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正如哈耶克所言,任何人的知识都是不完备的,他本人的知识体系也并非无懈可击。在其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范畴内,蕴含着深刻的理论悖论和体系危机。 首先,哈耶克的“有限知识论”并未在政治哲学领域贯彻到底。他是在用康德式的道德律令讲述着休谟式的经验传统。从哈耶克的思想体系,我们可以发现休谟影响下的哈耶克在反对信奉康德的哈耶克。休谟怀疑一切没有经过经验检验的知识的可靠性,对于所有通过概念(抽象推理)而不是通过关于事实和存在的观念的有关现实性的论断,休谟大声疾呼“把它扔进火里吧!”[1](P658)休谟的怀疑论表达了对欧陆唯理论所主张的存在一个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普遍理性的全面质疑。休谟认为除了经验,我们一无所知。休谟对普遍理性的否弃直接影响了哈耶克的无知论。哈耶克对个人的理性建构能力表示出了极度的不信任。苏格拉底“自知己之无知”的美德再次在哈耶克的理论表述中得以彰显。对哈耶克而言,“理性的放荡”是人类应予以提防的首要之恶。面对无限的知识体系,单独的个人仅只掌握来自传统、经验的极为有限的少量知识。然而统观哈耶克的政治哲学基础,我们还可以发现康德思想的痕迹。丘吉尔认为哈耶克的思想保留了十八世纪怀疑主义的魅力,然而却是以现代的严密逻辑的利器武装起来的。哈耶克的思想充溢着德语文化的遗风,无论是哈耶克对“有限知识”的详细论证,还是他对自由秩序的严密逻辑分析,他都试图在表达一种康德式的道德律令:不要把别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而要永远尊重别人的人格尊严。康德以道德律令为基础真诚的想实现人类的“永久和平”,但是其道德律令本身的普世性是无法得到经验层面证明的。在这一点上,康德在哈耶克的思想体系里遭遇了休谟。 康德将人类的理性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理论理性”体现在科学活动之中,“实践理性”运用于精神世界之内。康德对理性的划界反映了西方近代哲学的理论困境,即人的经验世界与道德世界的割裂。康德满怀敬畏之情仰望着头顶的星空、审视着心中的道德律令,他认为,对于道德律令,每个人能够做的不是去验证,而只能是——信仰。康德信奉的道德律令是具有普世性的人类共同之善,他认为体现着道德律的“实践理性”要远优于经验层面的“理论理性”,他指出“整个人类的伦理发展,实践理性的统治,都按照与个人在经验上的满足相反的比例向前发展。因为历史代表着人类外部的社会生活,其目标是法律的完善,在世界各民族中建立最好的宪法,以及永久和平,——这个目标,正如一切理想一样,存在于永无止境的未来。[1](P767)哈耶克接受了康德道德律的洗礼,然而与康德不同的是,他没有一味的徘徊在道德律所构想的宏伟蓝图之中,而是怀着对传统尊崇的心情注视着体现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市场秩序的拓展进程,自豪地向人类宣布:看吧!唯有这种拓展秩序才能体现、捍卫我们高贵的自由!然而此时,“无知”的休谟或许会问:离开了经验层面的证明,道德律令或自由秩序的普世性何以可能? 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糅和了“知识有限性”和“自由市场秩序普世性”的悖论式的观点。事实证明,哈耶克的理论没有打通“经验”的休谟和“普世”的康德之间的隔绝,而是从休谟的理论原点出发,但却将论证的结果滑向了康德。借用约翰·格雷的观点,约翰·洛克、哈耶克和康德所维护的是“理性共识式的自由主义”。他们认为最好的生活方式、最好的价值观念已经被自由主义找到,自由主义所要做的是对不好的、错误的东西予以宽容,这样,宽容变成了对人性固有的愚蠢、弱点和错误的相互原谅。在一致的价值观念以及一致的实现这种价值观念的体制上获得理性共识的希望,支撑着这种自由主义哲学。这种自由主义一旦相信所谓最高等级的价值观念被它所掌握,剩下的问题是如何让愚昧和较低级的价值观念同化、顺应、共识到它们的框架之中,按照当今这种自由主义的正统观点,自由主义的政府不只是众多的合法政府中的一种组织形式,而是有可能始终是完全合法的政治组织。对于哈耶克,政治哲学的目的就是寻找普遍可行的理想宪法,由它规定基本人权和自由的一套固定准则,并且这一准则只有在一种市场制度——过去大约一个世纪里在英语国家出现的那种极其独特的资本主义——中才能得以实现。 康德和哈耶克的这种“普世性自由观”已经遭到了学界的批判。哲学解释学大师加达默尔认为:普世性理解的错误就是败坏了西方文化“先见”的名声,并试图推出一种理想的理解方式,把自身从历史与传统的“嵌入”状态中拯救出来,然而企图脱离“先见”的理解的预谋是不现实的。[2](P14)任何一种理解都是以一定的先见为基础的理解。东方文化传统所提供的认识是与西方文化传统的认识不同的,因此,东方文化的当前视域与西方文化的当前视域存在着巨大的价值差异,而且,即使在西方世界体系内部,不同民族共同体、宗教团体之间的视域也是不同的。例如欧陆国家与英美国家的政治价值理念就存在着明显的区域间张力。尊重传统就意味着尊重与自己不同的视域对世界的理解方式。正因为如此,像哈耶克这些西方价值中心主义、道德普世主义者就犯了“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视域错乱综合症”。 休谟信奉的却是一种“权宜之计”式的自由主义,这种自由主义表达了这样一种信念,即人类可以以许多种生活形式茁壮成长。在这些生活形式当中,有一些价值是无法比较的,当这样的生活方式相互对立时,它们中没有一个是最好的,人类之善是如此千差万别,它不可能在任何一种生活中得到实现。“权宜之计”的目标不可能是平息价值观之间的冲突,而是调和那些崇尚彼此冲突的价值观念的个人和生活方式,使之共同生活。[3](P5)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休谟将其不可知论彻底的贯彻于其自由主义政治思想,从而捍卫了其思想体系的完整性。然而,从休谟怀疑论理论原点出发的哈耶克最终却得出了一个普世性的康德式自由主义的结论,这种论证的不彻底性不能不令人感到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