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101;B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1)06-0129-07 王元骧致苏宏斌的信 宏斌君: 您好!看到您刊于《学术研究》2010年第10期上的文章《形式何以成为本体》,我很感兴趣,因为这是长期以来我所困惑的一个问题。但是看了之后,原有的困惑似乎没有消除,倒是产生了一些新的困惑。现在我把这些困惑写出来,希望能进一步听听您的意见。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您文章的中心论题好像是西方哲学史上有两种形式观,一种是与“质料”相对的形式(Forms),一种是与“内容”相对的形式(form)。自19世纪后期开始,后一种形式观逐渐被抛弃而使前一种形式观占据主导地位,西方现代艺术由此也走向抽象主义和形式主义。这就让我感到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了。“质料—形式”这对概念最初是由亚里士多德提出来的,认为质料是“潜在的实体”,待到与“形式”结合后,潜在的实体才能转化为“实在的实体”。如木材在木匠那里只不过是质料,待到木匠按桌子或椅子的“形式”制作成为桌子和椅子之后,那么这实际的桌子和椅子也就成了实在的实体。所以他认为“形式因”也就是“目的因”和“动力因”,表明他所说的“形式”实际上也就是柏拉图的理念(理式),在美学上也就是康德所说的“审美理想”,是一种“观念的表象”,它不同于“知觉的表象”,就在于它既是一般的、普遍的、抽象的,又是以感性的形式而存在的。为了与作为与内容相对的事物感性状貌的具体的形式form相区别,它作为一个哲学专有名词,通常以复数的词Forms来表达。这“形式”在艺术家的创作过程中作为一种预定目的存在于他的头脑中,驱使着艺术家采取一定的手段和技法使他所使用的材料转化为他的作品。所以席勒说创作就是“使材料消融在形式中”,对于一件人物雕塑来说,就是使坚硬的大理石消融在柔韧的肉体中。所以从“质料—形式”模式中,我认为是得不出抽象主义和形式主义的走向是现代艺术的“一种必然”的结论的。 您为了说明这一“必然性”在理论上做了这样的分析和推导:把“内容—形式”模式说成是“质料—形式”的“衍生物”。您的分析是:按内容—形式的观点,内容是本质,形式是现象;而按照质料—形式的观点,形式也就是事物的本质,就是事物的“本体和本原”,“是事物得以产生的原因和根据”,“就是事物的内在结构”。这样一来,构成艺术内容核心的恰恰是“作为一般本质的形式,因而内容在根本上是由形式所决定的”。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我们做进一步辨析。一、我觉得您混淆了两种不同的“形式”概念。按质料—形式的模式这“形式”可以说是本质;但是现代形式主义画论与文论都不是按质料—形式的观点而是按内容—形式的观点来看待形式的。如抽象画派的创始人康定斯基就是把形式理解为绘画中的“点·线·面”;俄国形式主义文论的创始人之一什克洛夫斯基也把形式理解为只是写作的手法,认为“文学性”的根本问题不在于“写什么”而在于“如何写”,所指的都是“form”,都丝毫看不出有作为“理念”、作为“世界本原”的“形式”(Forms)的影子。所以我认为您在这一推论过程中似乎有意无意地把作为本质、本原的形式(Forms)与作为事物形态的形式(form)混淆起来使用,而犯了偷换概念的毛病。二、就算是您把抽象主义、形式主义所说的“形式”理解为事物的本体、本原、本质的见解能够成立,也很难成为西方现代艺术必然走向抽象主义的理由。您认为“西方思想的根本特点是认为个别性只是事物的现象,一般性和普遍性才是事物的本质”,好像本质就是“抽象的真理”,这我认为似乎也并不全面,或者说只是古希腊哲学才作这样理解的,到了黑格尔那里,就已不再沿袭此说,而强调本质是处于一定关系之中的,是与现象不可分离的。黑格尔认为,“如果真理是抽象的,则它就不是真理”,强调哲学就是要“反对抽象而使之回到具体”;他提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就是为了与柏拉图的“抽象无形式”的理念画清界线,认为艺术所表现的理念必须是一种具体的真理。