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意识形态的美国政治学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飞岸,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 100732)

原文出处:
政治学研究

内容提要:

美国政治学是“科学”还是“意识形态”,判断这一问题不能简单地根据其采用的研究方法是否科学加以证明,而必须考察其研究议题和研究目的本身是否像其标榜的那样“价值无涉”。大量实证材料和历史事实都证明美国政治学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倾向,认识到这一点,对于反思深受美国政治学影响的中国政治学研究至关重要。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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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中国道路”在世界影响力的增强,中国政治学研究本土化的呼声日渐高涨。然而,意识到中国政治学本土化的必要性和实现政治学的中国化是两个问题。在现阶段,政治学的中国化仅仅做到了少部分研究问题的本土化,大部分研究问题仍然是受西方、特别是美国政治学研究热点的影响而提出的,而在研究这些少数的、针对中国本土提出的问题时,我们所使用的概念、基本假设、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仍然是来自美国的。这些来自美国的概念、框架和方法严重地阻碍了我们对中国问题的独立思考能力,导致的结果就是,尽管我们提出的问题是中国的,但解决问题的方案却是美国的。正因为美国政治学对中国政治学这种根深蒂固、源于“学科霸权地位”的影响力,中国政治学研究要实现本土化,必须走出美国政治学所建构的“科学幻象”,而祛除“幻象”的前提,则需要我们透过美国政治学的“科学光环”,看到其内容观点中的“意识形态”动机。

      一、标榜“科学"的美国政治学

      美国政治学是以科学的面貌呈现于公众的面前的。大多数美国政治学家都不愿意承认美国政治学的意识形态性质。在美国政治学研究中,“意识形态”常常作为一种标签式的、带有贬义的术语,通用于对美国敌对立场的描述,尤其用来指代共产主义国家的官方立场。然而,美国政治学真的如其标榜的那样是一门科学,还是像伊多·奥伦(Ido Oren)教授所言:“美国政治学是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其不被承认的支柱和理想就是美国”,美国政治学“以特有的美国观点而书,它附属于它的国家而非民主本身”①。

      所谓意识形态,按照曼海姆(Mannheim Karl)的理解,它的知识根植于特定的社会和历史环境中,它的传播被错误的认为是普世的。对美国有些许了解的人都应该能够意识到,美国是一个意识形态味道相当浓厚的国家,在美国,政治正确是一件不容忽视的大事,除此之外,自由主义无论是作为一种价值理念还是生活方式都得到了从精英到大众的普遍认可。例如,2009年,美国学者约翰·哈尔平(John Halpin)和卡尔·爱葛妮丝(Karl Agne)针对美国的基本价值观发起了一项面向各个阶层的问卷调查,其要求参与调查者每个人选择两个他们认为最重要的美国价值理念,结果,有42%的人选择自由作为美国最重要的价值理念②。任何进行意识形态研究的人都不会否认自由主义本身也是一种意识形态,在这一认知前提下,我们不用作价值判断,仅仅作事实判断,就应该承认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一点我们从历届美国总统的就职演说中就可以感同身受。如果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自由主义是美国的一个隐性特征,那么之后,作为所谓自由世界的引领者,美国这一意识形态特征变得如此醒目,以至于每一任美国总统在各种各样的演说中,都要特意标榜美国是自由的国度,而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是自由永恒的敌人。在这样一个意识形态特征极其鲜明的国家,它的政治学研究能做到“价值无涉”吗?

      正因为如此,“政治科学”的客观性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人们的质疑,人们不相信一个政治科学家在进行问题研究时能摆脱政治立场的影响,正如英国伯明翰大学政治学教授大卫·马什(David March)所言,无论政治科学家承认与否,每一个政治科学家对研究课题的定向都受到其本体论和认识论立场的制约,“这些立场是隐含而不是显露的”,它们“形塑着社会科学家所使用的理论和方法”,“它们像皮肤而不是套衫,不能随研究者的需要而随时穿上或脱下”③。

      然而,美国政治学研究却刻意回避了这一带有争议性的问题,大多数美国政治学家都相信或者标榜自己的研究是“科学”的、“客观”的,因为其专业规范鼓励采用实证主义的定量研究方法。如今在美国每本政治学专业学术期刊上都能看到“田野调查”的字样,项目的赞助者也极力要求政治学家采用这样的方法,因为他们觉得这样能使研究课题看起来很有科学性,更有说服力④。问题的关键在于:一项看起来具有科学性的研究是否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研究,还是其需要并刻意以“科学形式”的“客观包装”去掩盖其背后的“主观动机”。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早就指出,在社会科学的专业研究中,“无可置疑地存在着由强大的利益集团的顽固和自觉的党派偏见所夹带的虚假的价值无涉的倾向性”,“相当数量的内心独立不依的学者”,“也自负地参与制造了那种纯粹虚假的‘价值无涉’的伪装。”⑤ 这些“伪价值无涉”的“物质利益得益者”,“由于这些利益对于政治力量的影响,才有相当优越的晋升机会。”⑥ 马克斯·韦伯本人特别强调社会科学研究价值无涉的重要性,“研究者和描述者应当无条件地把经验事实的规定(包括他所研究的、经验的人的‘有价值取向的’行为,这个行为是他所要加以说明的)与他的实际的价值判断态度,亦即在判断这些事实令人愉快或令人不愉快的意义上的‘鉴定’态度区分开来,因为这是两个根本不同的问题。”⑦ 但这并不意味着韦伯认为只要借用经验研究方法就可以达到“价值无涉”的目的,“价值无涉”只是他对于社会科学研究的理想性要求,并不是对经验性研究做“价值无涉”的“事实判断”。韦伯一方面强调社会科学研究应该做到价值无涉,一方面又承认价值判断不可避免会干扰社会科学讨论,因而,他特别指出,要警惕使用科学方法使价值观合法化的行为。而韦伯的这种担忧正是美国政治学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一种以客观的、价值无涉的、实证的方法表现出来的价值立场。

      二、“科学”背后的“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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