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与历史

——试谈文学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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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光明日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6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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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作为民间文学的一种样式,与作家的个人创作不同,它不仅先于作家文学,还堪称后者生长的土壤。它的构成因素固然很多,但最重要的一点,窃以为是它与历史的关系——这里说的不是史实或史料,而是说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河及作用于我们的历史感和历史性。

      传说多属无名氏之作。艺术上自然天成,且饱涵历史意蕴,探究缘由,即在于它恰恰少有或根本没有那种创作艺术品的意识。它不在意自己作为艺术“纯”还是“不纯”,而是“心之忧矣,我歌且谣”,“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

      我们从“诗经”到“两汉乐府”,再到吴歌西曲,从魏晋志怪、唐传奇到明代话本,再到冯梦龙集成的“三言”,所见莫不如是。这些作品我不敢说它们不属于艺术,或不算是上乘艺术品,只承认它们的确不够“纯净”。

      但文学就这样发生了,并以这种特征或叫做“顽症”沿续至今。

      《诗经》开篇的《关雎》便将人的自由本质作为美,《邶风·新台》就已把违反人性的荒淫视为丑,《大雅·生民》把周民族艰苦创业当作荣当作善,《小雅·黄鸟》把宣王统治剥削压迫看成辱看成恶。它从最初开始就内含了道德伦理及功用的内容。恨则骂个痛快淋漓:“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陈风·墓门》);爱则爱个彻彻底底:“打杀长鸣鸡,弹去乌臼鸟,愿得连冥不复曙,一年都一晓”(《续曲歌》);愁则愁个水天茫茫:“海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西洲曲》)。

      至此,我们没有理由不思考,之如此,是不是表明了文学本质上的无可逆转的规定性呢?

      传说则尤其如是。它所以流传并不断为后人加工改造,就因为它内在的历史原因和审美心理作了它生成的内趋力和特定指向。那里面含有其创作群体共同关注的感兴趣的非艺术的东西。所以这样“传”而不那样“说”,说到底不是艺术之争,而是他们对自己所传承的故事诉诸情感的种种不同的价值判断,是非善恶美丑褒贬,以构成他们心底认可的美的形式。

      孟姜女传说,源于《左传》时代,杞梁随齐庄公攻莒被俘而死,其妻到郊外迎丧一事。如此而已。后来才传说妻投淄水自尽。至东汉方有妻哭倒城墙之说。再至北齐,由于文宣帝天保六年征徭百万修筑长城,苦役和怨声才促生了孟姜女寻夫的完整故事。我们从中可见它与历史的关系是多么的微妙:它既以一定史实为依据和线索,又决不依照史实的原样。所以这样,即由于它是有功利目的的,它决不是什么纯而又纯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与其叫它故事,莫如将它视为浸透了传说者的价值和情感的历史积淀物。

      这种关系正像明代李贽的《童心说》,你若真把它看成一颗纯而又纯的孩提之心便错了。“夫童心者,真心也”,它所表示的却是蔑视正统“六经”“国史”的真诚。李贽这个最“全性保真”崇尚“至文”的思想家,所崇尚的并非是无价值,而是含量最高的价值体。

      不怕赘言,再看最早见于“诗经”的牛郎织女传说、起于魏晋的“白蛇传”传说等等。它们在发生学上的内趋力究竟是些什么呢?不多说那些不言而喻的事,只说人类对美和自由的“必然要求”即是一个最大的功利目的。舍此,便不可能有那段天上地下的绮丽幻想,不可能有什么僧蛇斗法,直至摧毁雷峰塔那样曲折优美的故事。

      东晋干宝所著《搜神记·韩凭妻》,早在春秋时就流传在宋国人口中。这一漫长的传承过程是与那“其雨淫淫,河大水深”的社会现实始终相伴不舍的。康王杀韩凭夺其妻,发现韩妻怀藏韩凭遗书,视之不解其意,随臣便解释道:“其雨淫淫,言愁且思也;河大水深,不得往来也;日出当心,乃心有死志也。”后来韩妻果然坠台自尽。虽然夫妻仍被分葬两冢,但“宿昔之间,便有大梓木生于二冢之端”,难阻它们“根交于下,枝错于上”。

      目睹这种顽强迸发的情感,怎知不是文学千年来执拗着的本质呢?正如李贽所说:“且夫世之真能文者,比其初皆非有意于为文也。”那么有意于何为,便是不用多说的了。其情感中种种价值、理想乃至功利目的,在李贽那里则表述为“其胸中有如许无状可怪之事,其喉间有如许欲吐而不敢吐之物,其口头又时时有许多欲语而莫可所以告语之处,蓄极积久,势不能遏”(《李氏焚书》卷三)。

      当我们基本廓清民间传说的面貌之后,我们再来谈谈作家文学在本质上是怎样的。

      首先,作家文学是文人的创作,有知识、有理性、有深刻独到的审美意识和创作意识的创作。不像民间传说那样“有口皆碑”;其二,它是个人的创作,不受任何人任何作品袭承关系制约的独立的创作。它极少雷同和重复,具有个性化的高度和深刻性;其三,它是生命体验的创作,更宜导致艺术形式美的显现。如曹氏写“红楼”,艺术形式即是他“生命的形式”,即作家自身在人类历史长河的这一段之生存的样式。

      上述三点,或说还有更多的特点和理由,让我们可以说作家文学应是更高一个层次的东西。依照海德格尔的“沉沦说”,它却不易被人云亦云的共性所淹没。

      然而问题在于,时下某些小说和小说理论并非站得这样高,较之民间传说亦未见理应的深度。什么原因呢,窃以为这类小说和理论误解了艺术的“纯”。它们试图以消解泯灭价值观、审美理性、功用目的换取所谓的“本真”和“自我”,或许不啻为原因之一。在这里,我们可以想想民间传说之所以具有生命力能够流传下来的道理,是不是内中的历史积淀是不能忽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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