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科学与文学艺术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守森,山东师范大学 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杨守森(1955—),男,山东高密人,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基因科学的有关研究成果已经证明,基因不仅决定了人类的生理机制,也在影响着人类的心理活动。据此可知,文学艺术,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活动,也必与基因相关。基因信息,不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作家、艺术家的创作源泉,也会影响其创作才能、艺术个性等等;不仅决定了艺术形式或某些形式要素的生成,同时也在维系着某些形式规则的稳定性。此外,在基因时代,随着人类基因密码的不断破译,以及基因技术的广泛应用,也必会引发文艺观念、创作追求、作品内容等方面的相应变革。这类变革,既有促进文艺发展的可能,也潜藏着某些令人疑虑不安的危机。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1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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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O-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73(2011)04-0015-11

      早在19世纪60年代,奥地利植物学家格里戈尔·孟德尔就已发现了生命遗传现象,创建了“遗传因子”理论。1909年,丹麦遗传学家维尔赫姆·路德维希·约翰逊进而正式提出了“基因”概念。此后,生命遗传科学一直在深入发展。2000年6月26日,美、英、日、德、法、中6国政府同时宣布: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基因组草图完成。这个被誉为生命科学“登月计划”的研究项目取得的重大进展,以及多年来取得的其他相关研究成果,不仅促进了人类在生命构造、医学治疗、生物工程等领域的探索,在哲学、心理学、教育学、伦理学、政治学等人文学科领域,也产生了深远影响。文学艺术,是人的生命创造,基因科学对人体自身奥秘的揭示,自然也会有助于我们对文艺学问题更为深入的思考;基因技术日渐广泛的使用,亦必会影响人类文学艺术的变革。

      一、基因信息与创作源泉

      关于人类的意识生成,中外哲学史上一直存在着侧重从客观外物出发,或侧重从主观心灵出发这样两条思路。前者强调物质是第一性的,认为人的观念是对外在客观事物的反映;后者则认为,人类存在着与后天经验无关的先天心理结构,这类先天心理结构,也在决定着人类知识与观念的形成。前者通常被称之为唯物主义,后者则被视为唯心主义。在唯物主义看来,唯心主义是荒谬的、不科学的。尤其在我们的意识形态中,唯心主义常常是与落后、愚昧乃至反动相提并论的。波及文学艺术,这就是:“社会生活是文艺创作的唯一源泉”曾一度成为绝对不容置疑的信条。而依据基因科学的已有研究成果,对唯物、唯心以及与之相关的文艺创作源泉之类命题,是需要重新思考的。

      基因科学的重要发现是:除一部分病毒之外,地球上的绝大多数生物都是以脱氧核糖核酸(即DNA)作为遗传物质,从而保证了其物种繁衍不绝的。而在构成脱氧核糖核酸的双螺旋链条中,有一由4种碱基通过不同的排列组合而成,载有遗传信息与遗传功能的片断,此即为“基因”。构成与维持一个生命个体的全部基因信息,即被称之为基因组。基因组是由大约分布在细胞核的23对(46条)染色体中的5—10万个基因以及与之相对应的30亿个碱基组成的。随着遗传密码的不断破译,科学家们已越来越确信,人类生命中所含有的遗传基因信息,不仅能够决定某一生命个体的形态体貌,也会影响一个人的体验、认知、追求及行为。在这方面,有充分说服力的证据是国外科学界关于同卵双生子的研究。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的托马斯·保查德(Thoms Bouchard)等有关人员,在研究了8000多对同卵双生子与异卵双生子之后发现:“分开抚养的同卵双生儿同在一起抚养的同卵双生儿的相似之处几乎一样多。”“一起长大的同卵双生子的相似程度平均是0.46,自小分开抚养的同卵双生儿的相似程度平均是0.45。”[1](引言P19)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生物化学实验室基因结构与调节部主任迪安·哈默(Dean Hamer)博士,正是依据这样一些类似个案及相关研究得出结论:“基因不但决定了我们的长相,也参与决定了我们的行为、感情和经历。”[1](引言P19)关于基因与人的行为、感情及经历等方面的关联度,自然还有待于进一步坐实,但据已有研究成果,有一点已无庸置疑,这就是:人类的某些意识,明显是与基因有关的,最为明显的是性别意识、同性恋意识、躁狂抑郁意识等等。

