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媒介与文学批评的边界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国雄,男,中南大学文学院讲师,哲学博士。中南大学文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原文出处:
中州学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0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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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互联网为标志的数字媒介造就了新世纪的文学转型,引发了文学创作、传播、欣赏和批评方式的改变,文艺学边界位移与内涵嬗变在数字媒介时代成为新的理论聚焦点。为了应对新世纪中国文学转型和文艺学的边界位移,文学批评必须确立新的批评边界,从而构建有效的批评标准。

      在数字媒介时代,文学批评要突破既有的思想格局和理论樊篱,将自身内置于数字媒介文化的潮流中,深入迅速变换着的精神境遇中,关注鲜活的数字媒介创作。文学批评确立新边界应着眼于基础学理的建构,而不能过度执着于个案的技术分析。基础学理的有效建构有赖于其本身的批评立场,简单的评判性立场无助于文学批评边界的确定,只有建设性的学术立场才能最大限度地促成基础学理的建构与边界的确定。这种致思理路决定了文学批评的边界位移表现为其对于网络批评的认可,从而在合理的维度内,促使其实现自由性的突显,保持坚定的民间立场。网络批评是数字媒介普及的产物,与传统的文学批评相比,它着力于将网络文学打造成自由的、公共的文学空间,从而突显自身的自由性。

      数字媒介文学最核心的精神本性在于它的自由性,欧阳友权在《网络文学论纲》中认为:“‘自由’是文学与网络的最佳结合部,是艺术与信息科技的黏合剂,网络文学最核心的精神本性就在于它的自由性,网络的自由性为人类艺术审美的自由精神提供了又一个新奇别致的理想家园。”自由的实现需要一个充分拓展的公共空间,对自由性的追求构成了网络文学空间公共性的内在需求。自由意味着从自然控制、他人奴役和自我束缚中的解放;而不是恰恰相反。因此,网络批评自由性的突显不仅使大众得到批评的自由和快乐,而且力推交流与对话成为文学批评的必然存在方式。巴赫金在《文本·对话与人文》中坚持认为:“真理只能在平等的人的生存交往过程中,在他们之间的对话中,才能被揭示出一些来。”网络批评中真知灼见的涌现也同样如此。网络批评应坚持《赛博空间独立宣言》所表现出来的自由性:“我们的身份没有肉体,因此,不像你们,我们不能通过物理的强迫获得秩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治理将在伦理学、启蒙的自我利益和大众利益之中孕育成形。”网络批评的自由性应关注人的价值与尊严,强调人的理性的力量,着力打造充溢人文精神的价值空间。因此,网络批评作为一个自由交流与对话的系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巴赫金“对话”理论中的人文立场和思辨方法,从而使文学批评在边界位移中内蕴生机与活力。

      网络的平等性、兼容性、自由性和虚拟性使它有效地解构了文化的阶级等级和权力话语对文学批评的垄断,为网络批评的民间立场建构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和保障,使网络批评在网络这个“狂欢广场”上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正如网络写手李寻欢在《我的网络文学观》一文中所主张的:“网络文学之于文学的真正意义,就是使文学重回民间。”“如果说新文化运动解决了文学之于民众的‘文字壁垒’问题,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说:网络解决了文学之于民众的‘通道壁垒’问题。”网络文学关注芸芸众生真实的存在状态,经由民间立场满足了大众表现的欲望,从而实现心灵的对话。在网络批评的导引下,网络文学空间呈现出作为人文的、人性的、人道的公共空间的内在潜质,它能给予网络公民以生命自由的存在空间,呈示出对于个体与群体生存多维度的关注。

      但网络文学的自由性与民间立场在某种程度上又导致了其在价值取向上的偏离:价值的非意识形态化与艺术的非承担性。网络文学的人文底色与价值承担,人文精神的有效建构,都有待于文学批评在边界拓展中实现批评标准调整的有效性。因此,文学批评应防止批评主体的迷失与批评功能的弱化,从而建立起正确的伦理取向与审美取向。

      在数字媒介时代中,最容易被文学倚重并成为文学现代性伦理主题的经验的是个体主义的标扬。因此,在网络文学创作中,对个体欲望的表现成为一个焦点。就某种意义而言,个体主义与数字媒介的合流,造成20世纪90年代以后人文精神的缺失,身体日渐成为表现的重心,对思想性欢乐的追求被放逐。怎样在文学作品中处理好感性与理性的冲突,需要文学批评(尤其是网络批评)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个体主义本身的问题仅仅在于,在自身的理论樊篱中不能寻求理论的突破性,只有拓展其理论生成的疆域,从社会关系结构中借助于另一个关于人的规定(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才能得到解决。而这种借助与寻求在数字媒介时代中取决于数字媒介与文学批评的合理谋划,并最终由文学批评指引其合理的伦理取向。这种合理的导引表现在网络批评对于文艺普世主义伦理话语的有效建构。

      文艺普世主义伦理话语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就在于该价值形式对绝对个体主义泛滥的理论匡正功能上。网络文学对于个体主义的突显在于促使它对“自我实现”与个体生命意识的强调,但这不仅强化了个体性单一的精神主体性的偏移,而且进一步将其异化为极度的“内向化”、“心灵化”和“深层自我实现”,并随之将其极度“外向化”、“对象化”,从而制造了一个全面的关于人的个体性的神话,使人与文学的个体性的内涵失去了历史和现实的客观依据。个体主义所表现出的个性意识的强化与在单一的精神主体方向的偏移带来的个体性畸变和新的迷失,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在现代性的语境中如何进行我们的伦理诉求。陈传才在《20世纪后二十年文学思潮》一书中就如何建立正确的伦理诉求提供了具有启发性的思路:“个体的觉醒和强化完全可以而且应该有另一种导向,这就是导向对自身的现实生存状况和生存环境,即时代社会关系的自觉关注,导向对包含自身在内的现实解放和自由发展的自觉追求。这种导向可以使主体性愈来愈超越自我升华到一种崇高宽广的境界。”从目前的网络文学阅读现状与文学接受对象来看,文学批评应该侧重于告诉人们不能做什么,而不是那种高要求的应该做什么,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下的文艺不应该对人们作出道德自律的承诺。在这种背景下,文学批评应更好地精心培育普世伦理,从而为修正个体伦理作出相应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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