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礼制的“文”化与儒家美学的文质观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绍瑾 暨南大学文学院

原文出处:
文艺研究

内容提要:

礼,从某种意义上就是积淀了丰富的社群价值内容的审美感性形式,儒家美学的文质观也只有从周代礼制的文化形态入手方能看出它的真实内涵。正如周代礼制有一种从“郁郁乎文哉”到“周末文胜之弊”的历史演变过程,儒家美学的文质观总体上表现为:在文质兼备的外衣下,凸显着对“文”的重视和崇扬。这点我们从持从周、宗周立场的儒家和批判周代礼乐文化的道家在文质观上的对照中就可清楚看出。后世美学对“野”、“拙”等的追求,可以理解为对日益走向“文胜”、“文繁”的儒家美学文质观的一个重要补充。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0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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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孔子及其儒家美学的文质观,学界习惯于以现代美学思维(如内容与形式、内在性情与外在修饰的二元框架)解说之,这固然道出了儒家美学的某些重要方面,但也遮蔽了它的一些真实内涵和精神要义。本文从周代礼制的“文”化态势入手,揭示儒家美学文质观的思想文化之源;从儒道对照的角度,阐述持从周、宗周立场的儒家和批判周代礼乐文化的道家文质观的重大差异,以期对儒家美学这一重要内容提供一个新的思考和解释。

      一、从“郁郁乎文哉”到“周之弊以文胜”

      文与质是中国古代文论中一对常见的范畴。究其最初的含义,“文”是指形式、现象,“质”是指内容、本质。再延伸,就是本然与修饰的关系,以至于在风格上表示华美、艳丽与朴素、典雅的区分①。

      然而,我们在这里感兴趣的是,“文”作为西周文化制度通向艺术、审美的联结点这一特点。“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论语·述而》),“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儒家创始人孔子对西周礼乐隆盛的文化可谓梦牵魂绕了!要真正理解孔子及其儒家美学的文质观,就必须首先从孔子所梦牵魂绕的周代礼制入手。在周代,“礼”渗透到上层文明社会的各个方面。据《礼记·中庸》,当时“礼仪三千,威仪三千”。礼在周代乃至后来一直被视为“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左传·隐公十一年》)的天纲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礼记·哀公问》曾记载孔子言论:“丘闻之,民之所由生礼为大,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昏姻疏数之交也。”所以礼就是要把已分化了的不同等级差异合理化、制度化、仪式化,以做到“贵贱有等”(《荀子·礼论》)、“长幼有序”(《孟子·滕文公上》)、“男女有别”(《礼记·大传》)、“贫富轻重皆有称”(《荀子·礼论》)。礼是以“一套象征意义的行为及程序结构来规范、调整个人与他人、宗族、群体的关系,并由此使得交往关系‘文’化,和社会生活高度仪式化”②。从这个意义上,礼一方面是对社群中的人的行为的规范,另一方面则是对人脱离动物性、粗鄙状态的“文”化、雅化、高尚化的努力。因为西周的文化制作,使人“文”化,从本质上来说是对人的雕琢,日本美学家今道友信就把礼的这一方面功能概括为“一种优雅和模范行动的体系”与“举止文雅的艺术”③。用今天的术语,可以说周代礼制所体现的是一种社会生活的美学,它追求的是一种合乎社群价值的理性、适宜、和谐、(言行)规范、(举止)高雅的状态和境界。礼的“文”化,使它通于艺术,通于美学,使它成为一种积淀了丰厚的社会价值内涵的感性形式。辜鸿铭认为英译《礼记》,书名不取“Rite”而用“Art”,是深有用心的。

      周尚文,刘勰在《文心雕龙·征圣》中就列举了“先王”时代“政化贵文”、“事迹贵文”、“修身贵文”。从广义上讲,一切制度、器物、人的修养,都是“文”。司马光说:“古之所谓文者,乃所谓礼乐之文,升降进退之容,弦歌雅颂之声。”④“礼自外作,故文。”(《礼记·乐记》)“礼有以文为贵者:天子龙衮,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纁裳。”(《礼记·礼器》)“文之以礼乐”(《论语·宪问》),西周文化中最为重要的礼乐制度正是“文”的核心内容。《国语·鲁语下》云:“夫服,心之文也。如龟焉,灼其中,必文于外。”如果说“其中”是内质的话,那么表现出来的可见、可闻、可感的东西就是“文”了。《礼记·乐记》更认为:“屈伸、俯仰、缀兆、舒疾,乐之文也。”“升降、上下、周还、裼袭,礼之文也。”“乐之文”、“礼之文”是礼和乐的表现形式,指人的表情、动作、服饰、语言、声调等,它们是社群中人们诚敬思想的外在表现形式。本来,文与质、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然而,“质”是无形的,只有“文”才具体可感,并能示人以遵循、学习的准依。因此,在西周文化以及儒家思想中,一方面高度重视人的内在诚敬等真实的伦理亲情,并由此得出文附于质、内容决定形式的结论;另一方面又大量生产出可供社群共同遵循的形式条文,从而更凸显“文”的重要性来,甚至于出现了如后人所说的“周之弊在文胜”(钱大昕《老子新解·序》)的现象。《礼记·表记》载孔子言夏、商、周三代文化之不同,就触及了这一点。其言:

      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亲而不尊。其民之敝,蠢而愚,乔而野,朴而不文。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其民之敝,荡而不静,胜而无耻。

      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惭,贼而蔽。

      这里尽管对夏、商、周三代文化的概括不一定完全正确,但谈到的三代文与质的特点及其流弊,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夏人由于处于文明之初,保持了人类自然状态的许多东西,正如清人孙希旦所解释的那样,“上之文网疏,则下之机智少”。因此他们“骄倨而鄙野,朴陋而无文”。周代是中国已进入成熟的文明时期。“追逐其章,金玉其相。勉勉我王,纲纪四方。”(《诗·大雅·棫朴》,朱熹《诗集传》:“追,雕也”,“相,质也”。)周代礼制所重视的礼仪层级化,也增加了生活中的繁文缛节。“尊礼尚施则文胜。……文胜则实意衰,习于威仪揖让之节,故其敝也,便利而儇巧;相接以言辞,故其敝也,文辞多而不以捷给为惭;仪物繁多,故其敝也,伤害于财力,至于困敝而不能振也。”因此,礼乐隆盛的周代文化,确实有一种“文胜”的特点和发展为“后世之虚饰”⑤的潜在内涵。在比较了三代不同的文化特点后,《礼记·表记》又传孔子之言,总结道:“虞、夏之质,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胜其质,殷、周之质不胜其文。”正是在肯定了周代“郁郁乎文哉”的“尚文”的同时,也指出了他“质不胜文”的某些片面性。尽管《礼记》中所载的“子曰”不一定真的出自孔子之口,但这里论到的周代文化特点及其流弊,我认为还是切当的。此后,尚周的儒家信徒同样继承了周代这一“文胜”之弊,《刘子》就曾这样概括儒家思想的特点及其可能出现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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