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政治研究中的发展主义路径

作 者:
曾毅 

作者简介:
曾毅,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内容提要: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曾经盛行发展主义的乐观方程式即经济发展带来民主,政治社会学家李普塞特系统地分析了发达地区和拉美地区经济指标与民主政治的关系,而比较政治研究的带头人阿尔蒙德则将发展主义研究范式化,提出了主宰美国比较政治学20年之久的结构—功能主义。亨廷顿的政治衰败说则给发展主义致命一击。但是,民主化的“第三波”使得发展主义复兴,但是新发展主义已经是一个综合性理论了。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7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D7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1)01-0018-08

      “发展主义”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曾经盛极一时,是西方比较政治学绕不过的主流范式。威亚尔达认为,比较政治学自20世纪二三十年代兴起,到70年代,主要由法制形式主义(旧制度主义)和发展主义先后支配,各领风骚数十年。发展主义被界定为这样一种研究途径:伴随着一群新的后殖民国家登上世界舞台,比较政治学开始关注发展中国家,并努力创造出一种模式来帮助我们理解它们的政治演化,这种途径与模式被称为发展主义。[1]

      虽然发展主义的兴起与籍新兴发展中国家有关,但对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研究、国别政治研究,并不纳入本文的视野。这就涉及到一对重要概念的区分——即作为研究对象的“政治发展”和作为研究范式的“发展主义”。政治发展研究,所涵盖的范围非常大,几乎包含了一个政治共同体(尤其是后发国家)的全部政治现象。“发展主义”不同于政治发展研究,特指比较政治学中盛行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研究范式,这种范式强调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的紧密联系,强调西方发展路径的示范作用。这一主流范式于七八十年代衰落了,因“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在90年代又重新回归。

      本研究拟从方法论的角度,关注从发展主义到新发展主义的知识脉络。新发展主义作为一种新兴的比较政治学方法论的专门研究,在国内外都非常有限。在西方,虽然有敏锐的学者注意到它的复兴,但是深入的研究尚属缺乏;在中国,更是一派各说纷纭的景象。由于比较政治学在中国引介得比较晚,此领域尚未成熟。不要说新发展主义,就是经典发展主义的方法论介绍也屈指可数。并且,我们对于发展主义的了解有两个盲点:在一个方向,中国学者对于阿尔蒙德、李普塞特等经典发展主义学者的观点如数家珍,但是缺乏在一个方法论脉络下理解他们的关怀和对话,对这些政治学者的著作只是“点对点”的分别理解,比如,对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主义在发展主义的脉络里处于什么样的位置,我国学术界探讨鲜见;在另一个方向,尽管我们翻译引介了威亚尔达等学者的系列著作,也对发展主义作出了脉络梳理,但是由于其概论性质,尚未进行更详细的文献深描和详细论述。这对于中国学者认知、了解发展主义造成了知识上的瓶颈。至于作为学术新进展的新发展主义,中国学者的关注更是有限。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试图以代表人物的研究为线索,建构起发展主义方法论上的知识谱系,介绍新发展主义的知识背景(在方法论层面上与谁对话、对谁进行了继承和改进);新发展主义的核心命题;新发展主义的贡献和不足(与经典发展主义相比有什么变化、有哪些理论空间),等等。本文的研究对象虽然是新发展主义,但由于新发展主义与经典发展主义之间的密切关联,对于发展主义的回顾,同样也试图为国内的比较政治学方法论研究提供知识增量。

      一、发展主义的经典命题:发展带来民主

      发展主义的序幕是由经济学家拉开的。战后美国的战略家和外交政策关注的是如何在新兴国家推动发展,降低苏联模式的吸引力。在这一背景下,学者们的研究也带有很强的战略意义。而“发展”概念,从最普遍的意义上讲,首要是“经济发展”,这就将课题摆在了经济学家的面前。以学者和总统顾问华·惠·罗斯托(Walt W.Rostow)为例,在他的代表作《经济发展阶段:非共产党宣言》中,他认为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将通过若干发展阶段,从欠发达到起飞,到走向成熟,到现代性。所有国家都要经历上述各阶段,是跳不过的,是普世性的。这一过程的最后结局必然是自由、民主的。[2]总而言之,打头阵的经济学发展主义强调一个简单而普世的道理:经济发展要以西方发达国家为终极样本,经济发展会自然带来政治发展。

      发展研究很快吸引了社会学家的眼球。在政治社会学界,作为发展主义的标签性人物,李普塞特的观点具有深远的影响力。他认为政治社会学的首要任务之一是分析促进民主的社会条件。社会条件包括“经济发展”和“合法性”两个最重要的因素。李普塞特的命题是:经济发展带来民主,这也构成了经典发展主义的共识。

      李普塞特认为,从亚里士多德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只有在富裕社会,即生活在现实贫困线下的公民相对较少的社会,才能出现这样一种局面:大批民众理智地参与政治,培养必要的自我约束,以避免盲从和不负责任煽动的呼吁。一个分化成大多数贫困民众和少数显贵的社会,要么导致寡头统治,要么导致暴政(以民众为基础的独裁统治)。为了验证这个假设,李普塞特使用了各种经济发展指数——财富、工业化、城市化和教育,对盎格鲁—撒克逊世界、欧洲和拉美已经被分类为有不同程度民主的国家,计算了各种指数的平均值。

      首先,李普塞特对欧洲国家、英语系国家和拉丁美洲国家进行了稳定的民主与不稳固民主/独裁的分类。其次,李普塞特以系列指标来量化处理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民主程度之间的关联。

      李普塞特的指标包括:财富指数、工业化指数、城市化指数和教育指数。每个指数下面又具体有测量的指标。比如,财富指数就量化为人均国民收入、平均多少人拥有一辆汽车、几千人拥有一名医生,和每千人拥有的收音机、电话和报刊书籍。毋庸赘列,所有这些林林总总的数据反映的趋势和规律是一致的,即比较民主的国家,在财富、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上都比较高。

      至于教育指数,情况要稍微复杂一些。李普塞特意识到,德国和法国属于欧洲教育最好的行列,但仅靠国民教育水准本身,并没有使它们的民主得到稳定。因此李普塞特进行了比较具体的分析,他认为教育多半可以开阔人的视野,使他能理解宽容准则的必要性,阻止他皈依极端主义学说,提高他在选举时作出合理选择的能力。舆论机构向不同国家的民众提问,问他们对于反对派的看法、对少数民族或种族的态度、对多党制与一党制的感受,结果证明,一个人教育水平越高,他越可能相信民主的价值和支持民主的实践。他的结论是,教育既比收入重要,也比职业重要。他同时引用丹尼尔·勒纳(Daniel Lerner)的研究,进一步证明了自己的观点:“经济发展的各方面——工业化、城市化、财富和教育——的关系是如此之密切,以致构成了一种与民主有政治关联的主要因素。”[3]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