,成为一种隐性课程。这种教育途径上的“隐退”意味着,在客观上传统道德教育的功能实现路径——教育内容、方法将不再统一,培养生活在一种特定价值观的道德人将困难重重。

      “经验的道德人”成为新的培养目标。道德权威从外在的客观标准转向了被个体社会关系促成的主观经验,道德人将依靠自己的经验来做出道德判断。相对于信仰特定价值观的传统道德人来说,这种教育培养出来的新型的道德人奉行的是相对主义的价值观。新的道德教育形式显然更适应这个迅速发展、高度分化、又需求合作的现代社会的需求。但是经验的道德人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社会群体得以存在的价值一致性,使道德教育的功能在客观上走向了更纯粹的个人中心化。而这意味着道德教育功能领地的进一步缩小。

      (三)公民教育的“彰显”

      当道德教育在社会功能上留下空白的时候,公民教育的发展却迎来了转机。

      1.教育目标中的功能取向变化

      随着公民身份与意识的普及,传递与发展新的公民秩序成为一种普遍需求,到了1927年所有州都通过了要求学校进行公民教育的法规。公民教育从此成为一种普遍的教育形式。随着保护性法规的出台,公民教育开始在各种重要的纲领性文件中成为重要的教育目标。其中,美国中等教育重组委员会在1918年发表的报告《中等教育基本原则》具有里程碑意义。在该报告中,它将“成为合格公民”列为中等教育的七大目标之一。[3]

      公民教育能够成为主要的教育目标被载入纲领性文件,这首先不仅是公民教育现实地位上升的具体表现,同时对目标的具体解释也传递了发生在美国人心里的一种变化,即人们对公民教育功能的认知已经有了彻底的变化:一个合格公民已经不能只满足于忠诚于联邦和州宪法,了解各级政府的基本构成,除此之外,他们还必须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将社会福祉印在心头;另外他们还不能只做会背诵的“信徒”,而是必须使自己在稳重的服从与批判性的警惕之间保持精妙的平衡。在这些目标中,已经清晰地显现出一个功能正在扩大化的公民教育。它正由单一的政治社会功能走向更全面的功能领域——由“国家”向“社会”与“个人”延展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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