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审美建构论到复调小说理论

——巴赫金对外位性立场的矛盾态度

作 者:

作者简介:
龙玉霞,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文艺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杭州 310028

原文出处:
浙江学刊

内容提要:

本文旨在通过梳理自我意识、外位性立场、对话立场和复调小说之间的复杂纠葛,分析巴赫金在小说研究中,由对自我意识的重视程度的上升的强调,所引发的对作者立场的态度改变和所导致的小说观的变化之间的联系,以期对他的复调小说理论的贡献和局限作出更精准的评价。指出巴赫金在小说研究中所遵循的作者立场决定论的一贯逻辑,其理论在反对作者对主人公粗暴干预的同时,也造成了忽视甚至否定小说作为艺术作品应承担价值评判功能的弊端。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1 年 10 期

字号:

      英国当代小说家、文学评论家戴维·洛奇曾以毋庸置疑的口气断言:“人物是小说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①因此,如何刻画和塑造人物,就成了小说创作中的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前苏联学者M·巴赫金以他的复调小说理论作出了独特的解答。通过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的深入解读,巴赫金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认为陀思妥耶夫斯基为小说引入了一种新的复调类型,在复调小说中,人物是独立于作者的,作者与其笔下的人物构成的关系是一种新型的对话关系。而这一新型关系得以建立的前提在于他在刻画人物时采取了一种全新立场——对话立场,以此取代了传统小说中作者们惯用的外位性立场。如果说,对话立场是一个比较容易理解的概念,那么,所谓“外位性立场”又意味着什么呢?它与复调小说理论又有何关联呢?

      在展开具体的分析之前,有必要考察一下复调小说理论提出的背景。巴赫金在进行哲学研究的早期,在讨论审美活动的过程中,形成了他的审美建构论,它和复调小说理论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后者既是对前者某些结论的反叛和颠覆,又是对前者所持作者立场决定论逻辑的延续。此外,这一背景值得注意的还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巴赫金的哲学家身份及其早期在进行最抽象的哲学研究时期关于人的存在所做的结论及其推论;其二则是其学术活动的路径所具有的由最抽象的哲学基本问题延展到非常具体的小说创作问题的特点。

      1961年6月,在和年轻学者柯日诺夫等人会面时,巴赫金提醒道:“你们要注意到,我可不是文艺学家,我是哲学家。”②他是从探索作为个体的人的存在这一基本问题展开他早期的哲学研究的。在他看来,每个个体的存在都是唯一的,这种存在的唯一性意味着每个个体既是独特的,又是独立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自我和他人之间是互相隔绝的。反之,正是因为个体的独特,才使他人能为自我带来和提供一方特有而对方缺乏的东西,这就使自我和他人必然是互相依存的。同理,这一依存关系并不必然导致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于是自我和他人的平等也是这一关系的必然属性。所以,巴赫金的存在的唯一性这一观念的显著特点就在于强调并维护每一个体的独立以及和他人的平等地位。

      以个体存在的唯一性以及自我和他人既相互依存又平等的关系为基础,巴赫金提出了外位性这个概念。其基本内涵可以表述为:个体的存在的唯一性是通过存在的空间形式和时间形式表现出来的。在某一时刻,不同个体在空间上无法同时处于同一位置。当其中一个个体位于某一位置时,其他个体只能位于这一位置以外的位置,也即这一位置的外位。其他个体的外位性在观照某一个体时具有这一个体所无法拥有的优势,这是一种超视超知的优势。他人在观察我时,其视野超出于我自身观察自我的视野,比如,我在不借助镜子之类的工具的情况下,是无法看到自己的后脑勺的,但他人则可以。这就是巴赫金所说的,“我所能做的一切,任何他人永远都不可能做”③,而他人在相对于我的外位上可以为我做的一些特殊的行为,我也永远不可能为自己做。

      巴赫金将审美世界视为现实世界的一个典型特例,切入的视角非常抽象:将小说创作作为人的一种行为,一种活动,将作者作为一个行为者和一个活动者。在此,他依然遵循着从自我和他人这样一对对立范畴构成的关系这个逻辑思考问题。在他看来,小说作者和小说的主人公互为他人,因此,他提出了小说即是作者对作为他人的主人公进行的具有完成性的整体反应的建构活动,也就是他著名的审美建构论。要很好地完成这一建构任务,作者必须采取外位性立场。他在抽象而笼统地对小说创作进行研究时,在审美建构论的视野内以外位性立场这一原则观照陀氏小说,认为缺失外位性立场导致陀氏小说在艺术上是失败之作。然而,深入解读陀氏的小说后,他却推翻了外位性立场对审美活动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见解,提出了复调小说理论,在其中给予陀氏小说以极高评价,并认为以对话立场代替外位性立场是陀氏小说取得重大创新的根本原因。以上就是巴赫金在提出复调小说理论之前,他由对最抽象的哲学研究经审美活动,再到普通的小说创作,最后聚焦于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这一小说创作实践的具体研究,一路走来的学术路径特色。

      审美观照世界“以它的具体性和贯通着情感意志的语调,在文化领域的所有抽象世界中,更接近于行为的统一而唯一的世界”④而被巴赫金作为现实世界的一个典型特例。“探讨作为行为的审美活动,但不是从其产品出发,而是从作者(作为负责任的参与者)的角度。”⑤同理,小说作者以一个行为者的身份被引入他的审美活动研究视野。他以游戏和艺术的区别为例对审美活动的本质进行界定。游戏之所以并非艺术,就在于前者只对参与者本身有着意义,并不指向游戏之外的人。戏剧与之截然不同,它并不仅对参与其中的演员有意义,更重要的是它对戏剧之外的作者和观众所具有的描绘生活的意义。于是,作者和观众的外位性视角对于戏剧而言便是必不可少的。由此,他引申出一个结论:审美活动区别于人类其他活动如政治活动、经济活动和宗教活动的根本之处,在于它要求必须有具备外位性立场的活动参与者。

      如果说建构是:“把具体的唯一性的局部和因素,通过原则上必然的而非偶然的配置与联系,形成一个完成了的整体。”⑥那么,审美建构就是以人为价值中心建构一个艺术整体。被当作建构的价值中心的人,作者在对其进行审美观照时,所采取的应该是审美反应。和生活中对一个人所做的反应是零散的,个别表现的反应不同,审美反应则是对整个人的反应。巴赫金对审美建构是对艺术整体和主人公的完成以及是对主人公的整体性反应两个至关重要的构成要素进行了特别强调,因为在他看来,“作品的每一因素展现给我们时,已经包含了作者对它的反应;而这一反应又既包含着事物,也包含着主人公对这一事物的反应”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