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1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51(2021)04-0076-07 DOI:10.16216/j.cnki.lsxbwk.202104076 一、文学与哲学的交互性 “哲学”的英文是“Philosophy”、希腊文是“
”。“哲学”这一称谓最早由日本学者西周翻译而来,后通行于中国。在中国古代,文学与哲学没有严格的逻辑界限,直至近代受西学影响才始有区分。在文明的轴心时代,古希腊柏拉图提出诗与哲学之争的命题,初步界定了二者的界限。在本体论意义上,文学与哲学是同源性的符号化存在,都是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意识形态,或者说二者都呈现“互文性”(intertextuality)和具有“能指”(signifier)与“所指”(signified)之间的语言游戏特征;二者另一个共在特性是,均蕴含一定的悲剧意识和幽默感,并且能够将人生的知识与智慧、理性与情感等实行融合。有学者认为:“哲学语言的终点往往就是诗的起点。每一篇哲学论文按其本质都应该是一首散文哲理诗,每一本哲学著作都应该是一部哲理诗集。”[1]显然强调了文学与哲学的交互性,在存在本质的同一性上阐释二者的精神价值和美学意义。美国学者罗森认为:“哲学与诗的争纷,是哲学与诗的根本统一派生的结果。当我们企图确认或者描述统一的原则本身时,冲突就产生了;这一企图总是导致诗的获胜。发生在派生层面的胜利,被视为根本性的了;用稍稍不同的概念来表达,哲学与诗的争纷,是技术或方法论层面的;当技艺在哲学中试图占主导地位,或者哲学将自身转化为诗的时候,这个冲突就产生。所以,这个争纷是似是而非的,而不仅仅是派生性的,因为没有真正的争纷已经是明显的事实。争纷本身就是诗的胜利。”[2]33-34显然作者对文学存在着价值偏袒。 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认为:“哲学与文学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斗争”“文学一方面从哲学和科学中汲取营养,另一方面又与之保持距离,并一口气轻轻吹散抽象的理论和现实表面的具体。”[3]韦勒克、沃伦在《文学理论》中认为:“文学可以看作思想史和哲学史的一种记录,因为文学史与人类的理智史是平行的,并反映了理智史。不论是清晰的陈述,还是间接的隐喻,都往往表明一个诗人忠于某种哲学,或者表明他对某种著名哲学有直接的认识,至少说明他了解该哲学的一般观点。”[4]这一观点在赞赏和肯定哲学对文学的决定性影响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文学对哲学的影响。显然这是单向度的哲学决定论观念和哲学对文学的统领性思维。我们传统的美学观亦如是:“哲学是一切学问的根本,也是诗学的根本,彼此休戚相关,兴衰与共。哲学的进步,会带来诗学的提高。哲学的贫困,难免带来诗学衰微。”[5]这一流行看法的局限性在于将文学附庸于哲学的思想羽翼下而忽视了文学之于哲学的想象力和方法论的启迪。当然也有学者认为:“文学家都受到哲学家单一的影响,甚至以反映了时代哲学的光辉为大作家的标准,就可能陷入谬误。文学家的心灵以其感觉的敏锐性、生动性和丰富性而著称,这一点是哲学家所不能比的。”[6]尤其是文学家的卓绝奇异的想象力和虚构才能更为哲学家望尘莫及,而这些则给予某些哲学家以思维的启迪与方法的创新。罗森认为:“诗人和哲人以他们通常的身份为什么是美好生活的争辩,但他们争论的不是永恒的问题,而是可以使永恒得以接近的人造物。诗与哲学一样,如果二者分离,就有用部分代替全体的危险,或者说有用影像代替原本的危险。柏拉图的对话暗示,争纷没有、也不可能解决。相反,如果用黑格尔的概念,争纷消失在创造的话语中,结果诗不像诗、哲学不像哲学,而是哲学的诗。哲学没有诗,正像诗没有哲学一样,是不适宜的,或无法衡量的。在最终的分析中,哲学与诗并没有争纷。但最终的分析不是最初的分析。”[2]33-34他强调了二者的逻辑关联和复杂性以及对裁定这一问题所采取的悬置与存疑的态度。当然,这些疑虑不妨碍我们区分二者的差异性:文学呈现主体与客观存在之间的审美关系;哲学呈现主体与现实世界之间的理论关系。 康德哲学人类学的核心命题之一“人是目的”也构成了文学与哲学之关系的理论基石。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说:“理性的存在者则被叫着‘人’,因为,他们的本性就指出,他们自己本身就是目的,也就是说,是不可能仅仅被当作手段使用的某种东西。”[7]因此,在这一理论意义上,文学与哲学均是“人学”,二者都以“人”为目的与为轴心、为对象与为结果。文学与哲学的共同人类学基础在于:其一,二者都关切人的存在意义与价值,描述人类的历史过程和追问人类的历史之谜;其二,二者均寻求对人类自我的提问与解答、追问与思考人类社会的悲剧原因、发展动力与未来命运;其三,二者均寻求人类精神的安宁与幸福、自由与和谐、快乐与美感等目标,探究人类精神的无限可能性和创造活力;其四,二者均追求确立人类的伦理原则和道德基础,保证人类社会的发展奠定在人道主义和审美主义两个重要基础之上;其五,二者均关心人类的本能与欲望、生存与毁灭、认识与实践、理性与情感、创造与审美等基本要素。综上所述,“人是目的”这一康德的哲学人类学命题构成文学与哲学关系研究之学术依据,也是这一论题的逻辑起点。 以下,我们从哲学的存在本性和不同类别进一步阐释文学与哲学的关系。 首先,文学与哲学二者的关系一方面需要从哲学的存在本性得以阐释,从哲学的本体论、存在论、目的论、认识论、价值论、审美论等视角获得二者关系的澄明。在本体论意义上,我们阐释二者皆是“能指”与“所指”的语言游戏;在存在论意义上,二者皆关切与追问人的存在意义;在目的论意义上,二者均以“人是目的”作为共同命题;在认识论上,二者都涉及主体的认识及其可能的问题;在价值论意义上,二者都探究主体的价值存在及其实现的问题;在审美论意义上,二者都思考主体的审美活动及其如何可能。另一方面,从哲学的不同类别,诸如从纯粹哲学、自然哲学、价值哲学、伦理哲学、历史哲学、人生哲学、宗教哲学等方面我们展开对二者关系的说明。从纯粹哲学视角,理解二者均醉心于对主体精神活动的描述,探索认识能力及其如何可能;从自然哲学视角,阐述二者均关注主体与自然的辩证联系,运思与表现人与自然的融合问题;从价值哲学视角,诠释二者均以主体价值为存在核心、眷注生命的多重价值与意义;从伦理哲学视角,辨析二者均寻找人类的共时性伦理原则和确立主体的历时性伦理责任;从人生哲学视角,发现二者均以生命活动为中心,追问人生的意义与价值;从宗教哲学视角,理解二者均关心主体的信仰及其如何守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