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2月,中国政治学学会的成立,标志着政治学在中国的恢复。自此,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中国的政治学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轨道。2011年,是中国政治学步入“而立”之后,正式迈向“不惑”的开端之年,这一年中国政治学的发展,不仅仅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而且更是“而立”之后确立“学识自立”之风格以达“安身立命”的关键。因此,与以往政治学研究相比,2011年的政治学研究,其最大的特征就是在自主性地反思中国政治学30年发展的基础上,更为关注学科自身“学识自立”的新模式与新道路。 一、“本土化”: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新方向? 中国政治学的恢复,始于邓小平所作出的“补课”指示,而“补课”的紧迫性与“补课”之前政治学研究长期停滞的现实使得中国政治学的初建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引介国外的研究成果为基础的。在《中国政治学研究的历史、现实与未来》一文中,娄成武和蒋龙祥在肯定“西方政治知识及方法论的引入,对于及时、准确了解西方政治学发展动态,规范我们的学科研究,拓展我们的研究视野”等大有裨益的同时,更是直言不讳地痛斥:“西方政治学的盛行与盲目崇拜引起了本土政治和学术话语权的丧失”,“这种状况,不仅会导致国内学术地位的矮化,沦为西方政治及西方政治研究的附庸,更重要的是会从长远上伤害我们的政治学研究水平,深层次影响我国的政治现实与政治发展。” 娄成武教授关于中国政治学因(过度)“西化”所带来的弊病的认识代表了诸多政治学研究者对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担忧”。香港大学的王绍光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刊发的《中国政治学:从取经到本土化》(英文)一文中同样认为,虽然中国的政治学在过去的30年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但“不少政治学研究者至今仍然停留在‘取经’与‘效仿’的阶段”,以至于“与其它学科相比,中国的政治学受外国影响的程度更高,而本土化的程度则更低”。他强调,一方面,当前中国政治学所使用的概念、基本假设、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几乎全部源于西方;另一方面,西方主流的政治学却几乎从来不会屈尊去讨论中国学者提出的问题。 就个人来说,“而立”之年应是“人格自立、学识自立与事业自立”的年龄。同样,学科的发展在步入“而立”之后,也应摆脱“附庸”,在融入民族性格的基础上,发展出独立的学术品格。美国圣·托马斯大学政治学院乔恩·泰勒在《中国特色的政治学》一文中,就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强烈建议:中国政治学未来的发展,应坚持中国自身独特的文化传统,发展“一个完全基于中国路径”的中国特色的政治学。对于如何发展中国特色的政治学,娄成武和王绍光教授则提出了“本土化”对于“而立”后中国政治学发展的重要意义。娄成武教授等指出,“政治学研究不仅要能够立足于现实,解决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构适合我国当前国情的政治、行政体制改革的理论、概念、理念、体系及路径选择,而且还要超越现实,塑造本土化的创新型的理论。”而王绍光教授则不仅明确将“本土化”(或中国化)视为“取经”、“效仿”之后,中国政治学应进入的“第三个发展阶段”,更是指明了本土化的具体策略,即“本土化要求我们具有清晰的本土问题意识,善于从我们独特的视角对中国和世界政治现象进行创造性的思考,并有意识地在思考过程中创造新关键词、新概念体系、新基本假设、新分析框架、新研究方法,最终把这种思考上升到一般性理论。” 然而,诚如亨普尔所强调的,科学研究中所需要的发明能力,必须从完全精通该领域现行的知识中获得。也就是说,本土社会科学家不是在“学术真空”中构建“新理论”的,当前存在的、源于西方政治学的理论与方法必然成为其先行的起点并在很大程度上形塑了其研究取向。因而,是否存在这种“本土性的理论物种以及它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更加适合本土的社会与学术生态尚存在诸多理论难题。”(参见姚传明:《社会科学本土化:反思、批判与限度》,载《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5期)不过,毫无疑问,本土化的目标与构建中国自身主体性的政治学的诉求确实可以让中国政治学研究人员警觉到西方政治学知识的局限性,意识到超越“临摹”、迈向“自主”研究对于中国政治学未来发展的重要性。 学术研究中的自觉与自主不仅表现为构建“创新型理论”或“一般性理论”,也不应局限于研究方法上的“本土化契合性”,基于理论自觉而聚焦本土重大议题同样是其应有之意。就这一层面而言,2011年中国的政治学研究,在积极回应中国一些重大现实问题方面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这主要表现为对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探索、对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关注以及对极具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信访制度的研究等。 二、中国模式:依旧争议不断 自2004年雷默(Joshua Cooper Ramo)在英国《金融时报》上提出“北京共识”的概念以来,关于“中国模式”的争论就一直是政治学无法绕开的一个重要主题。2011年的相关研究,依旧阵营泾渭分明,支持者强调从《“中国道路”向“中国模式”的演进具有历史必然性》,而反对者则嘲讽,《中国模式:在现实与现象之间》。那些所谓的“中立者”则宣称“中国模式”是存在的,但它却处在发展和探索中,仍面临着来自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等各领域的挑战。 关于“中国模式”的争论一定还将持续下去。然而,过去的实践是否被定义为“成功范例”、能否称得上是一种“模式”以供效仿,往往更多的取决于它未来的可持续性以及相较于其他“模式”在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中所具有的独特贡献能力。从这一角度看,中国模式,不仅在于已有的成功经验,也在于它未来能够在政治发展方面如何进一步推进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虞崇胜和孙龙桦在《学习与实践》(2011-1)刊发的《共识民主:中国式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与发展向度》即是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的又一探索。在二位作者看来,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共识民主在中国有着丰厚的政治资源和社会土壤,“社会主义本质与共识民主具有圆融相通之处”。然而,如果如文章作者所言,共识民主是以多数民主和代议民主为基础,那是否意味着中国未来民主政治的发展必须要在经过多数民主和代议民主的基础上,才可以进一步发展适合社会主义本质的“共识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