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史观视野下的我国外国教育史学科建设断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保星(1968-),男,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外国教育史。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上海 200062

原文出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内容提要:

作为一个在当代世界历史研究领域已经产生重大影响的史学理论流派,全球史观反对历史编纂与叙述中的“欧洲中心论”,主张以“全球普适的历史话语系统”书写人类历史;反对线性的历史发展观与文化、文明之间的单向交流,主张探索不同文化与文明之间的“横向联系”,注重解析不同文化与文明之间影响的形式与交流的内容;反对单纯地以“民族国家”作为历史叙事单位,主张以“全球”作为历史研究单位。援引全球史观的理论主旨,并结合我国外国教育史学科发展的现实,我国外国教育史学科的未来发展需要在三个方面进行尝试,即超越“欧洲中心论”,彰显不同地域与民族国家教育史的具体价值;强化全球意识,加强教育交流史研究;更新外国教育史学科叙事单位,展示教育史自身发展逻辑。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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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5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13X(2011)01-0011-07

      自20世纪后半期出现于美国以来,全球史(A Global History)经历了一门课程、一个学科和一个史学流派的演变。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全球史观在历史研究领域正在发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梳理全球史观的理论要旨,将其运用到当前我国外国教育史学科体系的诠释与建构的实践之中,强化教育交流研究,超越欧洲中心论,更新外国教育史叙事单位,可能是有助于我国外国教育史学科超越目前困境、实现“突围”的有益之议。

      一

      史学界一般将英国史学家巴勒克拉夫(Geoffery Barraclough,1908-1984年)视为全球史观的开创者。1955年,巴勒克拉夫在其论文集《处于变动世界中的史学》中首度提出“全球史观”,并在此后出版的《当代史导论》(1967年)、《当代史学主要趋势》(1978年)以及《泰晤士世界历史地图集》(主编,1978年)等一系列著作中对“全球史观”作了进一步阐释。巴勒克拉夫认为,基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人类世界所发生的重大变化①,20世纪的历史已经成为真正的全球史,历史研究需要实现真正的转向以适应人类历史的新变革,需要重新研究欧洲和整个世界的历史以反映人类历史的新变化。巴勒克拉夫强调:“认识到需要建立全球的历史观——即超越民族和地区的界限,理解整个世界的历史观——是当前的主要特征之一。”[1](P193)主张历史研究者要将视线投射到所有的地区和时代,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去克服民族和种族的局限性,以公正无私地评价各个时代和世界各地区一切民族的建树。基于对世界各个民族和文明在世界历史发展中具有同等价值和同等地位的认识,巴勒克拉夫反对在历史研究中将任何民族和文明的经历当做无意义的东西加以排斥。

      1963年,美国史学家威廉·麦克尼尔(W.H.McNeill)撰写出版《西方的兴起》,将世界历史发展的动力归结于各文化、文明之间的交流与作用,世界历史整体展示为一幅欧美文化与文明向世界其他地区传播与扩散的历史,将“西方的兴起”理解为人类漫长文明进程中的一个时段性历史现象。这一现象不能解释此前人类历史的全部现象,更不能成为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适性模式[2]。

      20世纪70年代,在运用全球史观编纂人类历史的实践中,美国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L.S.Stavrianos,1913-2004年)撰写出版两卷本《全球通史》(1970年和1971年),被誉为“全球史观”的代表作,“是迄今为止全球史观最有影响力的作品”[3](P17)。在这部历史巨著中,斯塔夫里阿诺斯将人类历史演进分成两个阶段:1500年之前诸孤立地区的世界和1500年后西方兴起并占优势地位的世界。斯塔夫里阿诺斯认为,世界历史所关注的对象非一城一邦,而是全球;考查的是全人类的历史,而不是西方人或非西方人。因而,要按照全球史观考察世界历史,“就如一位栖身月球的观察者从整体上对我们所在的球体进行观察时形成的观点,因而,与居住在伦敦或巴黎、北京或新德里的观察者的观点判然不同”[4](P54)。

      麦克尼尔和斯塔夫里阿诺斯运用全球史观开展世界史写作的尝试得到巴勒克拉夫的积极评价。“近年来运用全球范围和视角重新进行世界史写作的尝试中,最有推动作用的那些著作是由历史学家个人单独完成的,其中恐怕要以L.S.斯塔夫里阿诺斯和W.H.麦克尼尔的著作最为著名”[1](P196)。

      2005年,在德国召开的“欧洲全球史学大会”倡导用“全球史观”对世界历史体系实施改造。美国近70%的公立大学开设全球史课程,加拿大超过半数的研究型大学面向研究生开设“全球史导论”。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的中文版出版为标志,全球史理论引入我国。2005年,《史学理论研究》和《学术研究》同在第1期编发“全球史观”讨论笔谈。同年10月,首都师范大学召开“全球史国际教学国际研讨会”。2008年,刘新成教授主编的专业刊物《全球史评论》出版,为对全球史兴趣日增的学者的学术交流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学术平台。

      作为一个史学流派,全球史“强调把整个世界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的统一体,从全球的角度而不是从某一国家或地区的角度来考察世界各地区人类文明的产生和发展,把研究重点放在对人类历史进程有重大影响的诸历史运动、诸历史事件利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上”[5](P28)。主张或接受全球史观的研究者在几十年的历史研究与叙述实践中,不仅以鲜明的全球史视角编纂书写人类世界历史,而且还在下述几个方面形成自己的理论主旨。

      其一,全球史观反对历史编纂与叙述中的“欧洲中心论”,主张以“全球普适的历史话语系统”书写人类历史。

      “欧洲中心论”的形成以新航路开辟为宏观历史背景,随着欧洲人视野的扩大,他们依据自身的文明标准判定非欧洲地区的人类及其文化,民族优越感和文明中心意识油然生成。在历史学以及历史哲学领域,以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年)和兰克(Leopold von Ranke,1795-1886年)为代表的史学家和哲学家将世界历史理解为“以欧洲为中心的历史”。在《历史哲学》中,黑格尔将人类世界分为“新世界”和“旧世界”,前者是指新航路开辟之后发现的美洲和大洋洲,至被发现为止,只是作为旧世界的回声而已;后者是指欧亚非三洲,归属于世界历史的范畴。黑格尔把世界历史划分为东方、希腊、罗马、日耳曼四个发展阶段,世界历史演进的时空范围主要局限于欧洲。非欧洲地区的北非和近东也只是在与欧洲文明相联系的意义上,才得以进入世界历史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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