这些思想后来为马克思主义所继承和发展,我们把事物的本质分为一般性(普遍性)、特殊性和个别性这样三个层面来进行考察,认为一般性只不过是一个“贫乏的规定”,只有进入特殊性层面,我们才有可能真正认识事物的本质。所以,即使您把与质料相对的形式看作事物的本原、本质,认为内容—形式模式中的内容就是质料—形式模式中的形式,而内容根本上就是由“形式”(Forms)所决定的,我觉得也难以成为为抽象主义、形式主义辩护,而把它们看作现代艺术的一种必然趋向的理由。 为了说明抽象主义、形式主义是艺术发展的历史必然,您还力图从理论和现实两方面寻找它的客观根源。您把理论根源归结为康德美学,这也是中外学界所流行的见解,我是不赞同的。我认为真正的源头在于戈蒂耶对康德美学的误解和曲解,是戈蒂耶把美看作只在表现形式而导致唯美主义、形式主义,撇开内容只从表现形式和技巧上去追寻美;我们不能再让康德蒙冤。不久前我写了一篇《论国人对康德美学的三大误解》,《社会科学战线》今年第七期将会刊发,此处我就不多说了。我想着重谈一谈您说的“现代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充当了重要的幕后推手”,具体地说也就是照相术的发明而使得再现性的艺术相形见绌的问题。这见解我也听得多了,但我感到实在是不值一驳!理由是:一、人的眼睛不同于自然的眼睛,它是一种“文化的感官”、是人的大脑对外的门户,是照相机的镜头所不能等同的。二、人的知觉表象是一种“心理映像”,作为心理映像,它总是受到主体的情感、兴趣、定势的选择和调节的,多多少少都打上主体的主观印记,是不可能为反映在照相机镜头里的“物理映像”所取代的。三、“摹仿”只是古希腊美学中提出来的一个素朴的概念,只不过表明艺术来自生活、源于生活,从科学的高度来说,自然是不够辩证的;但这观念后世也不断地在发展和完善,如别林斯基认为摹仿就是“把现实作为可能性加以创造性的再现”,表明摹仿与创造这两者是不可分离的,所以即使面对同一现实,不同画家画出来的作品也是不一样的,这里有画家自己的选择、理解、意愿、期望、处理方式和笔墨技巧在内,否则照相术19世纪虽然就产生了,但籍里柯、德拉克洛瓦、柯罗、米勒、列宾、苏里柯夫、希施金、列维坦、吴昌硕、齐白石、黄宾虹、李可染、徐悲鸿、潘天寿非但没有因此消失,却反而日益显其伟大的价值,这又怎么解释呢? 这里就涉及一个您文中提到的“意义”的问题,也就是艺术对于人的价值的问题:这价值我认为就根本上来说就是陶冶人的情操、提升人的人生境界。所以艺术的意义是不可能脱离人生意义,以及人的情感生活与人生境界的关系来谈的。狄德罗说“只有强大的情感才会使灵魂达到伟大的成就”,“情感淡漠使人平庸,情感衰退使杰出的人物失色,丧失伟大的力量”,这我认为是千真万确的真理。所以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异化劳动所造成的人的“异化”时,所着眼的不是人的知识和技能的退化,而是情感的欲望化和荒漠化。因此在抵御当今社会人的日趋物化和异化的险境中,我觉得艺术正日益显示出它为其他意识形式所不可取代的意义和价值,要是艺术丧失了这一人文的精神,那么它的意义就无从谈起。所以许多科学家虽然按古希腊形式美学,按比例、对称、均衡、变化统一的观点从数学公式、物理实验、化学反应中都感到美的存在,但却从未想到以此可以取代艺术,甚至没有比那些伟大的科学家,如达尔文、赫胥黎、爱因斯坦、钱学森……那样,如此强调艺术的重要性和科学对艺术的不可取代性。如赫胥黎在他的著名演讲词《科学与艺术》中,就是这样阐述艺术对人的意义的:当人们再无爱与恨,当苦难再无人怜悯,丰功伟绩再无人激动,当田野里的百合花再不能与至尊的所罗门媲美,雪峰和深谷再不能引人惊叹,当科学的怪兽完全吞噬了艺术,那么人类也就丧失了它所应有的天性中的一半。如果您也赞同赫胥黎的见解的话,那么,按照您文中所引的蒙德里安、柯布西奥的话,按数学的观点,把意义理解为“就是发现事物内部的这种固定的秩序和结构”,这样艺术岂不就完全被科学所同化?它的人文价值从何谈起?它还有什么自身存在的特殊的价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