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59(2010)04-0105-06 社会性别概念是当代西方女权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早在1949年,法国杰出的女性主义者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1908-1986)在其名著《第二性》(Second Sex)中就提出了“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变成的”的观点,首次把性别的生物构成与社会文化构成区别开来。社会性别是一种文化构成物,是通过社会实践的作用发展而成的女性和男性之间的角色、行为、思想和感情特征方面的差别。[1]52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妇女史(Feminist history)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引入社会性别的维度和视角,已经演变成妇女—社会性别史。妇女—社会性别史作为历史学的一个新的生长点,它不只关注妇女的生活与命运,以及历史上两性之间的关系,同时还担负着对以往历史知识建构的全面审视和包括两性经验在内的新的历史知识建构的任务。它成为整个历史研究中观察和阐释的一个新视角和新方法,进一步拓展延伸了历史研究的视野与空间,为历史研究注入新的活力。当今世界,在“社会性别”(gender)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和政府使用的一个衡量人类发展的重要指标被关注,英国教育史学界的一些敏感教育史学家已经意识到这种新的史学发展趋势,对此做出了相应的回应。那么,在我国,教育史研究中如何引入社会性别分析范畴呢?在引入的过程中,又将面临哪些问题?这是当前中国教育史研究无法回避的问题。 一、历史研究引入社会性别的维度和视角 (一)从妇女史到妇女—社会性别史 众所周知,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席卷西欧、北美的“新妇女解放运动”,伴随着社会学研究方法上的变革,给史学研究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妇女史(Feminist history)。对于妇女史学派来说,以往的历史学,包括社会史,都是由男性垄断的历史学,是以男性价值观为准则的男人们活动的历史。社会史学家在研究中的概念,或是纯男性的、或是中性的,无视女性的存在。一般认为,妇女史是指以妇女为研究对象的历史,或指以“女性主义”立场观察及撰写的整个历史。刚兴起时的妇女史属于“传统的妇女添加史——以发现妇女的历史填补既有的历史记载为目标,以寻找被遗忘埋没的妇女精英人物为重点,仍未跳出传统政治史特别是精英政治史的窠臼。20世纪80年代开始用社会史的方法研究妇女,对下层的妇女的教育、婚姻、家庭、人口流动等进行考察研究,甚至一度特别关注所谓“妇女的领域”[2]4-5。 随着“社会性别(gender)概念的出现以及在史学中越来越普遍的运用,性别的维度和社会性别的视角成为妇女史研究的新趋势——社会性别史(gender's history)出现。何谓社会性别史呢?也即注重社会性别的历史研究。而“妇女—社会性别史”(women & gender's history)是指在进行性别史研究中把妇女作为关注重点,强调将性别维度与相关元素,如政治、经济、社会、家庭、种族、民族、阶级、性向等,进行交叉考察与分析。也即是指从社会性别视角来看妇女,看性别在历史中的活动和关系。[3]从妇女史到妇女史—社会性别史的转变中,一些新的概念范畴被引入到历史研究中,如“社会性别”(gender)、“差异”(difference)、“主体身份”(identity)。社会史的方法发现了处于边缘、无声的妇女。而20世纪90年代,随着文化史的批判,文化史批判社会史的“人”的主体、妇女史的“妇女”的主体,认为没有普遍的本质的“人”和“妇女”,也没有与生俱来的本质的“男”和“女”,只有具有差异性的和在多种情境下形成的复杂的多重的甚至流动的社会身份及其认同,而这些都是社会文化建构的结果。进而文化研究与心理分析的方法合流互补,努力打破生理性别(sex)和社会性别(gender)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用于妇女—社会性别史的研究。因此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妇女—社会性别史也是强调身份差异、多元以及流动的历史。 (二)历史研究引入社会性别的效果 社会性别不但是妇女史研究的核心概念和基本范畴,而且成为整个历史研究的一个观察、分析、阐释的新视角、新方法。也就是说,社会性别的维度和视角一经进入传统史学,就给传统史学注入了新的活力,大大延伸拓展了史学的视野、空间和深度。 将妇女—社会史“援引”和“嫁接”到经济—社会史中会产生什么结果?使得本来就关注作为主体“人”(特别是下层民众)的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和心态的经济—社会史,如果加上“性别”这个维度,以往没有被纳入历史视野的范畴、领域便凸现出来了。如社会性别制度,这个与经济、政治等制度并行、紧密交融的制度体系(包括世系传承、婚姻家庭、男女劳动分工、性和生育等)形成、变化和运行,在以往的历史研究中被掩蔽或被简单化、普遍化了,性别维度的介入可以补缺纠偏。[4]114例如,传统的政治史和社会史往往忽视与之密切相关的性别维度,如婚姻、生育、继承、家族制度研究中常常只是搜集整理描述前代记录的材料,因为缺少性别维度的分析阐释,对一些现象诸如血缘贵族政体与官僚地主政体的区分以及官僚专制政体下的女主政治和外戚政治,史家囿于旧观念老框架,不得不重复古人“女祸”、“乱政”的陈腐见解;实际上,女主和外戚政治是与性别制度中的婚姻家族制度联系在一起的,但以往笼统地婚姻家庭制度研究难以解释权力在两个家族——男方皇权家族与女方外戚家族的转移和被社会性别制度改铸的皇权—父权的代言人的执政太后们的实质,实际上这是父权制(扩大到国家层面就是皇权)自身维持继承断裂和权力危机的一种调节和平衡,史学家往往不自觉地沿袭儒家正统的道德评判,将男性皇统的中断和危机说成是“女祸”、“乱政”。