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进入文学形式的讨论,通常的思考进路是,首先问文学形式是什么,其次问文学形式的意义是什么,之后就自然而然地追问到文学形式何以具有意义。这三个方面都有方家的讨论,这里不做学术史的考察,而是直接面对这些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的常识性回答,做一些非历史性的探讨。 一、文学形式是什么:一个语言一概念问题 “什么是什么”,这种经典的哲学提问方式来自希腊,柏拉图那些伟大的对话是以“美是什么”、“正义是什么”、“勇敢是什么”这样的问题开始的,“从个别的美开始,好像升梯一级一级逐步上升,直到最普遍的美”①。类似的思考路线构成了柏拉图理念论以及后世柏拉图主义的思路,虽经尼采、海德格尔,特别是20世纪语言转向思想的不断解构,这种理念论的冲动依然存在,至今人们依然愿意探寻那种不带有任何杂质的普遍性概括,或曰本质。 提出“文学形式是什么”这样的问题,人们开始考察各种文学作品,试图在这些个别的文学作品中概括出一个普遍的文学形式,似乎文学形式是所有文学作品的成分,就像酒精是啤酒、葡萄酒、白酒、黄酒的成分那样。于是有以下的说法:文学形式是作品的布局,文学形式是材料的建构,文学形式是文体风格,文学形式是作品的技巧……还有更聪明的说法,文学形式是上述形式因素的总和,或者是上述形式因素的和谐统一。 这些答案,暂不问其对错(有对错标准之处,谈论对错才有意义)。先问问这些答案有什么用,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文学形式的概念吗?能有助于我们讨论比如房地产广告、媒体故事是否运用了文学形式?小学老师上作文课时,也讲文章的布局、材料的组织、文体特征、开头结尾的技巧,但这些不构成我们理论家讨论的文学形式,即便小学生把这些因素和谐地统一到一篇作文中。理论家对文学形式的抽象概括,除了要建构不与任何作品掺杂的纯粹的文学形式——文学形而上学——这座纸房子,别无它用。而形而上学的根本之处在于“没弄清楚事实研究和概念研究的区别。形而上学问题总带有事实问题的外表,尽管那原本是概念问题”②。 显然文学形式不是从各种文学作品中抽象、归纳出来的共同点,而且即便你能在一切可能的文学作品中找出某种文学形式的共相,也不能说明文学形式是什么,就像有人找出了人共有的且区别于其他生物的东西是下颚骨的某种结构,但这种结构能说明人之为人吗? 也许有人会说,今天的学界早已不把文学形式作为一个共相概念了,而是作为一种历史范畴,在历史演变过程中,文学形式也衍化出各种各样的形态。其实这并没有走多远,仍然把文学形式当作现成的东西,只不过这个现成的东西本领比较大,可以像孙悟空一样变来变去。归根结底,文学形式还是指向某种具体的东西,然后从外部来考虑这种东西——某种文学形式——出现的条件以及适用的范围。 “文学形式是什么”本来是个语言—概念问题,而形形色色的理论家们却把文学形式视作某种像太阳系那样现成存在在那里的东西,仿佛它是宇宙中的一种存在物,仿佛我们是在研究这种存在物,掌握它的本质、属性、结构和变化规律,或者描述其衍化轨迹等等,并力求获得关于这一存在物的终极真理或者无限接近终极的真理。 显然文学形式并不指向某种存在物。文学形式是一个语言—概念,我们谈论文学作品时经常使用的概念,甚至是几乎不可避免要用到的概念。重要的不是给出文学形式的定义,而是分析文学形式的概念结构。如果一定要对文学形式有一个比较具体的想象,我会说文学形式散落在每首诗、每篇小说、每部剧本……用一个比喻来说,文学形式是每部文学作品的面相,但绝不是面具那样可以脱卸的物件;文学形式是和作品长在一起的,血肉相连,无法切割。而且这些面相之间没有共同点,却有着远远近近、盘根错节的相似处,由此构成一个家族。借用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概念③,文学形式就是一个家族相似概念。 维特根斯坦提出家族相似概念,认为汇集在一个概念之下的现象不一定有共同点或曰共相,这给出一条非常有意义的概念考察思路。概念有各种各样的形式,有具有共同特点的共相概念,有没有共同点只有相似处的家族相似概念;有跑步、吃饭等日常语言概念,还有理念、超验、能指等专门论理的形式概念。当然还有这之外的种种其他概念形式。维特根斯坦考察“Spiel”(游戏、玩)概念时,指出家族相似概念的三个特点。第一,汇集在一个概念下的各种现象没有共同点,只有或粗略或精微的各种相似。维特根斯坦让我们看到,种种游戏并没有一种共同的特征,而是形成了一个家族,这个家族的成员具有某些家族相似之处。“一个家族的有些成员有一样的鼻子,另一些有一样的眉毛,还有一些有一样的步态;这些相似之处重叠交叉。”④ 与此相似,一个概念之下的各种现象A、B、C、D并不具有共同性质,而是A相似于B,B相似于C,C相似于D,等等,如此下去构成一个概念家族。第二,家族相似概念有典型用法和边缘用法。“有人对我说,‘教这些孩子玩一种游戏’。我教他们掷骰子赌博,那人就说:‘我指的不是这种游戏。’他给我下命令的时候,一定事先排除了掷骰子的游戏吗?”⑤ 显然,打牌游戏、下棋游戏、球类游戏是游戏概念的典型用法,而掷骰子虽说也可以算是一种游戏,但这是游戏概念的边缘用法。第三,家族相似概念的边界具有开放性。维特根斯坦在谈到“数”这个家族相似概念时说:“我们延展数的概念,就像我们纺线时把纤维同纤维拧在一起。”⑥ 数这个概念的边界,不仅在于现有各种数的定义,还在于未来有没有新发现的数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