      法国著名女权主义思想家西蒙娜·德·波伏娃曾在《第二性——女人》一书中断言,女人之所以为女人,“与其说是‘天生’的,不如说是‘形成’的”,是人类社会文化的产物[2](P23)。另一位美国当代女性主义学者凯特·米利特在《性的政治》一书中也宣称,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其心理人格都是“后天学成的”[3](P46-470)。这类见解中所体现的男女平等的政治追求是可以理解的,但抹灭男女先天命理差异的论断则是不可轻信的。基因科学已有的发现是:基因,已在决定着男性与女性的差别。如男性有着女性所没有的两种被命名为SRY与TDF的独特基因,科学界对这两种基因的描述是:“SRY基因比较特别。它的序列在不同的男体内惊人地相似:在人体内,它的序列中几乎没有点突变(也就是一个字母的区别)。从这种意义上说,SRY基因是一个没有变化的基因,从大约20万年前人类的最后一个共同祖先到现在,它就没有改变过”,“是SRY基因启动的一系列事件导致了大脑与身体的男性化”[4](P115),“SRY是名副其实的性别基因。”[5]“如果胎儿是男性,大约受孕8周后,TDF基因就启动了,于是男女之间的区别就开始显现。”[1](P120)正是据此可以推知,由于基因差异,无论怎样的“文化”,怎样的“后天学习”,男人与女人之间,还是会存在某些不可通约性意识的。有关人类社会学的调查材料,亦为此提供了佐证,如国外有科学家曾在六大洲、五个岛屿的37个不同文化环境中做过广泛调查,发现不论在一夫一妻制还是一夫多妻制社会中,也不论在第三世界国家还是在最富裕的国家中,某些择偶标准几乎都是一样的:男性更看重的是女性的外貌,如小巧的鼻子,性感的嘴唇,大大的眼睛,丰满的乳房等等;而女性对经济状况的关心程度要比男性高出两倍[1](P126-127)。这一发现,也大致上合乎中国人所注重的“郎才女貌”之类。上述两性的意识差异,如果仅从社会文化角度,是难以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的。

      长期以来,人类的同性恋意识与行为,是被视为道德败坏、病态,乃至罪恶的。《圣经》中即有这样明确的戒律:“如果某人像同女人交合那样地同一个男人交合,他们两人就都是邪恶的,他们应当被处死。”(《旧约·利未记13》)从西罗马帝国,到中世纪的法国,一直到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都曾有过按此戒律活活烧死同性恋者的记录。进入21世纪以来,在世界上的某些国家,迫害同性恋的行为仍时有所闻。据《中国新闻网》2004年3月2日报道,自2001年以来,埃及政府以“游荡”专项罪逮捕的同性恋者有179人,国际人权组织为此发表了长达144页的专项报告予以谴责[6]。对于同性恋的成因,美国性学专家雪儿·海蒂在《性学报告》中曾提供过一些同性恋者的自述:“我并非想要变成这样,而是我们刚好如此。我们并没有选择要成为同性恋,就像异性恋者也没有刻意要成为‘正常’,我们天生就是这个样子。我们之中有很多人渴望着、祈祷着能够有所改变,但是就我所知,我们是无法改变的。即使借助于心理医生、精神科医生或是宗教都一样。”[7](P659-660)这类个案足以证明,有许多同性恋者,其性取向并非源于自己的主观意愿,而是有着难以抗拒的生理原因的。对此,基因科学也已提供了更为确切的证据:1993年,迪安·哈默已向全世界宣布,在X染色体长臂端发现了被命名为Xq28的男性同性恋基因链接,并以可靠数据证明:“在男同性恋者中,有75%的人带有这个基因的一种形式,而‘正常’的男性中,有75%的人都带有这个基因的另一种形式。”[4](P1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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