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当代“人文精神”之内涵

——关于“人文精神”讨论之我见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立元 复旦大学中文系

原文出处:
学习与探索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6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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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文艺理论与思潮新探索

      近两年来,从北到南,一场关于“人文精神”问题的讨论,正在我国知识界、文化界悄然兴起,并逐渐深入,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和兴趣。在讨论中出现了许多不同意见,甚至截然对立的意见。本文拟对讨论中若干分歧意见谈几点管窥之见,也算凑凑热闹。

      一

      目下有一种意见,认为当前倡导“重建”或“高扬”“人文精神”的学者们其实对“何谓人文精神”都没有吃透,对此概念的理解都很混乱,就匆匆忙忙“奢谈”“高扬”之类,实属“戏谈”,毫无意义。这实际上根本否定了“人文精神”的提出和讨论。

      笔者不敢苟同这种意见。

      的确,在这场讨论开始时,一批青年学者并未专门对“人文精神”下定义,甚至在他们的一系列文章、发言中对“人文精神”内涵的理解和阐释也并不见得都很一致,但是,这并不妨碍问题的提出与讨论的展开。

      实际上,许多学术问题的讨论往往并不直接从下定义或界定概念、命题开始。一种新的理论主张、观点的提出,也常常不起于对某个概念范畴的精确框定或阐释。譬如,我国五六十年代有过一场至今还令人怀念的美学大讨论,这场讨论孕育、形成了我国美学的四个主要学派。这场讨论围绕的中心是美的本质问题,按理说应集中争论如何给美下定义。事实却不然,争论的焦点在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当然,这与美的概念的界定密切相关,却并不直接在讨论美的定义。如果先要把“什么是美”讨论清楚了才能谈论美的主观、客观性问题,那这场讨论就根本不会发生。相反,正由于由后一问题切入,才有助于各派逐渐形成自己对美的本质、定义的成熟想法。这个道理我觉得完全适合人文精神问题的讨论。

      大概是遵循孔夫子“必也正名乎”的古训吧!我们一些学者往往喜欢一切先从“正名”、确定概念内涵开始,这当然是一种做学问之道,但未必是唯一之道。岂不知孔老夫子亦未见得事事处处以“正名”为先的,一部《论语》,随处可以找到这样的例证,毋庸多说。即使象有的学者在替“人文精神”的中国传统内涵“寻迹辨踪”时谈到的《淮南子》中“精神训”篇,亦是一适例。该篇论精神,主要论精神对形体的支配、主宰关系,并未首先为精神下定义,何为精、何为神,何为精与神连用之涵义。该篇开始,先讲精神之根源:“是故精神,天之有也;而骨骸者,地之有也。精神入其门,而骨骸反其根”,“夫精神者,所受于天也;而形体者,所禀于地也。”后面才在精神与形体、骨骸的关系中逐步阐明精神之涵义。其实这种讨论“精神”的方式早在《庄子》那里就有了,《庄子》中多次出现“精神”(精与神连用)一词,如《知北游》中“澡雪而精神”,“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也不首先界定“精神”概念,而是先讲神形的源流本末关系。

      现在回到人文精神的讨论。我的意思是,人文精神的倡导者们没有先界定何为“人文精神”,甚至在对人文精神内涵的阐释上不完全一致或者说有点混乱,这并不妨碍提出当前应“高扬人文精神”的口号,更不妨碍围绕此问题展开学术讨论。不应当因为这个原因就从根本上全盘否定这一口号提出的必要性,它的现实意义与价值,更不应当由此而否定这场讨论。

      事实上,这场讨论最初是由一些青年文学理论、批评家发起的,后来才有一批哲学、文化工作者加盟的。开始讨论时根本未涉及“何为人文精神”问题,而是由当代文学的危机的实际出发,推导出作家、文化人、人文知识分子“人文精神的失落”。他们认为,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大潮已卷走了人们创作或阅读纯文学作品的兴趣;就文学创作的实况看,无论是所谓的“纯文学”,如“痞子文学”、“新写实小说”、“先锋实验文学”,还是大众通俗文学,如言情、武侠小说等,都已沦为审美想象力丧失的标志。而由于文学是本世纪中国人精神生活的主要方式之一,因而文学危机所引发出来的人们人文精神失落的危机,从一个侧面证实了当下精神生活的全面萎缩。“重建人文精神”的口号最初就是在这一背景下提出来的。随着讨论的展开,人们早已超越了单纯的文学危机问题,而是关涉到世纪之交整个人文学科的危机问题,整个知识分子所处的人文环境问题,知识分子自身的生存方式、终极关怀和精神追求问题,等等。因而人们对“人文精神”的理解和阐释也更趋多样、丰富,其内涵总体上也变得更加深厚广阔。

      还需要指出的是,人文精神倡导者们虽然大都未及正面、充分、直接地界定“何谓人文精神”,但并不等于他们对人文精神没有自己明确的看法。从已发表的讨论文章与发言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心中其实是有大致统一但具体理解不完全相同的对“人文精神”的界定和阐释的。如果不脱离具体的语境和现实针对性,人们是不难把握其真意的。

      当然,我并不否认讨论中应当逐步弄清“人文精神”的涵义,否则讨论既缺乏坚实的基础和明晰的理论,又缺乏真正的碰撞交锋,就只能停留在浅表层次而难以深入。所以,我觉得,有的学者对倡导者们的这一批评亦包含合理因素在内。当前,讨论进展到了这一步,是该弄清“何谓人文精神”了。

      二

      什么是人文精神?我觉得很难用一两句话下一个定义。因为这个概念无论从时间还是空间、历史还是现实上看,其涵义都是非常复杂的,并且是变动的。

      从时空角度看,历史上中国早就有“人文”与“精神”两个概念,但那“人文”主要是与“天文”相对的,且据有的学者考证,至清代之前未见有“人文”与“精神”连用者。而西方文艺复兴时期作为新兴市民阶级反封建社会思潮的Humanism,我国“五四”前后的学者译为“人文主义”或“人道主义”,至今已约定俗成。此处的“人文”与中国古代“人文”的含义已有很大区别,它主要不是与“天文”相对,而是与基督教神学、神权相对立,“人文主义”主张肯定和注重人自身,尊重人性与人的价值,要求在各个文化领域里把人和人性从宗教神学的禁锢中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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