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孔子及其儒家美学的文质观,学界习惯于以现代美学思维(如内容与形式、内在性情与外在修饰的二元框架)解说之,这固然道出了儒家美学的某些重要方面,但也遮蔽了它的一些真实内涵和精神要义。本文从周代礼制的“文”化态势入手,揭示儒家美学文质观的思想文化之源;从儒道对照的角度,阐述持从周、宗周立场的儒家和批判周代礼乐文化的道家文质观的重大差异,以期对儒家美学这一重要内容提供一个新的思考和解释。 一、从“郁郁乎文哉”到“周之弊以文胜” 文与质是中国古代文论中一对常见的范畴。究其最初的含义,“文”是指形式、现象,“质”是指内容、本质。再延伸,就是本然与修饰的关系,以至于在风格上表示华美、艳丽与朴素、典雅的区分①。 然而,我们在这里感兴趣的是,“文”作为西周文化制度通向艺术、审美的联结点这一特点。“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论语·述而》),“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儒家创始人孔子对西周礼乐隆盛的文化可谓梦牵魂绕了!要真正理解孔子及其儒家美学的文质观,就必须首先从孔子所梦牵魂绕的周代礼制入手。在周代,“礼”渗透到上层文明社会的各个方面。据《礼记·中庸》,当时“礼仪三千,威仪三千”。礼在周代乃至后来一直被视为“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左传·隐公十一年》)的天纲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礼记·哀公问》曾记载孔子言论:“丘闻之,民之所由生礼为大,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昏姻疏数之交也。”所以礼就是要把已分化了的不同等级差异合理化、制度化、仪式化,以做到“贵贱有等”(《荀子·礼论》)、“长幼有序”(《孟子·滕文公上》)、“男女有别”(《礼记·大传》)、“贫富轻重皆有称”(《荀子·礼论》)。礼是以“一套象征意义的行为及程序结构来规范、调整个人与他人、宗族、群体的关系,并由此使得交往关系‘文’化,和社会生活高度仪式化”②。从这个意义上,礼一方面是对社群中的人的行为的规范,另一方面则是对人脱离动物性、粗鄙状态的“文”化、雅化、高尚化的努力。因为西周的文化制作,使人“文”化,从本质上来说是对人的雕琢,日本美学家今道友信就把礼的这一方面功能概括为“一种优雅和模范行动的体系”与“举止文雅的艺术”③。用今天的术语,可以说周代礼制所体现的是一种社会生活的美学,它追求的是一种合乎社群价值的理性、适宜、和谐、(言行)规范、(举止)高雅的状态和境界。礼的“文”化,使它通于艺术,通于美学,使它成为一种积淀了丰厚的社会价值内涵的感性形式。辜鸿铭认为英译《礼记》,书名不取“Rite”而用“Art”,是深有用心的。 周尚文,刘勰在《文心雕龙·征圣》中就列举了“先王”时代“政化贵文”、“事迹贵文”、“修身贵文”。从广义上讲,一切制度、器物、人的修养,都是“文”。司马光说:“古之所谓文者,乃所谓礼乐之文,升降进退之容,弦歌雅颂之声。”④“礼自外作,故文。”(《礼记·乐记》)“礼有以文为贵者:天子龙衮,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纁裳。”(《礼记·礼器》)“文之以礼乐”(《论语·宪问》),西周文化中最为重要的礼乐制度正是“文”的核心内容。《国语·鲁语下》云:“夫服,心之文也。如龟焉,灼其中,必文于外。”如果说“其中”是内质的话,那么表现出来的可见、可闻、可感的东西就是“文”了。《礼记·乐记》更认为:“屈伸、俯仰、缀兆、舒疾,乐之文也。”“升降、上下、周还、裼袭,礼之文也。”“乐之文”、“礼之文”是礼和乐的表现形式,指人的表情、动作、服饰、语言、声调等,它们是社群中人们诚敬思想的外在表现形式。本来,文与质、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然而,“质”是无形的,只有“文”才具体可感,并能示人以遵循、学习的准依。因此,在西周文化以及儒家思想中,一方面高度重视人的内在诚敬等真实的伦理亲情,并由此得出文附于质、内容决定形式的结论;另一方面又大量生产出可供社群共同遵循的形式条文,从而更凸显“文”的重要性来,甚至于出现了如后人所说的“周之弊在文胜”(钱大昕《老子新解·序》)的现象。《礼记·表记》载孔子言夏、商、周三代文化之不同,就触及了这一点。其言: 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亲而不尊。其民之敝,蠢而愚,乔而野,朴而不文。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其民之敝,荡而不静,胜而无耻。 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惭,贼而蔽。 这里尽管对夏、商、周三代文化的概括不一定完全正确,但谈到的三代文与质的特点及其流弊,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夏人由于处于文明之初,保持了人类自然状态的许多东西,正如清人孙希旦所解释的那样,“上之文网疏,则下之机智少”。因此他们“骄倨而鄙野,朴陋而无文”。周代是中国已进入成熟的文明时期。“追逐其章,金玉其相。勉勉我王,纲纪四方。”(《诗·大雅·棫朴》,朱熹《诗集传》:“追,雕也”,“相,质也”。)周代礼制所重视的礼仪层级化,也增加了生活中的繁文缛节。“尊礼尚施则文胜。……文胜则实意衰,习于威仪揖让之节,故其敝也,便利而儇巧;相接以言辞,故其敝也,文辞多而不以捷给为惭;仪物繁多,故其敝也,伤害于财力,至于困敝而不能振也。”因此,礼乐隆盛的周代文化,确实有一种“文胜”的特点和发展为“后世之虚饰”⑤的潜在内涵。在比较了三代不同的文化特点后,《礼记·表记》又传孔子之言,总结道:“虞、夏之质,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胜其质,殷、周之质不胜其文。”正是在肯定了周代“郁郁乎文哉”的“尚文”的同时,也指出了他“质不胜文”的某些片面性。尽管《礼记》中所载的“子曰”不一定真的出自孔子之口,但这里论到的周代文化特点及其流弊,我认为还是切当的。此后,尚周的儒家信徒同样继承了周代这一“文胜”之弊,《刘子》就曾这样概括儒家思想的特点及其可能出现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