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的有效性与合法性

——对周雪光、冯仕政二文的再思考

作 者:
蔡禾 

作者简介:
蔡禾,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原文出处:
开放时代

内容提要:

任何国家治理都必须解决治理的有效性与治理的合法性问题,周雪光的文章指出了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困境,冯仕政的文章指出了国家治理的合法性困境。本文试图从有效性与合法性的关系去解读当下国家治理的逻辑和问题。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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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关于国家治理的研究文献众多,产生了许多堪称经典的作品。不过多数此类研究往往关注于某一治理具象,例如,承包制如何导致“政府及厂商”的后果①,税制改革如何导致乡村治理的失效②,“经营城市”治理行为的分析③。另外,多数此类研究都把研究背景放在改革开放这一时间空间下,企图从转型来解释今天的治理问题是如何发生的,例如渠敬东等人的研究提供了这一研究的典范④。不过,这种理论企图背后似乎有一个默认的假设,及计划经济下的国家治理没有今天的这些治理问题,而这一前提是否真实是值得讨论的。例如,今天我们看到的国家治理中的中央集权与向地方放权的纷争与计划经济下的“条块之争”其实是有同质性的。所谓“条”,体现的是以中央政府部委为主实施政府治理的集权方式;所谓“块”,体现的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实施政府治理的分权方式。事实上,在整个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国家治理中的“条块之争”没有间断过。正因为如此,研究国家治理问题,如果仅仅对某一治理具象做出研究,回答某一种治理问题是怎么产生的,或者只对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国家治理做出研究,回答经济体制改革对国家治理的影响是不够的。因为尽管这些研究能非常好地解释某一治理具象产生的原因,但是它无法回答为什么在同一时间内,各种看起来矛盾的治理问题会在同一时期内存在?例如,我们既可以看到诸如计划生育、汶川赈灾这样高度有效的治理行为,也可以看到许多政府在实现自己治理意愿过程中遇到的阻碍和困难,甚至“分割”。例如,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不得建立高尔夫球场,但许多地方的高尔夫球场建设仍然未停止,⑤即使是征粮征税这一几千年来中国国家治理中的当然之事,往往靠正式的制度也无法实现。⑥而且这些治理问题会周期性地循环出现,堪称顽疾,为什么?要回答以上疑问,需要有更为宏观的视角和长时段的视野。

      《开放时代》2011年第10期刊登的周雪光的《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⑦和2011年第1期刊登的冯仕政的《中国国家运动的形成与变异:基于政体的整体性解释》⑧两篇文章也是对国家治理问题的研究,但我以为周雪光和冯仕政的文章都是试图超越治理具象和转型这一特定时空,站在一个更为宏观的立场上开展的研究。正如周雪光在文章中指出的,他们试图回答:“是不是有一个理论视角,一个大的思路,可以把这些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场景、不同形式的现象和问题放在同一个分析框架里,探究它们之间的关联以及其背后的制度逻辑”。他们的研究是极有特色的,但是也为后面的研究留下了许多可以再思考的空间。

      任何国家治理都必须解决两个基本问题,所以在一个关于国家治理的宏观解释框架中,治理的有效性与治理的合法性都应该拥有自己的位置,并能够从二者的关系去说明国家治理的逻辑和问题。我在后面的分析中,将尝试沿着这两个线索展开分析。

      一、治理的有效性

      ——一个基于结构功能的分析

      中国是一个一党领导、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许多学者用“威权主义”来表达中国国家治理的性质。周雪光认为,权威体制的核心是中央政府(广义上)对广大国土的统辖权,体现在中央政府自上而下推行其政策指令意图、在资源和人事安排上统辖各地的权力。显然,威权体制并非只有中国才有。但在周雪光看来,建立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多元的、发展不平衡的区域性经济与社会”上的威权体制,势必在有效治理上存在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幅员辽阔意味着区域差异性巨大,体现中央意志的统一制度和政策治理的有效性难以符合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状况;幅员辽阔意味着从中央抵达地方的治理层级链条较长,治理信息的传递难免发生阻碍和偏差,对基层地方政府行为的监督比较困难。因此,“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存在内在矛盾,这种矛盾在治理上会引发悖论式的治理现象:一方面中央政府越是要通过集中权力来实现自己的意志,其决策可能越偏离基层的实际状况,基层治理的有效性可能越差;另一方面中央政府通过向地方政府放权来适应基层的实际状况,地方政府偏离中央政府意志的可能性越大,宏观治理的有效性可能越差。因此,中国的国家治理始终在集权与分权、死寂呆板与偏差失控之间纠结,各种治理问题循环往复地出现。尽管我们可以在每一个治理问题中找到具体的原因,但在周看来,各种治理问题频繁往复与领袖的个人魅力、官员的个人品格和能力没有实质性的联系,经济体制改变也不是解释中国政府治理问题的核心变量,中国的政府治理问题“是特定国家治理模式的运作逻辑内生所致”。

      既然治理问题是威权体制“是特定国家治理模式的运作逻辑内生所致”,那么体制本身必然会产生出反应机制,来调节或克服内在的结构性问题。周雪光将其归纳为决策一统性与执行灵活性、政治教化的礼仪化、运动型“纠偏”三种机制。有意思的是,这些在许多学者那里被看作是治理“问题”的现象,被周雪光做了“机制”的功能主义的解释。

      所谓“执行的灵活性”是指地方政府不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规定或要求来实践它的治理行为。例如在欧阳静的桔镇研究里,基层政府在面对计生和招商的任务指标时,采取了“只能做不能说,更不能形成文件”的做法,这种做法“在部分干部看来并不违反政策精神,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是一种创造呢,有时会受到上级的默认”。⑨桔镇的治理实践展现出基层政府是如何“在结构还是运作方式上均采用非正式运作”,周雪光把它称为“共谋”⑩。不过这里的共谋不是指上下级之间为谋私利的一种勾结行为,而是应对更上一级领导要求而做出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反应。周雪光看来,威权体制的政策“一统性越强,它与基层实际情况的差异越大,基层政府在执行过程中注入的灵活性就会越大;因此,基层政府间共谋行为的空间便越大”。这意味着,威权体制的一统性客观上需要执行的灵活性作为互补,原本被看作是“问题”的共谋行为对威权体系是有功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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