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感知到理智:现代直观性教学原则的意义扩展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徐湘(1963- ),男,汉族,湖南人,云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教授,主要从事教育哲学、高等教育学研究(昆明 650504);胡弼成(1964- ),男,汉族,湖南人,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学研究(长沙 410012)。

原文出处:
教育学报

内容提要:

传统直观性教学原则作为教学的经典性原则一直在夸美纽斯阐释的意义上加以使用,它建立在感知直观的基础上。随着现代哲学与心理学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理智直观的价值和意义,胡塞尔的“本质直观”,李泽厚的“自由直观”,完形心理学所论证的“格式塔”,为“理智直观”的研究奠定了哲学和心理学基础。由此,现代直观性教学原则亟待扩展其意义,即培养学生的理智直观能力,在教学实践中养成学生丰富的想象力、整体的感悟能力与自由人格德性。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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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分类号:G4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298(2012)02-0066-06

      自夸美纽斯提出直观性教学原则以来,传统直观性教学原则作为教学中的“金科玉律”一直沿袭至今。当我们重温夸美纽斯对直观性教学原则的论证时,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它是建立在“感知直观”基础上的。随着现代哲学和心理学的发展,人们对“理智直观”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这是一种有别于“感知直观”的直观形式,对于“理智直观”的研究,敞开了人们提升创造性思维能力的追求。从“感知直观”到“理智直观”,我们明确的教育学意义就是:超越和扩展传统的直观性教学原则的意义,确立培养学生“理智直观”能力的现代直观性教学原则的价值。

      一、感知直观:传统直观性教学原则的意义及理论基础

      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指出:“我们由此可以为教师找出一条金科玉律。在可能的范围以内,一切事物都应该放在感官跟前。一切看得见的东西都应该放在视官跟前;一切听得见的东西应该放到听官跟前;气味应当放到嗅官跟前,尝到和触得着的东西应放到味官和触官跟前。假如有一件东西能够同时在几个感官上面留下印象,它便应当和几种感官去接触。”[1]141

      夸美纽斯的论述中所说的直观都与感觉和知觉有关,可以称之为“感知直观”。夸美纽斯所处的时代,思维科学还不发达,人们普遍认为直观只能与感知觉相连,只存在感知的直观。也就是说,感觉和知觉是直观的唯一基础和源泉。

      这一时期,伽利略提出实验论证方法,但只限于自然科学的论证,而且,他的论证方法还没有得到普遍的价值认同。人们还是凭着经验的推断来论证一些原理,夸美纽斯也是如此。在论证直观性教学原则时,夸美纽斯提出了三个“有力的理由”:“第一,知识的开端永远来自于感官。第二,科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依靠感官的证明多于其他一切。第三,感官既是记忆的最可信托的仆役,所以,假如这种感官知觉的方法被普遍采用,它就可以使知识一经获得之后,永远得以记忆。”[1]141-142

      尽管夸美纽斯的论证并不是很完备,但依然有着积极和进步的意义。出生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夸美纽斯深受进步思想的影响,他反对知识来源于上帝和神授的观点,而赞同培根的论断,即“一切知识都是从感官的知觉开始的”,“存在心里面的事情是没有不先存在感觉里面的,所以心智所用的一切思想的材料全是从感觉得来的”。中世纪时期,所用的教学方法基于知识是神授的,故而主张死记硬背。夸美纽斯反对旧时学校只让学生死读书本,不让学生接触事实的教学方法,他说那是“充满着空虚的鹦鹉似的空话”,“没有把客观的世界指示给学生”。[1]249夸美纽斯给中世纪脱离儿童生活实际的经院式教学以有力批判,使书本知识与其反映的事物联系起来。

      后来,乌申斯基对直观性教学原则也作了进一步的论证,他说:“一般说来,儿童是依靠形式、颜色、声音和感觉来进行思维的。”[2]255他还指出:“逻辑不是别的东西,而是自然界的事物和现象的联系在我们头脑中的反映。”[2]256裴斯泰洛齐也继承了夸美纽斯的观点,认为“直观是一切认识的绝对基础”[3]。

      关于直观性教学原则的论述,对我国影响最大的是前苏联教育家凯洛夫,由他主编的《教育学》于20世纪50年代传入我国,该书把直观性教学原则放在五大教学原则之首。他认为“在学生认知实际存在的事物和过程的时候,直观就是知识的源泉。”[4]

      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直观性教学原则的确被奉为教学中的金科玉律,教师们遵循这条原则进行着教学。我国教育学教科书对这一教学原则的意义也进行了较为充分的阐述:“直观性教学原则反映了学生的认识规律,它给学生以感性的、形象而具体的知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减少学生学习抽象概念的困难;它可以展示事物内部的结构、相互关系和动态发展过程,有助于学生掌握观察与分析事物的方法和能力。随着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多媒体的采用,直观性教学原则的运用将更为广泛和重要。”[5]217

      传统直观性教学原则的意义基本上从以下三点展开:首先,直观作为感性认识是认识的第一阶段,并且是知识的源泉。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从感知觉开始,在感知觉的基础上形成概念与概念体系。其次,直观能够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抽象的概念。因为直观是关于感知的,其直接与生动的形象能够使抽象概念易于理解,直观性教学原则“是为了处理好教学中的词、概念和事物及其形象之间的矛盾关系而提出的。换句话说,就是要克服脱离事物,抽象概念脱离具体现象,理解脱离感知等等的矛盾”[6]。再次,直观和直观性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的观察习惯和观察能力;直观性教学让教学过程活跃起来,它通过形象性的展现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关注所要学习的知识。

      需要指出的是,这条教学原则作为经典性的教学原则是非常稳定的,以王道俊先生主编的教育学教材为例,从1980年的第1版到2009年的第6版,时间跨度达29年,但是这条教学原则的基本内容没有改变,只是在贯彻直观性教学原则的基本要求的论述中多了一条要求“防止直观的不当与滥用”[5]218。这也说明,直观性教学原则为我国教育学界广泛认同。它传统的经典意义已经深入人心。

      教学的主要任务是传授知识并提高学生的认识能力,传统直观性教学原则遵循人们认识规律,即要在感性认识基础上形成理性认识;它尊重感知觉的重要价值,理解学生的学习过程,对于培养学生的认识能力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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