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中的主体论范畴

作 者:

作者简介:
汪涌豪(1962-),男,浙江镇海人,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研究,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魏晋时,创作主体的才性问题普遍受人关注,但凝结为以“才”为核心的范畴集群是在唐以后。唐人的“尽才”思想以及圣人、风俗、天地“养才”的观点,对后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宋以后,因道与文的分途发展,文人的自尚宗趣与自觉独立,使得“才”的讨论脱开了政教束缚,走向更精细的境地。基于“才”的酝酿、发扬与呈现竭尽幽微与特殊,时人将兴趣更放在难以究诘的“天地养才”上,由此演成传统文论中主体理论与主体论范畴的极大丰富与发展。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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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359(2010)04-0161-05

      魏晋时,因主体意识的自觉与品鉴风气的推动,才性问题开始受到普遍关注。与此相伴随,“才”范畴的使用频率也变得越来越高,乃至成为一个时代最重要的关键词。时人在讲论过程中好突出人气质才性的特异性,并不惮辞费地热衷作具体形象的分疏,造成了“才情”、“才藻”、“才辨”和“英才”、“俊才”、“清才”、“奇才”等一系列后续名言的产生。当这种品鉴习惯与讲论用语进入文学批评,并与时人的文学认知相贯通时,一种主体禀赋与创作能力的讨论就获得了难得的展开际遇。由曹丕《典论·论文》提出“文以气为主”,到刘勰《文心雕龙》对“人之禀才”及“酌理以富才”的讨论,还有钟嵘《诗品》多以“才”论人,并提出“虽谢天才,且表学问,亦一理也”,它们使得文学批评中主体理论得到很大的丰富。而落实到批评范畴的运用与探索,则是“才”这个范畴终得与“气”、“性”与“情”等相配合,成为传统文论中探讨主体问题的最基本名言。此为历来论者所熟知。

      不过,要说在更广大的人群、更普遍范围内,对“才”范畴及其相关问题作出丰富讨论,然后以此为中心,孳乳和牵衍出一系列后序名言,并使之最终凝练成一意义连带的范畴集群,还是唐以后的事情。唐人对前朝“先德行而后文才”这类陈义太高,既无视历代人创作成就,又脱离士人当下趣味的做法并不认同。他们大抵乐以一己之才搏万世高名,故承魏晋以来论者的讲论,在各种场合、不同的语境中,多有张大士人才性的表达,由此建立起以“才”为中心范畴,涵盖创作动力、能力、思维结构和才性养成等多方面内容的主体论构架。在“才”可以兴国安邦的大判断下,他们突出强调“才”为天赋异禀,是文人区别于其他社会人群的重要标志,如白居易《故京兆元少尹文集序》就说:“天地间有粹灵气焉,万类皆得之,而人居多。就人中文人得之又居多。”进而认定文学之才是衡量人终身成就的重要标准。只要看其时许多祝颂追念的碑刻墓志如何经心于对事主文学才能的表曝,有些言辞更竭尽夸张谀颂之能事,以至不管其人是儒雅文士还是赳赳武夫,就可明白此观念之深入人心。受此趣味带动,然后以“尽才”为创作动力①,或侍从游宴,应教应令,小不幸而身处厄穷,大不幸而际危乱之世,以淬炼得句稳诗工为务,成为其人追求的目标。而对有些文人来说,如此“尽才”还是其张扬个性,超越世俗限制、傲视千古文坛的条件。

      至于由“才”之发露而及蕴蓄,所提出的“养才”理论,如柳冕《答杨中丞论文书》之谓“天地养才而万物生焉,圣人养才而文章生焉,风俗养才而志气生焉”,能分疏天地、圣人与风俗三者“养才”的不同,更使得这个主体论范畴的意义边际得到很大的开拓。由于“才”禀自天,“天地养才”非人力可为,故时人对圣人和风俗养才两端投入更多重视。前者指以圣人的思想德行滋润后世作育才人,因天生异禀者虽占得天机,并不能保证不流于俗野,欲成其风雅,须赖圣人思想熏染。特别是当作为结撰文字的一种能力,“才”已然备受士人尊崇,故指出其终究与教化大道有间,进而须依循圣人,就显得尤为重要。后者指社会习俗风气对人才性的浚发与培养。才性的变因很大程度来自时代的浸染,所谓“人皆含灵,唯其诱致”,所以此一义也多为时人所重视,如陆贽《论朝官阙员及刺史等改转伦序状》以为,“人之才性与时升降,好之则至,奖之则崇,抑之则衰,斥之则绝,此人才消长之所由也”。

      再具体到“才”范畴在创作展开过程中的体现与贯彻,则如梁肃《毘陵集后序》所讲,“文之高下”端“视才之厚薄”。“才”有狭义、广义之分,前者属“不可力强而致”的天资,如在很多人眼里,“逸才”就几乎是文学天才的代名词;后者囊括作者应具备的一切条件,包括“情”、“学”、“识”、“力”,等等,由此构成主体能力结构的基本构架。又,针对主体创作能力结构的完备程度,他们还详分“才”的等级,如方干《越中逢孙百篇》称“上才”者“日日成篇字字金”,因这种“才”学识兼备,又可称“全才”、“通才”,“中才”者学不能兼通,识不能旷俗,能力有所欠缺,整体水平就不免有些平庸。此外,对“才”所关涉的主体思维结构,包括灵感与想象问题,时人也间有论述。如姚合《喜览泾州卢侍御诗卷》就指出,有时一个人作诗“丽格出清冥”,“自是天才健,非关笔砚灵”,实际是揭示了灵感的获得源于天才发动后的生花妙笔,而非神灵凭附的道理。皮日休《霍山赋序》称欲穷极想象为霍山写状,然“怯然搏敌,躁然械囚,纷然棼丝,怳然堕空,浩然涉溟,幽然久疹”,由此“知才智之劣,如耄而加疾,将杖而奔者”,则道出“才”之与想象展开的决定作用。

      其他还讨论了“才”的偏至问题,以为通才者寡,而文各有体,故人应各以所长,避其所短。“才”是主体构思的前提条件,其多少与精疏直接影响构思的完成与意蕴的表达,所谓其道末者其文杂,其才浅者其意烦。“才”大则意阔,“才”巧则意精,“才”小则意绥,恃“才”则意肆,理“才”则意明。而文字表达则是其才能发挥的最终结果,才思阔大者作品自然意境宏大,表现力也强。反之,如刘知几《史通·叙事》所谓“若才乏隽颖,思多昏滞”,就“费词既甚,叙事缠周”。还有,有鉴于“才”的发扬反映了主体生命活力与思维运动的个性,论者还进而对其之与作品之“势”的关系作了探讨。如皎然《诗式》“明势”,称赏大才高手之作的“气胜势飞”,而乏才者每多模仿剽窃,其中“偷语最为钝贼”,是为“弱手芜才”,次为“偷意”,至若“才巧意精”,能偷“势”而不为人知才佳。当然,因究非自创,与一己心志隔了一重公案,终落在第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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